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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部队灾害现场紧急救护现状与对策研究

2018-07-12姜连瑞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学报 2018年6期
关键词:伤者消防员中队

李 阳,姜连瑞

(武警学院a.研究生队; b.消防指挥系, 河北 廊坊 065000)

我国是一个灾害和事故频发的国家。自2000年截止到现在,我国经历了汶川大地震、舟曲泥石流地质灾害、黑龙江伊春空难、上海静安区大火、温州动车事故、天津“8·12”事故、南方洪涝灾害等各类灾害事故。这些灾害事故的发生,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汶川大地震为例,这次地震造成了近7万死亡,1万8千余人失踪,37万余人受伤。此外,根据相关部门统计,近十年平均每年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灾害造成的非正常人员受伤或者死亡的人数分别有200万和20万之多,经济损失更是高达6 000亿,灾害事故的形势不容乐观。

而无论是何种灾害或事故,消防部队总是能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本着“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其开展的工作往往以解救被困人员为第一要务。从现代医学理论中我们可以得知,在创伤造成后的半小时左右,是对伤员进行医疗救助的黄金时间,尤其涉及到比较严重甚至危及生命的伤势,更是只有4 min紧急救助的时间。以伤者心脏骤停为例,其心脏停止时间对人体的影响以及心肺复苏(CPR)的实效性如表1和表2所示[1]。

由此可见,在灾害发生后最初的几分钟进行的医疗救护工作,是降低致死致残率的关键所在。但是由于灾害事故的突发性与灾害现场的危险性,专业的医护人员很难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因此这段时间内伤者的救治只能依赖于在场的消防员。如果消防员能在第一时间对灾害现场的伤员开展必要的紧急救护,将会大大降低灾害现场的人员伤亡率[2]。

表1 心脏停止时间对人体影响

表2 心肺复苏实效性

消防部队是和平时期最重要的一支力量,直接守护着人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面对近年来严峻的灾害形势,提高我国消防部队灾害现场紧急救护能力势在必行。

1 我国消防部队灾害现场紧急救护现状分析

1.1 官兵紧急救护意识低

2009年颁布的《消防法》规定“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这是第一次用法律的形式对消防部队承担灾害现场伤员的紧急救护任务加以规定[3],因此,消防部队应对各类灾害事故必须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在应急救援中,应始终把灾害事故对人的影响放在首位加以考虑。但是在实际的救援过程中,消防部队并未将救护工作真正的纳入到自己的工作范畴中来。在2010年玉树地震的救援过程中,公安消防部队和其他救援力量累计从废墟中救出被困人员共计6 870人次,其中有760人在救出后送往医院的途中因挤压综合征、脊柱损伤、心脏骤停等病症而死亡。这反映出消防部队对于灾害现场紧急救护的意识还是较为淡薄。

造成消防官兵紧急救护意识低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就是我国消防部队与医疗队伍隶属于两个不同的部门,这种体制上的相互分离,导致消防官兵存在着一种思维误区,即只要把被困或者受伤人员从灾害现场救出来,其余工作就应该全权交给医疗卫生部门来完成。另一方面,则是消防部队一直以来对灾害现场紧急救护的重视程度不够,从总队到支队再到大队、中队,各级领导过于强调快速处置事故、抢救出被困人员,而忽视了对救出的伤员进行紧急救护,给官兵造成了一种错误的心理暗示就是“我们只负责救人脱离险境,其余工作应该由医护人员完成”。这就导致很多被救出的伤者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时机,也有部分被救出的伤者,在后续的送医治疗过程中途出现死亡的情况。

1.2 消防部队装备配备不到位

目前的消防部队,在紧急救护的器材方面十分匮乏。大部分的基层中队除了急救箱和担架之外,就很少再有相关的装备了。笔者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基层中队消防车上的急救箱中所配备的器材里,只有一些压舌板、纱布、酒精棉、棉签、创可贴等简易的医疗工具,如表3所示。这些装备根本无法满足灾害现场开展紧急救护工作的需求。另外,由于很多基层中队很少开展救护工作,加之不注重这方面技能的训练,相关的器材得不到相应的更新和维护,上述器材中有大部分已经都处于失效状态。

