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先队教育的独特性及其发挥
2018-07-25西南大学教育学部王丽娜
□ 西南大学教育学部 王丽娜
一、少先队教育的独特性
少先队是中国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是少年儿童自己的组织,是要把少年儿童培养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和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像这样一个少年儿童自己的组织有着自身独有的特点,有着与其他组织不同的特性。
(一)政治启蒙性
少先队是中国共产党委托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进行直接领导的,是少年儿童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对少年儿童进行政治社会化即共产主义教育的组织,其指导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重大战略思想,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少先队教育最根本的任务是对少年儿童进行政治启蒙。少先队教育既强调对少年儿童的德智体美的教育,也强调少年儿童政治社会化的发展,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少先队中的重要作用,根本目的是从小培养少年儿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忠诚和热爱,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理想,自觉地锻炼成为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二)双主体性
中国少年先锋队第五次代表大会2005年6月3日通过的《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中规定:凡是6周岁到14周岁的少年儿童,愿意参加少先队,愿意遵守队章,向所在学校少先队组织提出申请,经批准,就成为队员。因此根据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少先队员指的是6~14岁的少年儿童。这个年龄段的少年儿童正是在上小学和初中,这样就让处在6~14岁的少年儿童在学校中有了双重的身份——学生和少先队员。也就是说,少先队员不仅仅是少先队中的一员,同时还是学校教育中的一名学生。相对于教师来说,少先队员是学校里的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学习中以少年儿童为主教师为辅;相对于少先队辅导员来说,少先队员作为少先队的一员,是少先队组织活动的主体。在学校教育中少年儿童能主动努力学习课堂上教师教授的文化知识,在少先队教育中也能自觉自主地组织少先队活动。同时,当家做主是少年儿童在成长过程中的应有本色,自主意识和自主能力是少年儿童成长最重要的心理标志。少先队员应争当学校和少先队里的小主人,发挥自己在学习和活动的主体作用。
(三)组织教育性
对少先队教育来说,少先队组织是教育的基础和载体,少年儿童在组织中接受教育是发挥少先队教育功能的前提,少先队员在组织中产生的观念是基本要素。少先队教育是一种集体教育、组织教育,少先队全称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是少年儿童学习共产主义的地方,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备队。总的来说,少先队教育就是少先队员在自己的组织里进行的群众性自我教育。①它为儿童提供了相对平等的生存环境和人际关系以及平等竞争的各种机遇和权利,并利用队的章程、礼仪、标志等蕴含价值理念的组织符号对少年儿童进行教育,使其在少年儿童心中留下深刻的痕迹和印象。少先队的根本任务是培养未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因此少年儿童通过少先队这个组织能够更好地实现政治社会化,同时通过少先队组织的管理和活动,实现社会核心价值观的传承,最后做一个合格的中国人。另外少先队员在教育中也起着模范先锋的作用,无论身在何处都应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是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始终都代表着党、国家和人民,时刻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四)实践活动性
少先队教育的主要形式是少先队活动,没有活动就没有少先队。少先队活动具有突出的特点:少先队活动的目的是教育和培养少年儿童促进其快速的成长和发展;少先队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少先队活动的主体是少年儿童;少先队活动是开放的,以自然和社会为背景,以少年儿童成长发展的所有问题为课题,以一切与少年儿童成长发展有关的单位、部门、机构为教育元素和力量。另外,少先队员的年龄一般是6~14周岁,其年龄特征决定了少先队组织对处在这个年龄阶段的儿童主要是通过开展多种多样、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活动进行教育。少先队活动是少先队组织对少年儿童进行教育的特色,少先队主要是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活动对少年儿童进行政治化教育。队章第十四条规定的队活动有“举行队会,组织参观、访问、野营、旅行、故事会,开展文化科学、娱乐游戏、军事体育等各种有意义有趣味的活动,以及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
