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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情景:决然不是人物与情节的舞台与幕布

2018-07-11阎连科

神剑 2018年3期
关键词:比尔杰克情景

在文学词汇中,我不喜欢的是“风景描写”这几个字。一当有人和我谈论小说,尤其谈论我的小说时,说“阎连科,你的小说风景描写如何如何”,我就会迅速有一种挫败感,一如我们面对一个女性时,说对方衣服穿得不错,而下一句的潜台词,自然是她人和气质并不好。

对一部好的小说来讲,风景描写是可以不要的,正如面对气质高雅的女性,昂贵华丽的衣服其实没有意义一样。但是,把风景描写从小说中拿掉时,我们不能忽略人物必须生活、运行在某个环境中,这就如人不能离开地面飞翔一样。如安泰的双脚离开地面,他就将失去大地给他的力量而必然死亡一样。所以,在文学作品中,我们长期混淆着两个概念:“风景描写”和“自然情景”。或者说,长期用“风景描写”这个简单、直白,似乎一目了然的概念,来遮蔽对文学更为重要的关于环境、自然与人物“天人合一”的自然情景描写。

我把小说中那些华丽、多余、累赘的关于环境与自然的描绘称为风景描写或风光描写,而把那些与人物、情节结合得天衣无缝,甚至说没有那样的环境与自然,就没有那样的人物与某种思考的对小说中必不可少的环境与自然的描绘,称其为“自然情景”。这里说的自然,是指客观环境的自然;这里说的情景,是指人物的行为与内心的情景。

在这里,风景描写,对小说是一种多余,它最大的意义,是故事有意义的闲笔或点缀。是作家才情与诗意的漫溢——这当然是指那些多余而又美好的描写。而当这种描写失去美和诗意时,这种描写就纯粹是一种多余了,如吊坠在人脖子上的瘿,不摘除不仅是一种丑陋,而且还是一种隐患的病灶。

而自然情景在小说中的存在,那就完全的不同。因为在故事中,有才华的作家,高度地完成了客观存在的自然环境与文学人物的行为及内心的联系与统一。这种达到“天人合一”而出现在文学中的自然情景,会使小说的文学意义丰满并成倍地增加。这样的作品,我们不得不说海明威的《老人与海》是成功的范例。维·阿斯塔菲耶夫的《鱼王》是成功的范例。赫尔曼·梅尔维尔的《白鲸》是成功的范例。尽管在《白鲸》和《鱼王》这两部作品中,许多章节还是会由有意义的“自然情景”滑向了无意义的“风光描写”,但在最终,那些风光描写都服从了“自然情景”的人物需要。在这儿,另一类作品是最为不能被忽略的存在,如俊罗的《瓦尔登湖》、利奥波的《沙郡年纪》和海恩斯的《星·雪·火》以及《普罗旺斯的一年》《我自静默向纷华》等关于大自然的纪实性散文随笔,这时候单纯的“风光描写”,也许就是作家和作品本身的目的。但是在“文学即人学”的小说中,单纯的风光描写,则是多余而无意义的。而把客观的自然融入人物世界的“自然情景”的描绘,则是小说必不可少的部分。而且,在这一部分中,你的描绘愈是与人物结合得密切,这种描绘愈是显示出作家的才华和文学的意义。

在19世纪的文学中,那些描写思考大自然的随笔中,《瓦尔登湖》当属这一典型的冠王。而在小说中,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使他在托尔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这三大文豪间显示了与其不同的才华,那就是他对大自然的敏感和把控力。而在我們将要谈论的短篇小说中,这方面尤为突出的是契诃夫的《草原》和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草原》是一部中篇小说,是带有游记性质的小说写作,其中契诃夫对风光——把自然风光转化为人物的自然情景——可说是这方面极可借鉴的作品。而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这部短篇小说集,在这方面可谓是集大成的表现,森林、河流、草原、山脉,狩猎人所到之处的客观自然,都充满了浪漫的诗意。当然,也不乏因其巨大才情的漫溢,而对自然风光过度浏览的展出。单就我们要求大家必看的《白净草原》这一篇,单单开篇就天气、白云、草木的描写,就达两千多字。这对一个短篇来说,实在是一种大胆的冒犯。然而,当我们读完这部教科书般的抒情短篇后,我们不得不说,倘若不是这开篇与结尾纯粹而惊人的大段、美妙、成功的风光描写在故事中最终完成了一群孩子在夏夜草原上浪漫、随意和带着民族、地域文化的回忆和讲述的环境的衬托与描绘,那么这篇小说,对我们——俄罗斯以外的读者们,将是意义减弱的阅读和旅行。在这篇小说中,正是这乍看为孤立存在的纯自然描述,搭建完成了一群天真无邪的孩子们各自对自己的家庭、村庄和地域的神秘文化、事件向读者讲述的舞台,也从而让我们看到了这种“风光描写”与故事不可分割地向人物“自然情景”的转化。

