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臭水体整治如何“长制久清”?
2018-07-19丁建庭
丁建庭
5月8日至22日,由生态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组成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组进驻广东,重点对广州、深圳、东莞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行督查。专项督察是抓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是对广东特别是广深莞三地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一次大检验,对于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改善水环境质量、推进城市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环境问题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能否得到人民认可的一个关键,要坚决打好打胜这场攻坚战。”污染防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打好打胜这场攻坚战,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须打几场标志性的重大战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便是其中的重要一项,也是广东环境治理的重点和难点之一。
去年4月13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东省委、省政府反馈督察意见,便通报了广东城市黑臭水体问题的严重性——“城市黑臭水体多达243段,其中60%以上集中在珠三角地区,与珠三角城市发展水平极不相称”“广州市曾先后投入300多亿元用于水污染治理,取得一定成效,但后续措施没有跟上,工作缺乏连续性,导致污染反弹,目前全市51条重点河涌有35条为黑臭水体”……一年多来,广东高度重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建立省、市、区、镇(街)、村(居)五级河长体系,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目前已经达到初见成效、不黑不臭标准。据统计,截至2017年年底,全省243个黑臭水体中有194个完成整治工程,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累计完成率为79.8%,其中珠三角地区154个中有132个完成整治工程,广州、深圳、佛山、肇庆等市已全部完成整治工程,达到国家下达的2017年“全省黑臭水体平均消除比例达到60%、广州及深圳市达到90%”的目标。
水污染治理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在谈到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时,明确要求“基本消灭城市黑臭水体,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对照总书记的明确要求,对标“长制久清”的治理目标,不难发现广东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仍有一定差距,因此不能有丝毫松懈,必须久久为功,不达目的、决不收兵。此次专项督察是一个发现问题的重要契机,无论前一阶段治理成绩怎样,现在各地都需要重整行装再出发,以问题为导向,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朝着“长制久清”目标聚焦发力。从过往经验来看,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短期目标比较容易达成,但长期又很容易“复发”,所以常常导致先前巨额投入最后打了水漂。这样的教训必须汲取,否则就是在浪费公共财政,就是与老百姓的期待背道而驰。“长制久清”怎样才能“长”和“久”?在推动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中,各地应该举一反三、找出共性问题,因地制宜、科學施策,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城市黑臭水体的成因复杂,但也有一些共性。在目前生态环境部公布的问题清单中,垃圾清理、收运及控源截污方面问题较为集中。从很大程度上说,这反映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短板。因此,需要各级政府痛下决心,加快海绵城市建设步伐,特别是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彻底解决雨污混流问题,积极减少垃圾排放,把短板尽快补齐。不过,这充其量还只是治标,要知道黑臭在水里,但根源在岸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绿色发展是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污染问题的根本之策。”只有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污染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黑臭水体整治要实现“长制久清”目标,也需要循着这样一条大逻辑,通过提高标准、严格执法,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加强治理、转型升级,推动地方调整产业机构、优化布局、绿色发展。
根据《广东省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2018年底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平均达到80%(广州、深圳不低于90%且实现“长制久清” ),2020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地区各部门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咬紧牙关、负重前行,抓住窗口期、迈过这道坎,积极回应群众所想、所盼、所急,鼓励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以系统性、永久性措施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确保“长制久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