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消防部队面临的灾害现场会越来越多样、情况会越来越复杂。在各类的事故现场,我们可能遇到不同的创伤人群:骨折、大出血、灼伤、电击、脊柱损伤、心脏骤停、自主呼吸停止等等,仅靠现有的消防医疗急救箱以及担架是远远不能满足救护需求的。

表3 某消防中队急救箱物品清单

1.3 消防员急救技能缺乏

从安改梅的《某部消防员现场急救知识掌握情况调查》的统计结果来看,消防部队参加过相关培训的战士仅占调查总体的24.2%,比较了解相关知识的则更少,占总体的18.9%,而渴望了解相关知识的则占了90%,这明显表明了基层战士急救技能的缺乏[4]。这主要是由三方面的原因导致的:首先,基层消防部队的卫生员只是接受了两三个月的培训,掌握的只是一些比较基本的急救技能,例如止血、包扎、训练创伤的前期处置等等,而现在的事故现场伤情复杂多变,仅靠基本救护技能无法完成现场紧急救护任务。其次,很多基层中队的卫生员只是服务于本中队的战士,很少参与到日常的救援过程中,加之中队对现场紧急救护工作的不重视,日常疏于训练,出现即使消防部队第一时间到场,所有人员仍是无可作为的尴尬局面。更为糟糕的是,部分消防员因在现场救人心切,在毫无医疗技术支持、自身也没有相关的技能和知识储备的情况下,冒然对伤员展开救护,这就大大增加了二次损伤的可能。例如,在交通事故救援现场,伤者出现了脊柱的损伤,消防员如果急于破拆并强行将被困者从车内拉出,那么很有可能造成伤者全身瘫痪。

2016年12月28日,浙江省慈溪市明州路一民房发生了火灾,20名消防官兵赶往现场处置。消防部队在22时53分到场,2 min内控制住了火势,并在22时58分救出两名被困人员,此时这两名人员已经深度昏迷,慈溪市消防大队大队长姜庆君立即对两名被困人员开展了心肺复苏,5 min过后,两名伤者相继苏醒,在救护车到达现场之后,将伤者送往医院,最终两名伤者都脱离了生命危险。经过调查,慈溪消防队在2016年7月对全体消防官兵进行了5天的应急救护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心肺复苏、简易包扎、伤口处理等急救技术,培训过后对消防员进行了测试,其中部分消防员成功通过测试并取得了紧急救护医疗证书。试想一下,如果他们没有经过相关方面的培训,只是在救出这两名被困者之后原地等待医生的到来,那可能是一次失败的救援。

2 消防部队进行紧急救护的可行性分析

2.1 布局优势

目前全国共有约3 200个消防站,各省、直辖市均设消防总队,下辖各支队、大队、中队,消防站几乎遍布全国各地,形成了能够覆盖全国绝大多数地区的消防救援网络,无论任何地方发生灾害事故,其辖区消防队都能在第一时间迅速出动,并奔赴现场展开救援。根据2011年施行的《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中第十二条之规定,“消防站的布局应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 min内消防队可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5];而根据相关调查研究显示,全国平均的院前急救时间为30 min左右。相比之下,只要消防部队掌握相关的紧急救护技能,那么其便可以很好的胜任这项工作,并达到最佳的救援效果,这种布局上的优势是任何力量都无法比拟的。

2.2 经验优势

一方面,通常情况下灾害事故现场环境恶劣,其他力量无法在第一时间进入现场,而消防部队每年接警出动数十万次,参加各类灾害事故处置以及社会救助, 在实战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其往往能在最短时间内,进入灾害现场,接触到被困人员,并帮助其脱离危险环境;另一方面,消防部队定期进行体能和技能训练,并开展各类灾害事故抢险救援演练,这使得消防员在救援方面经验丰富,能够更好地完成救援任务。

3 提高消防部队紧急救护能力的对策

3.1 强化消防员急救意识

要想从根本上提高消防部队灾害现场紧急救护的能力,最关键的是要从思想上重视这项工作,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使命感。消防部队作为一支特殊的队伍,在任何灾害事故发生时都能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展开救援,本着“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宗旨,必须把灾害现场对伤员的紧急救护工作贯彻落实下去,做到真正的“救人第一”。

