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过渡期有关问题说明
2018-07-25管立
管 立
本栏目与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合办
日前,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过渡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公布了《无公害农产品认定暂行办法》,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印发了《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审核规范》《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现场检查规范》《无公害农产品检查员注册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培训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证书格式和编码规则》。这一改革将对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生哪些要求及变化,是目前工作机构、申报主体比较关心的问题,下面笔者从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改革变化、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审核要求四个方面进行介绍。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改革变化
为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的管理,维护消费者权益,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此次改革主要有以下六大变化。
变化一:简政放权 审批下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要求和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精神,权力下放。无公害农产品的认定审核、专家评审、颁发证书和证后监管等工作全部权限下放到省工作机构,部工作机构不再负责。
变化二:产品产地 两证合一。为加快审批流程,减少审批时间,将原省工作机构颁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和部工作机构颁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品认证证书合二为一,实行由省级统一颁发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证书。
变化三:取消订标 规范用标。新规定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定合格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删除了“并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农产品”。获证单位不再强制订标,按照比例放大或缩小使用标志,但不得变形、变色地标图案。可以在证书规定的产品及其包装、标签、说明书上印制或加施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也可以在证书规定的产品的广告宣传、展览展销等市场营销活动中、媒体介质上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变化四:申报材料 更加严格。为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单位质量管理水平和标准化生产水平,掌握申报主体更多信息增强监管能力,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申报材料原来需要的材料一个都不能少,同时申报主体增加了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说明、生产操作规程、基地图等;工作机构增加了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现场检查报告通知单。
变化五:申报流程 更加科学。为体现材料的真实性,不仅仅要求从申请人到县级再到市级最后到省级的顺序,而且对申报材料的时间逻辑关系作出了明确要求。目前时间顺序是:申请主体的内检员培训必须合格→申报主体准备纸质材料齐全合格→在生产周期内,检查员现场检查合格,并填写现场检查报告→做产地、产品检测→取得合格的产地、产品检测报告后才算材料齐全。因此,申报主体、工作机构、检测机构必须严格按照以上顺序进行,不得擅自改变顺序或漏项。
蔬菜合作社的村民在大棚采摘新鲜无公害蔬菜。摄影 新华社记者 王广壮
变化六:尊重习俗 可用别名。尊重本地习惯,无公害农产品申报不再强调使用统一的农产品名称,申请认定的产品类别在《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的产品目录》公布的食用农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名称或别名,根据习惯企业自由选择。如渔业产品名称克氏原鳌虾、别名小龙虾,原来只能申报称克氏原鳌虾,不能申报小龙虾,现在产品名称与别名根据需要选择认定。
为保持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规定了统一的标准规范、检测目录、参数,统一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基本图案,统一的证书格式及编码,统一的第三方检测。目前仍然是政府推动,认定不收费。
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申报条件
凡符合无公害农产品认定条件的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可以向所在地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构(简称“工作机构”)提出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申请,并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主体资质。应当是具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条件,具有组织管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承担责任追溯的能力的农产品生产单位。证照中申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应当与申请书一致,所申请产品类别应当在证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内,且证照在有效期限内。
申报产品。须在《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农业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第2034号)公布的567个食用农产品目录内,不在《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范围内的产品一律不予受理。(详见中国绿色食品网、河南省绿色食品网)
产地要求。区域范围明确,并集中连片;产地环境条件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的标准要求:产地周围3km,主导风向的上风向5km内没有污染源,远离主干线100m(公路、铁路);产地清洁,无生产及生活废弃物。
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申报材料
认定申请材料由申请人材料、产地环境和产品质量证明材料及工作机构材料组成。认定申请材料应齐全完整、统一规范,并按顺序编制成册。
申请人材料。申请人材料包括《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申请书》,保证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无公害内检员培训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说明,质量控制规范,生产操作规程,基地图,土地所有权证明或合作协议(土地流转合同、承包合同、农户清单),最近生产周期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复印件。
环境和产品质量证明材料。环境和产品质量证明材料包括《产地环境调查报告》《产地环境检测报告》《产品检验报告》《产品抽样单》。
工作机构材料。工作机构材料包括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现场检查报告通知单,《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现场检查报告》,县级工作机构初审报告及电子信息,市级工作机构复审报告。
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审核要求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无公害农产品认定暂行办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条件标准、投入品使用准则及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规范标准等要求,审核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符合性。
申请人资质证照应齐全有效。资质证明文件除营业执照外,是加工企业的提供加工许可证。所申请主体经营范围包含种植(养殖)权限,且证照在有效期限内。
质量控制规范。包括组织机构设置、人员分工,投入品采购与管理,生产过程管理,产品收获及贮运管理,人员培训制度、生产记录及档案管理制度、无公害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
生产操作规程。依据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和规范要求,结合本地生产特点制定。重点审核肥料、植物保护产品、饲料及动物保护产品等投入品的种类、使用方法。
基地图。包括能清晰反映基地所在地的基地行政区划图、基地位置图和地块分布图。对照《产地环境检测报告》、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说明、《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现场检查报告》是否一致。
土地所有权证明或合作协议。基地及农户清单,包括基地所在乡镇、村,农户数、种养品种、面积及预计产量;土地所有权证明,包括土地流转合同、承包合同等;合作协议需要提供与合作农户签署的含有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措施的合作协议。投入品使用记录为近1年内投入品的实际使用情况。
投入品使用记录。上一个生产周期投入品实际使用情况的生产记录,重点审核农药、肥料、饲料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安全间隔期、停用日期。渔业的还要注明休药期,最后一次用药时间和捕捞时间。
《产地环境检测报告》《产品检验报告》。应是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定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审核报告格式、检测项目范围符合茄果类蔬菜等58类无公害农产品检测目录要求,并对检测结果进行准确判定;报告应有批准、审核、制表人的签字和签发日期,封面加盖机构公章,检验结论加盖机构检验专用章,骑缝加盖机构检验专用章(包含全部报告页数);《产地环境检测报告》抽检30个工作日完成报告,有效期2年;《产品检验报告》抽检20个工作日完成报告,有效期1年。
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现场检查报告。内容用钢笔或蓝黑色签字笔填写或打印,字迹整洁、术语规范准确;内容应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作客观描述,不得空缺;检查组及参加人员签字必须由本人签署,不得代签;注册检查员应在备注栏填写注册证书号。
根据《无公害农产品认定暂行办法》要求,各省、各行业依据规范制定审核实施细则,如大家关心的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规模,省、市、县工作机构的职责,等等。目前,河南正在抓紧开展调研和制度设计中,近期将陆续出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