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局长侵吞补贴终“翻船”
2018-07-23林达
林达
广西北海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全彪,32岁时已是一名副处级领导,35岁当上了正处级干部,这在当地的党政机关可谓凤毛麟角,前途一片光明。但只因他满脑子财与色,被群众戏称为“五毒局长”。在自己主持的一次会议上,陈全彪被市纪委人员当场带走。
2017年7月24日上午,陈全彪涉嫌受贿罪一案在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该院当庭宣判,以受贿罪判处陈全彪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50万元,扣押赃款745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据悉,陈全彪是北海市有史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落马贪官!
人生因职务升迁而变味
陈全彪1964年出生于广东遂溪的一个贫穷家庭,用他自己的话说:“我从小是在大山里长大的,当时条件十分艰苦,经常是吃不饱穿不暖。”于是,他有意识地培养自己吃苦耐劳的精神,1982年以优良的成绩考入上海水产大学学习,1986年大学毕业并获得工学学士学位,同年被分配到文本北海工作。
进入单位后,陈全彪埋头苦干,兢兢业业。当时他确实有追求,思想上要求进步,行动上积极努力,工作、学习和生活各方面对自己严格要求,1994年光荣入党。1996年,32岁的他已成为一名副处级领导干部。据陈全彪自述:“1999年我成为全市水产系统一名正处级领导干部,那年我才35岁,可谓年轻有为。自己也确实为党的事业贡献了一份力量,得到了组织的肯定和同事们的称赞。2001年,我调任北海市水产局副局长之后,也为北海市水产事业的发展作过有益的工作,但此时思想渐渐发生了变化。特别是2011年,我担任北海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党委书记之后,人生观和价值观出了问题,没有进行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要求,不思上进,没有了正确的追求,没有守住纪律这条红线和法律这条底线,在复杂的环境中是非不分,抵御不住诱惑,从收受礼金发展到收受大额贿赂,走上了严重违纪违法的道路。”
2009年是陈全彪人生的转折点,也是他违纪行为的开始年。纪委人员说,2009年5月,陈全彪任北海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兼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支长,虽然是个副职,但“含金量”不低,受到不少人的巴结。这年春节前,几名下属到他办公室汇报工作,临走都塞给他一个信封,说春节到了,按照惯例,提前给孩子一点压岁钱意思一下。面对几个“红包”,陈全彪犹豫起来。“退回去吗?可春节快到了,正是需要钱的时候。不退?纪委刚发文强调廉洁过节,万一被查到可就完了。”陈全彪的心理在“退”与“不退”中较量着,但最终敌不过金钱的诱惑,他麻痹自己说“先放我这里,以后再退,这也不过是正常的人情往来而已”。就这样陈全彪把钱收下了。
自那时起,一条烟、一张卡在他眼里开始不算什么,收受一万两万的礼品礼金,也从忐忑不安到心安理得。2012年初,陈全彪与他人合伙,违规在本单位门口的铺面成立北海市天成轩商贸有限公司,表面经营烟、酒、茶,实际大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所有找他办事的人,都被他约到天成轩“喝茶聊天”,消费少则千元,多则上万。直至2014年7月公司解散,共赚取利润10万元。
侵吞渔船“更新改造”补贴
2012年起,国家每年为北海市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发放补贴1亿多元,每艘船补贴200万元至450万元,补贴方式为先建后补。面对如此庞大的财政专项资金,已经欲望膨胀的陈全彪决定“要干一票大的”。
2014年5月,陈全彪与北海明成渔业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陆秋明、广西渔轮厂厂长钟汝康(与陆是同乡,均另案处理)在北海市水产局门口的“天城轩”茗茶店小包厢喝茶时,经陆秋明和钟汝康提议,三人商定共同运作帮船主代理申请渔船更新改造补贴资金,以从中收取好处费。经商议决定,陆秋明负责找船主,以渔业公司名义进行项目申报;钟汝康负责项目编制,实施造船项目;陈全彪负责找局里相关人员打招呼,加快办理;所收费用扣减成本后由三人均分。
为掩人耳目,三人商定以签订协议的形式,向每个船主收取10万元劳务费。另外,申报渔船更新改造补贴必须提供获得补贴数额的发票,船主担心申报未必成功而不愿出资购买发票,故由陆秋明先垫支开具发票。申请成功后,船主将补贴额的17%作为开具发票税费一并给陆秋明,如申请不成功,船主不支付任伺费用。
随后,三人分头行动。陆秋明负责找船主商谈好处费并安排公司申请项目补贴;钟汝康负责找^做项目可行性报告、画造船图纸,使申报资料形式合格;陈全彪负责在其职责范围内通过审批并获得补贴。实际运作中,陆秋明只需垫付补贴额的8.5%即可开具发票。陈全彪利用职务之便,亲自出面张罗,使陆秋明先后通过北海市顺通南沙海洋渔业有限公司、北海市明成渔业服务有限公司、北海市银海区远发渔业服务有限公司向北海市水产局申报的24艘渔船的更新改造补贴均通过了审批并生效。为此,陈全彪一伙经由陆秋明共向上述24条渔船船主收取好处费1020.6万元。陈全彪收到陆秋明分给的人民币60万元,余款由陆秋明保管支配。到案后陆秋明交代,用这些钱购买了6艘渔船。