首先,消防部队要统一思想认识,上到公安部消防局领导,下到每一名中队战士,切实将灾害现场的紧急救护工作纳入自己的思想认识中去。其次,各总队、支队要加大宣传力度,可以通过视频会议、开展主题活动、制作宣传版面等等,使开展救护工作的理念深入每一名消防官兵的心中。最后,基层中队的领导要身先士卒、以身作则,在灾害现场勇于对伤员开展救护工作,为官兵们做好榜样。

3.2 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一直以来,消防方面的法律体系就不够健全,涉及到灾害现场救护的法律法规更是少之又少,这让官兵在开展救护工作的时候就心存顾忌,于是只能原地等待医生的到来,这无形中就加重了伤者的伤势。如果我们在一线拼尽了全力救出了被困人员,但却因为缺乏医疗救护而眼睁睁看着伤员生命流逝,那么消防部队救援的效率就大打折扣。我们在救援过程中不仅要救,更要救活,这样才能体现“以人为本”的救援理念。

在法律层面,公安部消防局应该在新《消防法》的基础上,出台“灾害现场紧急救护规程”以及相关的责任归属等文件,这样一方面可以规范消防部队开展灾害现场紧急救护工作,使得消防部队在开展此项工作的时候能够正规化;另一方面,从源头上打消官兵们的顾忌,用法律的形式给予他们充分的人身保护,让官兵在灾害现场全力以赴的对伤者开展紧急救护[6]。

3.3 完善消防部队装备配备

在灾害事故现场,装备水平的优劣直接决定着救援成效的高低。目前基层消防中队所配备的器材远远不能满足现场救护的需要,装备水平亟待提高。各个基层中队应该向上级申请,对照《急救器材装备标准》完善现有的装备,尤其是一些相对专业的医疗器材[7],例如自动体外除颤仪(AED)、颈托、脊柱板、躯体固定气囊等等,同时还要配备相关的急救药品,类似于多巴胺、阿托品等药物。另外,一些出警任务量比较大且任务比较繁重的中队,应视情况配备救护车,并在救护车上装配呼吸机、心电监测仪等装备。除此之外,中队还要结合自己辖区的情况,对经常用到的一些消耗类装备器材,要加大储备量,以满足应急救援的需要。

在器材配备齐全后,维修保养工作也不容忽视。消防部队应该安排卫生员在每次出警归队后,对所用的器材进行检查,损坏的器材要及时维修或者更换,耗材要及时补充,保证每一次出警的时候装备都是数量充足并且完整好用,这样单从硬件方面就保证了灾害现场紧急救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3.4 加强消防部队现场急救培训

首先,急救训练要从新兵抓起。在他们踏入消防部队的那一刻开始,就要把急救训练融入到他们的每一次训练中,让及时开展紧急救护的观念深深地刻在他们脑海里,并在日后的训练中,不断的强化他们的意识和技能水平,从根本上提高消防部队的医疗急救水平。

此外,对基层中队的所有战士定期开展急救培训,可以根据战士的知识水平以及理解能力来划分培训层次,但是一些基本的急救技能的培训,包括止血、包扎、固定、搬运、心肺复苏等等,要面向基层消防部队的全体官兵,必须保证每个人都能对伤者进行简单的紧急处置。对于卫生员来讲,还要熟练掌握电击除颤、气管切开等专业的急救技能,以便于应付灾害现场出现的各类伤情。据《定期实施现场急救培训可有效提升消防员急救技能》的报告显示称,参加过4次现场急救培训的消防员的测试水平都为优秀,且占了优秀总人数比例的94.4%,这充分说明定期对消防员开展灾害现场紧急救护培训可以大幅提高消防员的急救技能水平,从而大大提高整体救援能力和救援成功率,达到“挽救生命、减轻伤残”的救援效果[8]。

最后,要根据装备配备的情况,结合日常的训练内容,有目的的开展急救实战化训练。在每一次的操法训练、演习等训练科目中,按照真实场景的情况设置伤员,将紧急救护的训练融入到日常训练中,且多设置不同的伤情,以便模拟灾害事故现场的真实场景,使得训练更贴近实战化,同时也是对消防员急救技能掌握情况的一种检验,只有不断的练习,才能保证在实战的过程中少犯错、不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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