二、如何有效发挥少先队教育的独特性
少先队教育不同于以知识传授为主的学校教育,它更加突出组织的政治属性,服务中有教育的内容;也不同于以生活照料为主的家庭教育,服务于儿童的发展,服务中蕴含全面发展的辅导;不同于以广泛影响为特征的社会培育,通过组织进行系统教育,以社会为实践体验阵地。②既然少先队教育有其区别于其他教育组织的独特性,为更好地对少年儿童进行少先队教育,要根据少年儿童的特性、少先队组织自身的特点和少先队教育的独特性,有针对性地对少年儿童进行少先队教育,做到以少年儿童为主,充分利用好少先队组织对少年儿童进行少先队教育,把少年儿童培养成为热爱党、国家和人民,具有积极向上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一)寓教育于活动
6~14岁的少年儿童在处理问题和看待事情时拥有较强的感性取向、易受暗示、服从外在权威和以同辈群体为导向等特点。然而使这个年龄的少年儿童德智体美劳得到全面发展的教育手段,除了课堂上教师的教授以外,更为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教育手段就是活动。为更好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少先队可以从以下三点着手:一是为传承中国传统文化,接受民族精神的洗礼,可以带领少先队员积极开展红领巾读书读报活动。二是少先队教育应努力增强少先队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抓住重大事件、重要时点等时机,做到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始终做到跟党走。三是少先队应不失时机地抓住各种节假日开展少先队活动。通过少年儿童喜欢的活动方式对其进行教育,满足了其与年龄相符合的“玩”心理需求,因此他们更乐于参与,教育的效果也更好。
(二)尊重并发挥其双主体性地位
洛克认为教育儿童不能强迫儿童学习,而应该调动儿童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他们自己去向往学习,把求学当成另外一种游戏或娱乐去追求”。③学校中的少年儿童既是学校教学中作为学习主体的学生,同时还是少先队组织教育中作为组织活动的主体。在学习过程中学校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和独立性,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同时,因为少先队是少年儿童自己的组织,少年儿童是少先队的主人。所以在少先队组织与活动中充分尊重少年儿童的主体性,充分发挥其自主性。一方面少先队要大力培养、充分发挥少先队骨干的自主性,积极开展自主活动,促进少年儿童“自主性”成长,提高少年儿童的社会性自主能力。另一方面要把组织的管理、组织人员的选举以及活动的设计、活动的展开等都交给儿童,让少年儿童真正成为组织的主人和活动的主人。正如《易经·蒙卦》中说到“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利贞”。④发蒙者与蒙者的关系即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关系,这里强调“童蒙求我”,实质上是说,教育的成功与否在于受教育者的积极主动性。不管是学校教育还是少先队组织的教育都遵循了教育的这一规律,即把少年儿童当作学习和少先队活动的主体。
(三)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作用
洛克在《教育漫话》中谈到,我们童稚时所得到的印象,哪怕是极其微小,乃至无法察觉,都有极其重大、极久远的影响,犹如江河的源头,水性异常柔弱,一点点人力便可以影响河流的流向,乃至使河流的方向根本改变。⑤因此要格外重视儿童的精神的形成,而且须及早形成,这足以影响他们今后一生的生活。而夸美纽斯在《大教学论》中更是提到人更容易在少年时期去形成,除了这个年龄就不能形成的合适。一方面是因为一切事物的本性都是在娇弱的时候容易屈服,容易形成。另一方面是在人的身上,唯一能够持久的东西是从少年时期吸引得来的。所以最谨慎的方法是在很小的时候就把人形成到合乎智慧的标准。⑥而在现代多元的社会文化中,心理生理尚未成熟的少年儿童,在面对扑面而来的多种文化时,尤其是现在多元的价值观念,更是造成少年儿童思想的困惑,让其不知所措。而少先队就是由少先队辅导员指导,以少先队员为主体,是维护少年儿童利益,培养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的组织。少先队组织就是对正在成长的少年儿童进行教育的组织,因此我们要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的教育作用,从小培养少年儿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忠诚和热爱,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理想,让少年儿童在少先队组织中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