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老年教育促进积极老龄化
2018-07-23
【内容提要】积极老龄化从新的视角诠释老年人的角色、价值和生命的意义,倡导积极看待老年人、老年生活和老龄社会;同时倡导老年人积极投入生活、参与社会活动。老年期是个体生命的重要阶段,是仍可有作为、有进步、有快乐的重要人生阶段。老年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从分析老年教育与积极老龄化之间的密切关系入手,就如何通过发展老年教育促进积极老龄化作了认真探讨。
进入21世纪后,各国专家学者在呼吁重视老年群体作为社会的重要资源的同时,提倡以积极的态度看待老龄化问题。关于人口老龄化的学术研究也从健康老龄化逐渐转向积极老龄化。
在我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工作。《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要“重视老年教育”;2013年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发展老年教育,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鼓励社会办好各类老年学校”;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32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积极看待老龄社会,积极看待老年人和老年生活,老年是人的生命的重要阶段,是仍然可以有作为、有进步、有快乐的重要人生阶段。2016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
积极老龄化的提出为老年教育的发展提供一种新的思路,而老年教育的发展也有利于积极老龄化这一愿景的实现。中国老年大学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对办好老年大学以促进积极老龄化进一步达成了共识。
积极老龄化与老年教育密切相关
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需要全社会给予老年群体更多的关注和对老年群体的实际需求给予更多的投入。发展教育是其中一种积极措施,这不仅因为教育是提升人们就业能力和社会经济地位的关键,还因为教育特别是终身教育影响老年群体的健康。近年来,我国老年教育作为终身教育的一个环节越来越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组织、教育、老龄等工作部门将发展老年教育纳入了工作议程,有关老年人的各类学习活动和实际工作得到快速发展。
老年教育是以老年人为主体,旨在满足老年人需求,保障老年人受教育权利,增强老年人生存发展能力,推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和全面发展,并最终实现老年人与家庭、社区和社会和谐发展的为老服务。老年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老年人参加学习,是一种与他人和社会有效的互动方式,更是发挥个人潜能、融入社会的重要渠道,有利于老年人将学习到的知识、技能应用到实践中,从而促进积极老龄化的推进。实现“积极老龄化”,需要发展老年教育。
老年教育与积极老龄化内涵相通。首先,老年人参与老年大学(学校)的课程学习,在获得知识、技能的同时还可以丰富其精神生活、扩大其朋友圈,有利于促进其身心健康,推动其自我实现,与积极老龄化的“健康、参与、保障”理念相符。其次,老年教育可使老年人在增长知识、陶冶情操、促进健康的同时,给老年人提供参与服务社会的机会,使老年人在老年期仍然能够延续和充实生命的价值;参与社会活动还有利于老年人接触新事物、新思想,使老年人能够不断充实自身,使其生活、生命质量不断得到提高,成为“健康、参与”的“积极老人”。最后,老年教育可以帮助老年人发掘自身潜能并完善自我,其办学方针和管理模式体现以老年人为本、为老年人服务,是一种对老年人的“保障”方式。
老年教育与积极老龄化密切相关。一方面,二者都关注老年个体生命价值的延续,关注老年群体的需求,以积极的视角看待老年群体;另一方面,积极老龄化的推进需要不断完善老年教育,而老年教育的发展又有利于积极老龄化的推进,二者相辅相成、共同促进。
发展老年教育是实现积极老龄化政策的具体实践,老年人通过接受再教育,提高其老年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心理健康水平,有利于提升老年人的生活、生命质量,维系家庭和睦;同时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老年人通过不断学习、更新其知识系统,紧跟社会发展步伐,能够在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提升自身生命价值的同时,以积极、乐观、上进的心态影响下一代,进而有利于国家的和谐与稳定。老年教育不仅解决老年人的受教育问题,而且能在社会转型过程中通过老年教育这一平台实现积极老龄化。因此,在积极老龄化理念下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事业。
