农村电商“六大痛点“待破解
2018-07-25王云鹏于店刚王庆敏
王云鹏 于店刚 王庆敏
互联网的产业格局正在改变。随着城市电商趋于饱和,各大电商开始抢占农村电商这一发展“风口”。不过,农村电商在近年来的发展中也暴露出了各种各样的痛点。
为促进农村电商健康发展,省消费者协会联合省民生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开展了“山东省农村电商发展和网络消费维权机制建设”调研活动。四个调研组,实地考察了济南天桥区、青岛胶州市、潍坊高密市、滨州博兴县、泰安肥城市、菏泽曹县等六县(市、区),就农村电商经营现状、市场监管执法、诚信机制和维权机制建设情况等开展调研,同时还采取书面问卷、随机拦截访问以及网上调查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
农特产品电商十万家 营收超五百亿元
据商务部最新数据,2017年全国农村实现网络零售额12448.8亿元人民币,农村网店达到985.6万家。我省农村网络零售额541.9亿元,全省农特产品在线经营企业和商户10万多家,阿里零售平台上山东省农产品网商数量列全国第五位。
截至2016年,山东邮政的买卖惠平台共注册零售商9.6万户,供应商8181户,上线商品32万余种,交易额达14.24亿元。山东省淘宝村的数量由2015年的64个发展为2016年的108个。
本次实地调研的六个县(市、区)中,济南天桥区现有网商5811户,2017年前三季度电商零售额230亿;青岛胶州市网店近2万家,2017年交易额约300亿元;潍坊高密市网店超过3000多家,交易额超190亿元;滨州博兴县突破1.3万户,交易额达20亿元;泰安肥城市电商达到6000余家;菏泽曹县网店1.8万余个。
电商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新亮点。除部分本地农民变身网商“触网”外,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等投身电子商务。交易内容更是五彩斑斓,除农产品、手工艺品、工业产品等实物商品外,一批具有电商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也为电商交易提供网站设计、运营、优化等服务。各地电商模式特色鲜明,如青岛胶州市的辣椒、滨州博兴县的草柳编、泰安肥城市的肥桃、济南天桥区的手机产业、潍坊高密市的劳保用品产业、菏泽曹县的演艺服装产业等。
我省农村电商发展体系逐步完善,目前已初步形成以示范城市、示范县、示范基地、示范企业为龙头的电子商务发展典型示范体系;初步形成小空间大集聚、轻资产高效益的电商发展格局。电商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各地均把发展农村电商作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农业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引导扶持政策,農村电商正由“成长期”向“发展期”转变。如:济南天桥区推动建设山东黄台电子商务产业园,重点构建以B2B、B2C为核心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促进电商产业集群化发展。
信用监督体系不断完善 维权机制更加健全
诚信是电商健康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全省工商系统以加强电商市场的监管和规范为切入点,积极探索网络监管的新方法新机制,信用监督体系日益完善。潍坊高密市积极督促电商业户亮证、亮标,让消费者了解、知晓电商经营者的真实情况,提高网络交易的可信度。滨州成立了博兴县电子商务协会、草柳编电子商务协会,积极倡导诚信经营,兴福黑白铁市场和顾家老粗布市场分别被评为全国诚信示范市场和山东省文明诚信市场。泰安肥城市将桃木工艺品、家纺制品、服饰、肥城桃等农产品作为维权监管的重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依法公示该市范围内所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截至2017年底共有27户电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全省工商系统立足职能,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网络消费维权机制。济南天桥区在黄台电商产业园利用云视频会议系统建立了远程视频调解室,青岛胶州市联合胶州电视台发布消费提示,提醒理性消费、防范消费陷阱。滨州博兴县深入宣传“七天无理由退货”“欺诈行为惩罚性赔偿”等常识。菏泽曹县建立消费维权联络站,及时处理网络消费申诉举报。
融资难 人才缺 成本高
我省农村电商发展迅猛,但仍存在诸多问题。电商多为小微企业,资本较少,缺少可抵押物、不动产和资产担保,很难享受国家扶持政策,融资难成为制约其规模扩张的瓶颈;农村电商人才存在断层,网站设计、网络营销、平台管理等具有快速适应行业背景、视野与敏感度的复合型人才短缺;农村电商企业所在单个村往往非农用地指标稀缺,受限于土地政策,电商发展面临生产、仓储条件的制约。另外,农村物流体系仍有盲区,末端物流配送网络不够健全,普遍且长期存在的冷链物流供给能力不足问题,与农产品季节性、易腐性、品类多、成熟度不一等特点仍不相适应,由此导致的物流成本和损耗成本畸高问题亟待破解。
有关电商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对买卖双方及第三方平台的权责划分不清晰。新修订的《消法》和《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虽对平台加大了责任和义务要求,但实施细则和行政处罚标准、方式不够明确。
意识薄 标准化低 同质化严重