在渔船拆解、过户中大肆敛财
除了在渔船更新改造中攫取巨额“好处费”,陳全彪还对渔船拆解动起了脑筋。陈与陆秋明多次合谋,由陆秋明充当“掮客”,积极寻找“客户”并以公司名义具体负责实施项目,陈全彪则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不符合拆解条件、有证无船的船东或不愿意将旧船拆解的船主进行渔船假拆,从中敛财;并为不符合过户条件的船只提供帮助,收受好处。
起诉书显示:2012年,陈全彪为帮助陆秋明解决桂北渔82013号渔船因不符合条件无法办理拆解证明的问题,亲自去船厂拆解现场后,交代下属渔船渔港监督管理科科长梁家禄等人为该船只违规办理拆解,并出具拆解证明。事后,陈全彪在局机关门口收受陆秋明所给的人民币14万元。同年11月,陈全彪向相关部门和人员打招呼,使陆秋明竞拍的桂北渔27017号渔船顺利办理了过户手续,为此对陆所送的49万元人民币予以“笑纳”。2013年年底,陈全彪在明知梁家禄打算帮朋友的三艘外地籍渔船转户到北海并办理假拆解的情况下,仍表示同意申报。为了表示感谢,梁家禄贿送陈全彪人民币30万元。2015年间,陈全彪帮助陆秋明办理七艘外地船籍渔船过户到北海,承诺在办理过程中如有问题由他出面解决。为此,陈全彪收受了陆秋明按每艘船5万元好处费标准所送的人民币35万元。
陈全彪除收受上述不法钱款外,2013年至2016年间,为陆秋明在实施渔船拆解业务中,没有按照规定真实拆解却申报办理拆解证明大开绿灯。公诉人指控,陈全彪明知陆秋明在渔船拆解业务中没有按照规定真实拆解却申报办理拆解证明,因陆秋明提出按照拆解渔船每千瓦1000元的标准给予好处费,为此陈全彪根据陆秋明的要求故意放松了监管,并向负责监管的下属部门和人员打招呼要求给予陆秋明关照,事后多次收取陆秋明所送贿金共人民币557万元。其中,2013年,陈全彪分三次收受陆秋明给予的好处费共76万元。2014年,陈全彪分三次收受陆秋明给予的好处费共117万元。2015年,陈全彪分七次收受陆秋明给予的好处费共341万元。2016年,陈全彪收受陆秋明给予的好处费23万元。受贿时间均发生在十八大以后,性质恶劣!
培植亲信收受礼金礼卡
案情显示,掉进钱眼里的陈全彪还处心积虑地为自己的晋升规划“路线图”,频繁调整单位人事,想方设法拉拢“志同道合”的人助其敛财。
还在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任上,陈全彪就放出豪言:“虽然我是个副职,但我手中有权,手中有权就有钱,我要借鸡生蛋,把单位的一把手宝座弄到手才能大展宏图。”在2009年的一次饭局上,陈全彪就这样毫无顾忌地对时任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地角大队大队长梁家禄表明自己的“雄心壮志”。正琢磨怎么巴结陈全彪的梁家禄心领冲会,2009年至2011年间,每年送钱给陈全彪用于跑官。陈全彪视梁家禄为自己的铁杆亲信。
陈全彪顺利当上局长后,自然不会忘了鞍前马后的“兄弟”。为“答谢”梁家禄,先是把他调整为渔政渔港监督支队渔船渔港监督管理科科长兼市渔业船舶检验局局长,2015年9月,不顾分管领导反对,又将已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的梁家禄任命为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副支队长兼市渔业船舶检验局局长。梁家禄对此感恩戴德,更加卖力地为陈全彪攫取利益。
北海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铁山港大队原副大队长卢飞龙一心想往上爬,他学着梁家禄,于2009年至2011年期间多次送礼给陈全彪。陈全彪果然如其所愿,提拔他为铁山港大队大队长。2014年,卢飞龙因徇私舞弊导致休渔期不法渔民偷捕,被中央电视台两次曝光,影响恶劣,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书面请示免去其大队长职务,但陈全彪依然不顾反对,继续让卢飞龙留任。最终,卢飞龙因徇私舞弊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除了培养亲信,陈全彪还处心积虑调配干部。一些干部在关键岗位尝到“甜头”后,如不主动“表示”就会被立即调离。他还经常从下属单位借调人员,让他们看到被调入的希望,但又不会真正被调入,只有给其送礼后方才“考虑考虑”。一些干部看到陈全彪喜欢钱,也纷纷上门表示“,“心意”。2010年起,陈全彪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下属及管理和服务对象等人所送的礼金。上梁不正下梁歪。这种拿人钱财、替人办事的“潜规则”,在陈全彪管辖范围内成了公开的秘密,严重败坏了单位风气。办案人员说,自陈全彪2014年5月担任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以来,该局共有14名工作人员因违纪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多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一名老干部愤慨地说,整个局机关被弄得乌烟瘴气。
在主持会场被纪委带走
