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1 MeV工业电子加速器辐照室内部及周围臭氧浓度监测与评价
2018-07-12苏晓书李元岗黄春锋
苏晓书,李元岗,黄春锋,刘 颖
(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石家庄 050021)
工业电子加速器主要通过产生高能电子,辐照待加工物体的表面或内部,使物体发生物理或化学反应,从而改变材料分子结构,提高材料的耐热性、耐裂性和耐老化等性能,可使材料的用途更加广泛[1]。
工业电子加速器运行过程中除产生高能电子束、轫致辐射(X射线)外,还会由于电子穿过空气使空气激发而产生臭氧和氮氧化物,其中,臭氧的产量一般是氮氧化物的两倍,危害较大,会对人体的呼吸系统、神经系统以及设施设备造成损伤[2-3]。故本次调查主要了解加速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臭氧浓度,对保护工作人员、公众人员及设备维护均有重要意义。为此,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有监测资质的单位于2018年1月10日至11日对天津市某加速器使用工厂辐照室进行了现场监测。
该厂使用的加速器类别为工业电子加速器,型号为DD1.0MeV-40mA;辐照室分两层,一层为辐照区域,面积35 m2,二层放置加速器,面积37.5 m2;辐照室排风量2.8 m3/s;监测时加速器电压开启到最大的1.0 MeV,电流开启到最大的40 mA。
1 仪器与方法
本次采样选用TH-110F型采样器,流量为0.5 L/min,仪器处于检定期内。本次采样根据《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HJ 504-2009),利用多孔玻板采样瓶进行采样,气体吸收液为靛蓝二磺酸钠,单次采样时间为60 min,单次采样量为30 L[4]。
本次采样的采样点共计6个,辐照室内部1个、厂房内部1个、厂界四周4个。对于辐照室内部的采样点于2018年1月10日至11日分别进行了1 h采样,对于厂房内部及厂界四周的采样点于2018年1月10日至11日分四个时段分别进行了1 h采样。本次监测的布点图详情如图1所示。
图1 监测布点图
2 监测结果
本次6个点位臭氧浓度监测结果如表1所示。
3 分析与讨论
通过本次现状监测可知,在1 MeV加速器与风机正常工作情况下,停机1 h采辐照室内部样品,其臭氧浓度在0.075~0.077 mg/m3,远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臭氧浓度<0.3 mg/m3的要求,最大值为国家标准限值的25.7%[5]。在1 MeV加速器与风机正常工作情况下,停机1 h采辐照室外样品,其臭氧浓度在0.034~0.058 mg/m3范围,远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中臭氧浓度<0.16 mg/m3的要求,最大值为国家标准限值的36.3%[6]。
经上述分析可知,该型号1 MeV工业电子加速器正常运行,保持通风的情况下,辐照室内部及周围臭氧浓度均远低于国家标准要求,对人体及设备不会产生不良影响,该结论可适当推广,适用于多数运行稳定、通风系统按标准设计的1 MeV工业电子加速器辐照室。
表1 臭氧浓度监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