发展老年教育促进积极老龄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32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着力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观念。要积极看待老龄社会,积极看待老年人和老年生活,老年是人的生命的重要阶段,是仍然可以有作为、有进步、有快乐的重要人生阶段。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发展老年教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总纲领、总遵循、总指导。积极看待老年人和老年生活,让老年人仍然可以有作为、有进步、有快乐是老年教育工作的目标和责任。
有研究指出,影响老年人心理健康的因素包括社会支持、社会角色的变更和家庭环境的变化等,其中,老年群体的社会支持包括国家政策、社区和学校以及家庭等的支持,更多的社会支持对提高个体自尊和心理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发展老年教育就是给予老年人更多更好的社会支持。
(一)尊重和保障老年人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
老年人由于年龄、性别、职业、文化程度、身体状况、兴趣爱好等自身因素的差异,又受居住环境、社会交往、教育发展水平等外在因素的制约,其学习需求呈现出多层次、多样化发展的特征。如何在教育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满足老年人个性化的学习需求,是我们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难题;让老年人能够上他们喜欢的学校,学他们想学的内容,以他们喜欢的方式学习,是保障老年人接受教育和享有学习基本权利的根本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从法律层面保障了老年人“老有所学”的权利。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正式颁布《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发展规划》),对发展老年教育做出总体部署。其后,各地政府纷纷出台了落实《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为老年教育的发展做出了规划图、时间表。
尊重和保障老年人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让国家和政府的法规政策落到实处,需要充分发挥相关机构和社会、家庭以及老年人自身的作用。首先,要加强对老年教育的宣传,倡导终身学习,推介老年教育的优秀典范,营造老年人继续学习和开展老年教育的浓厚社会氛围。其次,要落实对老年教育的投入,政府财政应按生均比保障人、财、物的落实。第三,高等院校和有关研究机构应开展和完善老年教育方面的学术研究,为老年大学提供专业教育教学服务,并为老年教育的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和参考建议。第四,家庭成员要理解、鼓励、支持、满足老年人的学习需求。第五,老年人应该重视自身权益,争取、用好受教育权,通过终身教育完善自身、服务社会。
(二)加强老年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老年人的学习目的多种多样,对于学习渠道的要求也不尽相同,学习地点具有非固定性。因此,应有多种形式和渠道来满足老年人的学习需求。
首先,要拓展老年教育资源的供给。重点是省、地(市)、县(市、区)、乡镇(街)、村居(社区)五级老年大学(学校)。老年大学(学校)是我国开展老年教育的主力军,目前全国共有老年大学(学校)等老年教育机构6万余所,参加学习的老年学员达800多万人,远不能满足《发展规划》提出的让20%的老年人享受老年教育的要求。但据统计,我国从省到乡镇级行政区划数(不包括港澳台)有43103个,村居(社区)66.2万个(村委会55.9万个,居委会10.3万个)。如果每个省、地(市)、县(市、区)、乡镇(街)、村居(社区)都利用既有教育或文体场所建立老年大学(学校),可以快速高效地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此外,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络等开展老年教育远程教学,是拓宽老年教育资源供给的重要渠道。