2016年4月初,陈全彪的心腹、同伙陆秋明因涉嫌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陈全彪顿时慌了阵脚,连忙找到钟汝康,脸色严峻地说:“汝康啊,这事不得了,眼下我出面不方便,你赶快动用一切关系和手段,将此事摆平。”陈全彪指使钟汝康找人疏通关系,企图平息陆秋明被抓事件。为防不测,陈全彪更是立刻通知妻子、儿子等人连夜从苏州赶到北海,将存放在出租屋内的300多万元赃款进行转移。
然而,陈全彪的所作所为纯属徒劳。2016年4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纪委在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召开全体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梁家禄严重违纪问题。在迎接市纪委工作人员时,陈全彪故作领导姿态,连连表示“歉意”:“梁家禄出事,我作为一把手有责任,没管好干部带好队伍。”
谁知,当全体与会人员齐刷刷地坐好,“陈局长”也在主席台正中坐定后,在旁的市纪委领导清了清嗓子,突然大声宣布,陈全彪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会场顿时鸦雀无声,陈全彪双眼充满恐惧,脸色发白,全身发抖,被执纪人员迅速从会场带走。事后,陈全彪坦言:“那一刻太出乎我意料了,顿时感觉灵魂都已经不在了,大脑一片空白,万万没有想到会有这一幕,会场下可都是我领导的人啊!一下子打乱了自己预先的防调查心理准备。”
2016年5月10日,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北海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全彪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接受组织审查期间,陈全彪依然心存侥幸,抱着与组织对抗到底的心态,拒不配合,顾左右而言他。可他严重低估了组织惩处腐败问题的决心。在多个部门的配合下,陈的严重违纪问题像剥洋葱一样被层层查清。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的陈全彪,思想防线彻底瓦解,逐步交代了违纪违法事实。2016年10月,陈全彪被双开。
办案人员在审查过程中查看陈全彪的笔记本,上面写的既不是学习心得,也不是业务知识,而是“葡萄美酒夜光杯,金钱美女一大堆”等一组组充斥着低级趣味的打油诗。满脑子财与色,正是陈全彪内心的真实写照。也正因为被邪念占据了头脑,他在违纪违法的路上越走越远,直至身败名裂。
水产局长成为警示全市典型
陈全彪案是北海市有史以来查处涉案金额最大的违纪案件。其违纪行为始于2009年,止于2016年,时间长达七年之久,且主要问题发生在2012年以后,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
2017年7月24日上午,陈全彪涉嫌受贿罪一案在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庭审中,陈全彪对起诉书指控的其在任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局长、局党组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索取收受他人財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受贿金额685万元,共同受贿金额1020.6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认罪悔罪。在庭审最后陈述时,陈全彪痛心地忏悔:“我对自己以前犯下如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非常后悔,我要深刻吸取教训,决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我们走的每一步,都是人生的真实写照,没有彩排,不能重来,走错一步,就要付出惨重代价,就会后悔莫及。希望大家要以我为例,引以为戒,守住纪律的红线,法律的底线,严格要求自己。千万不能像我一样,一定要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法院当庭宣判:以受贿罪判处陈全彪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50万元,其被扣押的赃款745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长达两个小时的庭审结束后,北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在银海区法院召开全市处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以案明纪”警示教育大会。通过旁听庭审、座谈等形式,给全市处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上了堂生动深刻的警示教育课。领导干部们纷纷表示,此次旁听审判,给自己敲响了警钟,要从违纪违法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时讯用反面典型警醒自己,增强自省、自查、自清、自律的意识,强化崇规、守规、执规的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在头脑中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