不过,正如《白鲸》《鱼王》这样的巨著一样,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当年相对封闭、落后的年代,那些没有进入人物行为与内心的自然情景的风光描写,在当时,一如今天我们在电影中看到的大自然奇观的画面:山脉、河流,乃至于宇宙间火星、月球的一景一物,对读者都有着巨大的新奇和吸引力。但对于百年后今天的读者——对大海、山川等客观自然的熟悉,或似是的熟悉——无论这种熟悉来自哪里,电影、电视或其他真实文字的讲述,都使我们重新去捧起《白鲸》阅读时,那种纯粹来自对大自然精确细腻的描写,已不再有当年的吸引力和好奇心,而会使我们产生多余、累赘、臃肿的瘿瘤感,这也就使我们对写作中的风光描写与人物行为、心理间的自然情景的描绘,有了更鲜明的区分和要求。

美国作家杰克·伦敦一生经历坎坷,四处流浪,做过海盗、洗衣工、淘金者和“青年社会主义”革命者。他在十六七岁时,对冒险充满渴望,曾经要同其他人乘船到日本海去捉海豹,结果因为迟到没赶上那艘船,耽误了他的行程。而那艘船走后不久,在大海上失踪了。船上的人在这次事故中全部遇难。这么来说,对于出生在旧金山的杰克·伦敦,后来写出《热爱生命》《海狼》《白牙》《野性的呼唤》和《马丁伊登》这样充满生命力的小说,就不难理解。他的小说粗粝、坚硬,充满着生命的激情。而小说的故事,大多都带着冒险和抗争的精神。而且这冒险、抗争的又不仅是人的命运,还有恶劣的自然环境,如大海、旷野,酷冬的严寒,沼泽地的饥饿,荒无人烟的孤独与寂寞。凡此种种,自然环境构成了他小说里的生命组成,似乎没有那样的环境,就没有那样的人和生命。从而,在他的小说中——无论你喜欢还是不喜欢,大约都不得不说,杰克·伦敦在他故事的人物中,是摆脱了风景描写,完成了文学的“自然情景”的成功写作者。

……他们经历了生活的痛苦颠簸,只剩了一点——,虽然他们输掉了赌博的本钱,可是他们仍是胜利者。

他们俩一瘸一拐地,踉踉跄跄地走下河岸,满脸的愁容和疲倦,肩上扛着沉重的毯子,摇晃着走着。

在他们的额头上绑着一根皮带,吊着身后的行李,手里拿着一支来复枪,低着头,瞧着地走。

……

两个人没有脱鞋袜,忍着河水冰冷一步一步向前趟着。河水冻得他们的骨节酸疼,他们的腿直打颤。

走在后面的那个人脚下一滑,差一点摔倒,但他猛地挣扎了几下,尖叫了一声,总算没有倒下。他的眼前一黑,摇晃着,急忙伸出一只手在空中想要抓住什么,之后又摇晃了一下,几乎摔倒。

他站在那儿不敢动一动,足足有一分钟,等着心里稳定了些。

“喂,比尔,我的脚脖子扭伤了。”

比尔没有回头,只是在白茫茫的河水里一摇一晃,脸上没有一丝表情,眼睛里流露着惊恐的目光,像受伤的鹿一样。

登上了河岸,比尔仍没有回头,只顾一瘸一拐地向前走着。走在后面的人还在河里,他眼睁睁地看着,嘴唇发抖,乱蓬蓬的胡子也在一抖一抖的,不知不觉地舌头也伸出来舔着嘴唇。

“比尔!”他大声地求救着。

这是一个坚强的人在患难中的求救之声,但比尔仍不回头。只见他古怪地登上一片陡坡,跌跌撞撞地向山头那边朦胧的天边走去。他的同伴瞧着他消失在山头。他凝视着比尔走过的路,比尔留给他后面的世界。

