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乡村振兴“湖北样板”
2018-07-13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启了新时代“三农”发展的新征程,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湖北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重中之重,落实高质量发展和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
积极深化农村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政策。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积极稳妥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保障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扎实推进农垦改革等农村各项专项改革。
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生产能力,为国家粮食安全作贡献。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之路,着力在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上下功夫,尽快实现农业发展由总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专业化生产,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多途径拓宽增收渠道。
实施“三乡(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工程”。推动城市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要素与农村资源有效对接,推进城乡资源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要创新模式,分类指导,各地可根据自身实际,出台更优政策,激活市场的力量,破解要素下乡的障碍,为“三乡”工程创造良好的环境。要搭建平台,要把农业招商引资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通过招商引资、项目对接和宣传推介,吸引更多的城市和社会资源进入农村,发展农村。
加强荆楚富美乡村建设。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观,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全面推进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让广大的农村地区变得更干净、更整洁、更美观,真正把我省乡村建设成为宜居宜业的乐园。
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着力实施红色“头雁”工程,促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培养“红色头雁”,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组织派出第一书记,发挥村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探索“党建+集体经济+乡村治理”的运行模式。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培育发展新时代乡贤文化,发挥新乡贤作用。严肃查处侵犯农民利益的“微腐败”。推动移风易俗,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
完善党委领导“三農”工作体制机制。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机制。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实行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党委和政府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完善县市区“三农”发展综合考评机制,将考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