大部分电商企业缺乏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自我保护能力较弱,运营风险增大。本次调研结果显示,我省10万多家农村电商中,有10.8%的农村电商未注册登记,16%未注册商标,9.6%的未主动制定商品质量保障有关制度。部分电商从业者对消费者投诉的处理方法仍需改进,缺乏与同行业同区域电商的有效交流,未形成发展合力,抗风险能力较弱。
目前农村电商市场已从“蓝海”转向“红海”,标准化体系建设亟需跟进。部分地区农村电商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经营主体数量少、规模小、经营分散,不乏家庭式、作坊式经营,普遍存在产业链条短、深加工不足等问题,且没有统一标准,缺乏管控措施,品质参差不齐,质量得不到稳定保障,信誉度不高。另一方面,进入“红海”后,因农村电商产品同质化严重,产品、包装、配送、验收、质量等标准体系不健全,品牌意识不强,使农产品等生产销售过程出现无标可依或有标不依的现象,质量和公信力受到影响。
由于电商准入门槛相对较低,趋同投资、重复建设非常普遍,农村电商产品同质化日趋严重,尤其在淘宝村,同一村镇内的网店大多经营种类和品质相似的商品。曹县大集镇淘宝村从2015年的17个到2016年8月底的27个,主要以演出服装和节日特色服装为主,在本次调研中,普遍反映存在产品同质化竞争激烈、利润下降等问题。加之政府“多头”推动和市场“扭曲”混战,缺乏良性互动和差异化经营,使得营销环境变得恶劣,优质农产品不能优价或者卖不出去,造成资源浪费严重。
电商交易监管也存在很多困难,大部分电商网站都允许个人自由开设网店,无需提供任何经营资格证明,基层工商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很难确认经营主体的真实身份;在农村基层工商所,硬件环境和技术手段远不能满足监管需要;交易全程都是在网上进行,目前缺乏有效的数据保存手段;承担农村电子商务监管职责的有工商所、食药所、派出所、通信等部门,由于各部门间分工界限模糊,重叠与疏漏并存,部门之间协调难度大。
四点建议补齐农村电商短板
(一)加快解决农村电商发展要素短缺问题 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进入农村电商领域,提供符合网商特点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建立农村电商人才孵化机制,依托各类院校、培训机构、电商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农村电商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培养一批农村电商带头人。加大用地政策支持力度,优先保障当地重点电子商务项目用地。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物流快递、网络通信等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建设以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为支撑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补齐冷链物流短板。
(二)加快促进电商法律和政策体系建设 在已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加以补充完善,进一步明确网络平台提供商、交易双方的主体责任与义务,完善电子商务标准体系。组织和支持行业协会、企业、科研机构研究制订各类电子商务技术标准、经营管理和服务规范,建立健全电子商务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体系。加强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推动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商务信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实现信用数据的动态采集、处理和交换,形成有效的企业与个人信用监督约束机制。
(三)加快推进农产品标准化和品牌化建设 实施农产品品牌建设,培育一批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品牌,制定一项山东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建立一套实体店与网店相结合的山东品牌农产品营销体系。
强化农产品品牌保护和监管。加强“三品一标”认证管理,健全认证机构,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三品一标”包装标识。
完善各类农产品标准建设。根据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生产需要,修改、完善、提升现有各类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規程等地方标准;加快制定完善农产品分等分级、质量追溯、贮藏运输、包装标识等方面的标准。同时,探索建立标准化生产补贴机制。
(四)加快完善机制提升农村电商监管水平 一是加强系统内部沟通协作,提升专业素质,实现线上线下监管业务的覆盖融合,采用“双随机、一公开”,对网络经营主体进行监督和抽查,提高数据库数据的准确性。二是建立与商务、财政、金融、农业、人社、公安、交通等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惩戒的工作机制,结合行政执法、信用监管等手段,将监查结果与公安、街道、社区网格员对接,形成协同监管格局,规范网络市场秩序。三是严格落实农村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