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政策不能“反转”
2018-07-19葛丰
葛丰
新一届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近日成立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等相关工作。
这次会议是关键时期及时召开的重要会议,其所面对的重大背景变化是:一方面,通过系统性、全方位的强监管与去杠杆,当前我国监管体系建设与金融风险处置取得积极成效,金融乱象得到初步遏制,市场约束逐步增强,市场主体心理预期出现积极变化,审慎经营理念得到强化,金融运行更趋稳健。
另一方面,强监管、去杠杆不可避免地导致市场非系统性风险加速暴露,譬如来自央行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末,我国债券违约率升至0.39%,比去年同期明显上升;再譬如来自银保监会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末,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达到1.9%,较一季度末上升了0.15个百分点,而2016年和2017年银行不良贷款率基本稳定在1.74%左右。
上述事物发展的两面性,使得市场开始弥散某些想当然的“放水”预期,甚至可能还有一些利益集团,会刻意夸大、利用违约事件,以图游说政策向有利于自身方向反转。因此,这就要求监管当局在目前阶段,尤其要注重保持政策定力,对结构性去杠杆过程中正常的、非系统性的风险暴露,既要有清醒的认识,也要有适度的耐受力。
防范化解金融風险是一场艰难、长期的攻坚战,绝不能稍有反复就浅尝辄止。这场攻坚战必须坚持到底的原因在于:首先,中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努力固然成效彰显,但留待其进一步解决的问题依然巨大。譬如中国的宏观杠杆率和主要部门的财务杠杆率仍处于较高位置,中国的房地产泡沫仍有较强死灰复燃可能性……这些问题在经济增速逐渐下行、外部环境趋于复杂的情况下,可供腾挪的时间窗口其实正在日渐收窄,得过且过的拖延战术只会在未来造成更大,甚至难以承受的损失。
其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过程中出现的阵痛不仅难以避免,而且其本身,就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致力实现的目的之一。因为中国的金融风险此前之所以反复积累,很重要的原因即在于迟迟不愿意打破“刚性兑付”,无法通过外在的强制力,逼迫微观主体主动约束自己的行为。而当下出现的违约率上升,其实反倒是走在正确的道路上,让市场找到出清价格,让市场主体学会为自己的错误买单,让市场机制真正发挥决定性作用。
最后,中国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而付出的代价完全在可承受范围内,譬如以债券违约率上升来看,目前我国公司债违约率(0.39%)仍远远低于国际债券市场违约率水平(1.2%~2.08%),同时更重要的是,这种总体呈离散孤立状的违约率上升,实则更有利于金融稳定与发展,譬如正因为优胜劣汰机制有所强化,今年以来我国债券市场无风险利率与优质企业融资成本不升反降。
所以说新一届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敏锐捕捉住了时局要点,强调指出“下一步各项工作都将按既定方案有序推进”。未来时期,相信凭借这种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劲头,中国一定能打赢这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