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的价值评估模式研究
2018-07-19宋夏云罗璐霞
宋夏云 罗璐霞
一、矿产资源的涵义和特征分析
(一)矿产资源的种类和特征
矿产资源是指经过地质成矿作用而形成的,天然存在地壳内部或地表,埋藏于地下或出露于地表层,并具有开发利用价值的矿物质或有用元素,它的存在形态主要有固、液、气三种形态。按照矿产资源自身的用途及其特点,可将其大致分为以下四类: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能源矿产、水气矿产。
概括而言,矿产资源资产主要具有以下特征:1.耗竭性与不可再生性。矿产资源的形成往往要经历数百万年,它的使用属于物质上的消耗,不可恢复。2.隐蔽性与潜在性。矿产资源大多赋存于地下,存在较大的隐蔽性。由于地理位置的复杂性等,矿产资源的开采只能通过地质勘察工作来进行。3.分布不均衡性与权力关系的复杂性。矿产资源的地理分布因自然条件的不同表现为不均衡的形态,会导致整个矿产资源的开采开发过程中,相关的利益主体例如开发商、勘察机构等之间的权益关系变得更加复杂。4.可变化性。矿产资源是一种自然资源,会受到自然界各种条件变化的影响。同时,随着社会科学技术的进步,矿产资源会在物质形态和使用价值等方面发生变化,导致在界定与评估过程中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5.所有权的垄断性。我国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归属于国家,未经许可任何个人和机构都不能行使矿产资源矿业权等权利。
(二)矿产资源的价值构成
一直以来,学术界对矿产资源的价值问题存在争议,包括以下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矿产资源本身是没有价值的,只有经过人类的开采、利用等劳动活动,矿产资源才具备价值;而另一种观点认为,矿产资源在开采前需要国家转让矿业权,而这种矿业权的转让价值远高于开采勘探后扣除成本后的利润值,这就说明在人类对其进行劳动创造价值之前,其自身就具有价值。本文同意第二种观点。本文认为,矿产资源价值组成分别包括自然价值、权益价值以及环境价值三个方面。具体如下:
1.矿产资源的自然价值。自然价值的存在主要是支撑了前文提出的第二种价值观点,认为矿产资源在被人类开发利用之前就存在价值。这种价值与劳动的投入以及后期的勘探成本等均无关联,而与矿产资源本身的物质属性、地理条件、资源稀缺性等有关。在实务中,评估人员会根据这些资源的自身特性,参考市场数据,对矿产资源的自然价值作出评估。
2.矿产资源的权益价值。权益价值属于矿产资源价值构成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是将资源的静态价值转变为动态价值的过程。权益价值主要包括了矿产资源的矿业权价值、所有权价值、取得权益所发生的成本费用、勘察与开采所产生的劳动消耗以及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3.矿产资源的环境价值。矿产资源在被开采使用的过程中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可能会对资源所在地的土壤、空气、水质等造成污染,也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的自然灾害,例如山体滑坡、空气指标严重超标等。因此,矿产资源开发商对矿产资源开采产生的环境污染向国家上缴了相关的补偿费用,以此来改善其所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各类环境补偿费用所构成的环境价值成为了矿产资源价值构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矿产资源价值评估需要考虑的因素
矿产资源的价值评估是指专职的机构和人员依照客观标准,对矿产资源资产的内在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书面评估报告文件的行为。本文认为,矿产资源资产的价值评估应该考虑以下因素:
1.矿产资源的有限性
在进行矿产资源资产评估时,必须考虑矿产资源最大的特性,即有限性与不可再生性。大多数矿产资源的形成需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且其形成条件比较特殊,数量有限。由此,在对矿产资源进行资产评估时,资源有限性是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之一。
2.矿产资源的可替代程度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越来越先进的科学技术被用于各种资源的开发与应用,利用可再生的资源科学替代不可再生资源。例如,随着对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等的广泛应用,会直接影响到煤炭发电的经济效益,从而影响该资源的价值。矿产资源属于耗竭性资源,若其可替代性在不断增加,那么其价值的评估将会受到影响。
