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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育对糖尿病患者使用保健品的干预效果

2018-07-13文芳

长江大学学报(自科版) 2018年12期
关键词:降糖药保健品法律法规

文芳

(长江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 荆州市中心医院健康管理中心,湖北 荆州 434020)

糖尿病是一种慢性终身性疾病,管理较复杂,主要依靠患者在非医院环境中进行[1,2]。我国公众对糖尿病预防知识和并发症危害认知严重不足[3],对糖尿病自我管理的相关知识缺乏,糖尿病患者使用各种各样保健品辅佐降糖或用保健品代替降糖药物造成了不良后果的现象多见。因此,如何对糖尿病患者进行保健品相关知识的教育,避免其因为不当使用保健品导致不良事件的发生,应该引起广大医护工作者的重视[4]。笔者者对糖尿病患者239例保健品相关知识的认知现状进行了调查,分析了糖尿病患者对保健品认知的误区和不足,并通过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探讨糖尿病患者对保健品相关知识认知及行为改变的效果,为临床糖尿病患者正确使用保健品的教育提供依据。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采取方便抽样法,选择2017年1月至11月荆州市中心医院内分泌科门诊及住院的糖尿病患者239例为研究对象。纳入标准为:①确诊为糖尿病≥1年;②在院外使用降糖药物治疗;③年龄≥18岁;④有理解及表达能力,能配合调查;⑤知情同意,愿意参加研究。排除标准为:①患病时间<1年;②未明确诊断为糖尿病患者;③在院外未使用降糖药物;④理解能力差或不愿参加研究者[5]。入组患者中男性96例、女性143例;年龄28~76(46.730±4.997)岁,其中<45岁95例,≥45岁144例;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87例,高中和中专56例,初中及以下96例。

1.2 方法

1)研究工具 本研究所使用的调查问卷由研究者查阅文献[3~8]、经多名专家指导和审阅后自行设计。问卷的信度为0.837,克龙巴赫系数为0.826,有较好的信度和效度。问卷包括5个维度,第1个维度旨在调查糖尿病患者对保健品基本常识的认知情况,共2个条目(表1条目1、2);第2个维度旨在调查患者对保健品购买使用方法的掌握情况,共5个条目(表1条目3~7);第3个维度旨在调查患者对保健品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情况,共7个条目(表1条目8~14);第4个维度旨在调查患者对保健品真伪的鉴别能力和维权手段,共6个条目(表1条目15~20);第5个维度旨在调查患者购买保健品代替降糖药的途径及总共花费,共8个条目(表2条目1~8)。

2) 资料收集方法 本研究对象均知情同意。采用问卷调查法,对参与调查的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对于符合标准的患者讲解调查的目的、意义和问卷的填写要求,对无法独立完成问卷的患者由研究者逐条口述问卷内容,客观记录其选择。问卷要求匿名填写,现场收回。问卷收回后根据患者得分对患者保健品相关知识的认知情况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健康教育结束后再次用该问卷评估患者对保健品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对购买并使用保健品代替降糖药的患者每3个月进行一次健康教育,1年结束后再次应用该问卷对其进行评估,前后均发放问卷248份,收回248份,筛选后剔除无效问卷9份,有效问卷共239份,有效回收率96.37%。

1.3 统计学分析

利用Epidata 3.1软件对数据进行汇总,SPSS17.0统计软件对数据分析,对计数资料进行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健康教育前,239例患者对保健品基本常识、保健品购买使用注意事项、保健品相关法律法规、保健品真伪鉴别方法和维权手段等4个方面相关知识缺乏,教育后患者的认知水平较教育前均显著提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通过健康教育,239例糖尿病患者中通过各种途径购买并使用过保健品代替糖尿病药物治疗的人数由教育前的167例(69.87%)减少至教育1年后的32例(19.16%),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3 讨论

3.1 糖尿病患者保健品知识严重缺乏,易走进用药误区,应加强健康教育

表1显示,教育前,只有46.44%的患者知道保健品没有任何药用价值;70.71%的患者不知道服用保健品不能代替正常饮食;仅29.71%的患者知道保健品说明书或标签要注明“本品不能代替药品”;不到20%的患者知道可通过电话“12331”举报假冒伪劣保健品。由此可见,糖尿病患者对保健品基本常识、保健品相关法律法规、保健品购买使用和鉴别维权的相关知识严重缺乏。我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保健品有明确定义:保健品是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我国2016年2月26日公布的《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明文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或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的治疗、预防功能,要注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6]。上述法律法规对保健品没有药用价值,不得进行药物治疗功效的宣传做了明文规定。