其次,要优化老年教育供给结构。要培养“有作为、有进步、有快乐”的老年人,必须改革当前老年教育办学同质同构、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的粗放型办学模式,解决条件好的学校“一位难求”与条件差的学校“吃不饱”的矛盾。一是分层办学。应参照国民教育的方式,加强同一地区各所老年大学的层级式定位、差异化发展,如设立初、中、高级老年学校或专科、综合性老年大学。初、中、高级老年学校的数量应呈金字塔结构。初级老年学校主要设在社区,方便老年人就近上学,解决大多数老年人的入学问题;中、高级学校应优先招录完成低一级学校学习、有更高学习需求的老年人,使老年人的各种学习需求都有有效供给,并提高老年教育办学的有序性、专业性。二是分类教学。在坚持人性化管理的同时,要加强老年教育的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对不同水平、不同能力的老年人分类教学,以提高教师教学和老年人学习的成效。
(三)建设高素质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心理学家皮亚杰曾说:“如果得不到足够多合格的教师,任何最使人钦佩的改革也势必要在实践中失败。”由此可见,教师的素质直接影响老年教育的教学质量,直接关系老年教育的命脉与发展。
我国大多数老年大学(学校)无专职教师,任教的兼职教师主要来源于退休教师、学者、在职专家、教师、社会专业人士等。这种模式,使老年大学(学校)教师的来源具有广泛性、灵活性和低成本性,但稳定性和专业性的欠缺制约了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建设。因此,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教师,以专职教师为基础,以兼职教师为主力是提高老年教育质量亟待解决的问题。同时,要加强老年教育教师在岗专业培训,为其提供更多接受继续教育的机会,不断提升其工作能力。
(四)加强积极老龄观教育
积极老龄化鼓励老年人在身心健康状态下,积极主动地改变传统社会下被动、消极的生存状态,转为认可自我,实现自我,从而树立“老有所为”的参与观。“老有所为”是邬沧萍和王高论提出的概念,其认为是“老年人自愿参与社会发展,为社会做力所能及的有益贡献”,强调发挥老年人的主动性,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策略。这意味着老年人既可通过努力,在维持自我身心健康状态下,参与社会交往活动,实现自身价值;也可以在社会交往中参与公共志愿服务,充分发挥自身在知识、经验、技能等方面的优势。
老年人的社会参与是以其知识、技能和经验为前提条件,不同兴趣、能力、经验的老年人可用不同的方式参与社会。老年教育可让老年人不断接受新信息,汲取新营养,以科学理智和乐观的态度看待社会、看待人生、看待自己;可培养老年人的兴趣爱好,增加生活情趣,使其保持宁静平衡的情绪状态;帮助增强老年人的知识、技能,提高他们应对瞬息万变的现代社会的适应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因此,老年教育要特别关注老年人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价值和意义,帮助老年人认识到自己所处年龄阶段的独特性,调整和建立积极、健康的心态;催生老年人新的人生价值和目标,提升老年人的生命价值及社会参与意识,发掘自身潜能,参与社区、机构和其他组织的各种活动,服务社会,为国家的发展进步继续做贡献。老年大学(学校)应积极落实《中国老年大学协会关于贯彻落实14部委〈关于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的通知〉精神开展积极老龄观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开展积极老龄观主题教育,使老龄化国情意识和关爱老年人意识、老年人自爱意识明显提升。
(五)构建学习共同体,拓展老年人人际网络
人进入老年期后人际关系会发生变化,从原来以工作关系为主要人际关系转为以亲友、邻居等的关系网络为主。社会参与有助于拓展老年人的人际网络,帮助老年人形成以社区和老年组织为核心的新人际圈,让老年人获得更多的自我效能感、自豪感以及成就感。
就老年教育而言,学习与教育不仅使老年人获得更多的知识、技能,改变其观念和人生态度,而且为老年人提供了人际交往的新平台。许多老年人正是带着强烈的“交友”动机参与学习,他们在老年学校里找到了友谊,找到了情感的着落点,从而摆脱了孤独和无助。此时,教育的价值已不再局限于知识、技能的获得,发挥教育的隐性价值与发挥教育的显性价值同等重要。
从老年人的学习特点来看,他们更需要小组合作式学习。这种学习形式,让学习者能受到有着相似经历的同伴的鼓励和帮助,其影响力往往比教师的影响力更大。因为他们之间可彼此鼓励,在碰到不限于学习的复杂问题时,同伴能提供更加安全的环境,通过相互交流与沟通总结方法和经验,最终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并且在小组合作学习中结识新朋友、收获新友谊。
积极老龄化为老年教育工作的转变提供了新的视角,在此视角下审视老年教育观、创新老年教育办学模式、设计老年教育内容和指导老年教育评价等多方面的改革对改进我国老年教育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实现积极老龄化与老年教育相结合,对促进老年群体的健康与持续发展,达到习近平总书记所说“老年是人的生命的重要阶段,是仍然可以有作为、有进步、有快乐的重要人生阶段”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