3.矿产资源分布的非均衡性
矿产资源的分布存在地域上的不均衡性。所以在评估时,应当综合考虑各个可能的影响因素,如矿产资源的物质属性、地理位置情况、周边开发环境等等。
4.矿产资源评估对象的复杂性
由于矿产资源的地理位置较复杂,成本品质等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因此,在对矿产资源进行价值评估时,应当认真考虑矿产资源的复杂性,选择专业且官方的地质勘查报告、开采价值、资源储量报告等信息,结合相关领域的评估技术,尽可能对复杂的矿产资源采取科学有效的资产评估方法。
5.矿产资源的开采技术
为了提升资源的有效利用率,减少开发资源的相关成本,提高矿产资源的经济效益,目前矿产资源的开采技术已经越来越成熟。因此,在对此类资源进行价值评估时,要综合考量相关技术的先进程度,分析该领域未来技术发展的趋势,运用合理有效的方法对该类资源进行资产评估。
三、矿产资源价值评估模式的构建
资源价值评估模式是从评估理论入手,总结现有各种资源的资产评估体系,以待评估资产的自身属性为基础,以为评估实践作参考为目的的一种价值评估模式。本文将矿产资源价值评估模式分为三部分,分别为评估的目的、评估的程序以及矿产资源的评估方法。
(一)矿产资源价值评估目的
矿产资源资产评估的目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在正常市场条件下,矿产资源资产评估能够为资源的勘探、开采、出让、转让、抵押等提供价格参考;另一方面,实行矿产资源资产评估,能够促进各种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推行,维护国家矿产资源的所有权权益。例如,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离不开矿产资源的消耗,为了能够准确真实地反映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笔者认为除了要统计人类创造的物质财富以外,还应当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包含矿产资源的消耗统计。因此进行资源价值评估能够进一步促进相关核算制度的完善。
(二)矿产资源价值评估程序
第一,在矿产资源资产价值评估之前,专业评估人员首先应当确定待评估矿产资源的自身特性,进而确定资源评估的目的、范围、对象等基本事项。
第二,在对待评估矿产资源进行信息调查时,不仅要进行实地勘察,还要查阅各类相关资料。在进行实地勘察时,要注意对待评估资产的地理位置、储量、成分等进行实地勘测与拍照,保留资料。除此之外,评估人员还应当对类似参照物的市场情况进行调查,收集待评估资产的现状以及相关审批资料等。
第三,采用合适的评估方法。根据待评估矿产资源的资产特性以及关于资源开采开发等信息的获取情况,合理采用评估方法。目前在矿产资源资产评估过程中,比较常用的是可比市场法与收益现值法,这两个方法相对于其他几种方法而言,数据更容易获取,且评估结果也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在实务操作中较常使用。
第四,根据所选取的评估方法,利用获取的各类材料,对被评估资产进行价值评估。一般在实际评估过程中,建议采用两种及以上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但最终的评估结果不能采用其平均值,而是根据各类评估条件所得出的评估值进行系统分析,选择最为合适的评估值来作为最终的资产价值。
第五,撰写评估报告。在评估过程中要将各类资料归档为评估底稿,根据所有工作底稿编制价值评估报告,经资产评估师签字认可后,提交委托方或相关委托机构。
(三)矿产资源价值评估方法
1.收益现值法。该种方法需要先初步计算出资源在整个开采期内的现金流入与流出,进一步把每年的净现值折算到基准年限。然后,计算出整个开采期内该资源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量的现值之和,作为该资源资产本身的价值,或者作为交易市场上该资源的评估值。具体可用如下公式表示:
公式中:V为被评估的矿产资源的价值;n为被评估的资源的剩余开采期;Qt为估计的第t年该资源产生的净收益,Qt的计算通常为当年通过对矿产资源的开采、经营等所产生的符合常理的年收入扣除掉该矿产资源当年总的支出后的净额,总支出通常包括矿业权的年成本摊销、开采勘探成本以及其他各类相关费用;i为整个开采期间的折现率,为简化计算,通常在实际应用中将i确定为恒定值。
2.可比市场法。这种评估方法要求该类资源的市场交易比较成熟,能够在市场上找到类似的资产资源,这种类似的资源要求与被评估的资源存在物理性质与地理性质等多方面的相似性。并且能够获得近期该矿产资源的相关交易数据,其他因素对该方法的评估影响不大或者可以计算相应的调整系数。具体可用如下公式表示:
公式中:V为被评估的资源的价值;Qs为参考的市场上类似资源的评估价值;α为该种方法下的资源规模调整系数;β为对应的品位调整系数;γ为价格调整系数;θ为差异要素调整系数。