表2 健康教育对改善糖尿病患者167例购买保健品代替降糖药的行为分析

3.2 健康教育显著提高了糖尿病患者对保健品相关知识的认知

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水平与影响因素的评估对医护人员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至关重要[7,8]。本研究从保健品基本常识、保健品购买使用注意事项、保健品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健品鉴别维权等四个方面对患者保健品相关知识的认知情况进行评估,根据患者得分情况对患者进行了保健品相关知识的教育。“保健品没有任何药用价值”、“保健品不应该对人体有任何危害”等基本常识的认知缺乏,容易导致糖尿病患者将保健品视同药品,把降糖的希望寄托于保健品。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对保健品的定义,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之后,患者对这两个基本常识的认知率分别由46.44%和71.55%提升至89.12%和93.31%;约90%患者在接受保健品相关知识教育后能够区分清楚药品与保健品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见表1);保健品购买和使用的相关知识对于患者正确购买和使用保健品至关重要,目前市场上的保健品质量参差不齐[9],糖尿病患者掌握此方面的知识,有助于避免购买过期变质或非正规渠道销售的保健品,且能让患者意识到保健品所含的营养成分并不能代替正常饮食。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后,患者保健品购买与使用相关知识的知晓率几乎都达到90%以上(见表1);保健品法律法规相关知识是国家从法律层面对保健品管理准则,了解保健品相关的法律法规,患者不仅能辨别不法商家保健品违法宣传和销售的伎俩,避免掉进销售陷阱,还能让患者对保健品的作用有更加清晰的认识。对患者进行保健品法律法规的教育后,患者对“保健品不能有夸大或者绝对化宣传”、“保健品不得以科研机构、权威人士或者患者的名义进行宣传”、“保健品标签要注明‘本品不能代替药品’”等法律规定的认知水平较教育前有了显著提高(见表1);保健品真伪的鉴别方法是假冒伪劣保健品的一面照妖镜,糖尿病患者掌握了保健品真伪的鉴别方法和维权手段,就能避免因购买和使用劣质保健品带来的危害。本研究通过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后,有92.05%知道了可通过电话“12331”举报假冒伪劣保健品,有94.56%的患者知道可直接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局举报假冒伪劣保健品,而在教育前,患者对这两种维权手段的知晓率分别仅为19.67%和33.05%。

3.3 健康教育显著改善了糖尿病患者购买保健品代替降糖药的行为

表2显示,教育前239例糖尿病患者中通过各种途径购买并使用过保健品代替糖尿病药物治疗的人数是167例,教育1年后人数降至32例,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由此可见,对患者保健品相关知识的评估和教育,能够协助患者正确抉择,从根源上防止患者因为保健品知识的缺乏而走进用药误区,延误病情的治疗。目前,有一些不法企业对保健品的功效进行夸大宣传;有些不法商贩组织各种各样的讲座和会议,宣扬和兜售一些可以“根治”糖尿病的保健食品;更有一些不法企业在保健品当中掺杂劣质的降糖西药成分[10]。糖尿病患者如果条件允许,通过正规途径购买与合理使用保健品无可厚非,但是由于患者缺乏保健品相关的知识,对保健品的功效及真伪缺乏正确的认识和鉴别能力,再加上治病心切,就有可能在不法商家的违法宣传和推销下上当受骗,购买假冒伪劣保健品或者不当使用保健品,走进用药误区,造成不良后果[11]。有研究显示:在以低血糖表现入院的糖尿病患者中,有37.04%的患者服用了来源不明的中成药和保健品[12]。有些患者甚至用保健品代替降糖药[4]。因此,医护人员加强对糖尿病患者保健品相关知识及使用情况的评估,对有使用保健品倾向或正在使用的糖尿病患者进行保健品相关知识的教育,是非常必要的。确保患者能够按照医院制定的治疗方案进行规范治疗,达到防止并发症的发生和发展,提高糖尿病患者的生活质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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