3.利润指数法。该方法主要集中在该矿产资源的开采经济价值上。在运用该种方法评估矿产资源的价值时,主要考虑以下两个因素:第一,在评估前应详细调查该矿产资源的各类自然影响因素,包括该资源的储量、成分、质量等天然条件,研究其未来的发展使用趋势;第二,在评估时要考虑该矿产资源的未来社会利用价值,其中涵盖了被评估资源的物价体系,人类生活中对该资源未来的使用发展趋势、整个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趋势等等。具体的计算公式可简化如下:
公式中:V为被评估的矿产资源的价值;P为被评估资源所对应矿产品的市场价格;E为被评估资源所对应矿产品的开采成本;T为被评估资源所对应矿产品的运输费用;M为整个资源的开采总成本;I为社会资金平均利润率。
4.机会成本法。该方法源自于西方经济分析理论。机会成本是指从事某项经济活动而放弃了另一项经济利益的成本。在矿产资源资产评估中,机会成本主要指的是放弃了最有利的可替代用途效益。用公式表示如下:
公式中:V为被评估的矿产资源的价值;E为使用替代矿产品的总支出;Q为副产品收入;M为被评估矿产资源对应矿产品的年经营成本;I为各项资金费用成本。
5.重置成本法。其主要是指在进行矿产资源价值评估时按扣除掉各种损耗成本后的被评估资产的现时重置成本来计算被评估资源的价值的方法。在矿产资源资产评估中,重置成本是将已经发生的成本或者预期将要发生的各类成本作为成本基数,然后确定合理的成本倍数,并且根据影响资产评估值的各类相关因素进行修正,最后估算出待评估的矿产资源的价值。具体公式如下:
公式中:V为被评估的矿产资源的价值;P为被评估矿产资源的重置成本;i为确定的成本倍数;ε为考虑风险、开采水平等因素后的修正系数;E为已经发生的总成本;T为预期将要发生的各类成本。
四、矿产资源价值评估的保障条件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资产评估在各行各业都显得越来越重要。但是由于我国资产评估的发展起步较晚,不论在理论还是实践层面都与西方国家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如何完善资产评估的模式,为各类资源资产价值提供保障条件,是目前评估各界需要关心的主要问题之一。本文就矿产资源价值评估模式的完善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政策和法规保障
目前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缺乏较为完善的政策和法规,为提升资源价值评估的效率与效益,降低评估风险,完善相关的资产评估法律体系是非常重要的。目前我国应尽快修订《资产评估管理法》,规定相关的要求与标准,进行统一管理,加大各种监察力度,建立一个有秩序的资产评估执业环境。
2.资产评估的独立性
资产评估的独立性是资产评估职业道德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项目开始之前对小组成员的独立性进行判断,判断是否存在经济利益关联或者人员关联,合理规避各种由独立性引起的导致评估风险增加的行为。只有当项目组成员保持足够的独立,才能合理评估待评估资产的价值,提升资产评估的质量。
3.评估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
资产评估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是决定资产评估结果的关键因素,也是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提升资产评估人员的综合专业素质,应当注重评估人员的专业能力培养,帮助其各类准则变化情况以及自身知识体系的更新。只有提高了目前评估人员的各项综合素质能力,才能不断提高资产评估的质量,维持行业的发展。
4.资产评估的信息技术保障
随着社会高科技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资产评估程序逐渐被高科技的信息技术所替代。评估人员可以借助信息化手段来提高资产评估执业效率,提升资产评估工作的科学性。但是目前资产评估行业的信息技术发展还未完全成熟,各种信息安全技术也不够完善。因此,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资产评估信息技术保障体系,全面提升资产评估行业信息化建设,提升资产评估的效率。
致同国际首席执行官访问中注协
2018年5月24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陈毓圭(右四)会见来访的致同国际会计公司首席执行官彼得.博丹先生(Mr. Peter Bodin)(左四)一行。致同中国主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徐华先生(左三)、致同大中华区和致同国际市场发展执行理事庄达先生(Mr. Jon Geldart,右三)等参加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