这是杰克·伦敦著名的短篇经典《热爱生命》的开头。文字简朴、刀劈斧砍,不仅简单,而且简陋,三言两语即为一句,三句两句又为一段。于是,两个在旷野蛮荒中淘金返回的身影,就直立在我们眼前。可是,当后者在过河时脚脖扭伤后,呼救前边的比尔回来帮他时,他的同伴比尔,却头也不回地古怪地翻山走掉了,把后者孤零零地留在了旷野和死亡中。如此,故事从这儿真正开始了。这被留下的一个,为了活着,为了生命,开始同残酷的大自然进行着卓绝的搏斗。河流、沼泽、湖泊、黑夜、饥饿、寒冷和失却方向之后的孤独,在《热爱生命》中,杰克·伦敦写出了人的生命最原始的力量和忍耐,同时也写出了生命的敌人——自然环境——那如格斗场上的敌人一样的存在力和与人搏斗的力量。大自然在这儿再也不是一种风景的存在,而是和人对应的“敌人”——“人物”的存在。在阅读这篇小说时,每一字、每一词、每一句话,都让我们感到自然的力量,都让我们感到大自然如人物一样活在我们的眼前,动在我们眼前。如果说《白净草原》需要我们读完小说,才可以体会到屠格涅夫从“风光描写”到“自然情景”那种有机、从容的转化,那么,他晚代的美国作家——与他的贵族出身完全不同的杰克·伦敦,在这一点上,从小说的开始,就完成了从风光到人物情景的过度。对于《热爱生命》《海浪》这样的小说,谈论风景、风光,则是对作家与作品的一种羞辱。他不屑于风景。他只着力于对自然环境的描写如何渗透于故事和人物。让环境(风景)内化为人物的血液与灵魂。人物的一切心理与行为,都因环境(风景)而起,因环境而变,因环境而止。环境在,人物在;环境变,人物变;环境起,而人物起。很少有作家和小说可以如杰克·伦敦与他的《热爱生命》一样,把自然环境如此成功地写成和人物对应的“人物”,从而在我们阅读的时候,无论是第一遍,第二遍,或是许多年后的第三遍阅读,都可以深切地体会客观存在的“死”的自然,会那么“天人合一”地成为人物的自然情景而永久地活着。永久地给我们深刻、具体、永不忘怀的人物般的“情景感受”。乃至于每当回忆起这部小说,我们头脑中出现的不仅是“热爱生命”为活着而与自然进行罕见抗争的“这个人”和自私、绝情而最终却被大自然吞噬了生命的“那个人”比尔,而且,活在我们头脑中的,还有作家渗入笔端,点点滴滴、字字词词分散在小说中有层次、有演变、有跌宕和起伏的大自然——于是,自然在小说中也同样成为人物的“这一个”,它无姓无名,与小说中着力描写、塑造的“他”或“这个人”一样,可感可触,有呼吸,有生命,有行为与变化,有起始,有终尾,从而使我们每当回忆起这篇小说来,头脑中便直立着三个鲜活的人物形象:

一是那个因热爱生命而活下来的“他”——“这个人”。

二是极度私欲因对他人缺少爱助而死去的比尔。

三是与“他”——“这个人”始终共存的自然情景。

在我的阅读经验中,尤其在短篇写作中,很少有小说把自然——自然风光和环境——如此不着痕迹地转化、完成为小说的“自然情景”而和小说的故事、人物、情节那么水乳交融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如一棵大树和一块土地的不能分离,一股河流与一段河道的不可彼此;还如一个活着的人,与水和空气的不可隔绝。在《热爱生命》中,没有这样的环境,就没有这样的故事,就没有故事中那个生命不息的人物,更没有在百年之后,重新读来仍让人激动、欣喜和随着故事而坐立不安、提心吊胆,为人物的命运、生死总是紧捏着一把热汗的这篇——这部不朽的短篇。

那么,杰克·伦敦,在他的小说中,究竟是怎样完成视环境为人物——让死的静止的客观自然成为人物活的、运动的自然情景的书写呢?

这里,我们可以随着小说中的“他”——“这个人”的行为变化、心理变化,来看看杰克·伦敦是怎样让客观的自然环境与人一样变化起来的,并与“他”因对抗而存在,且又“活”了起来的。在这个人物变化、进展的过程中,人物“他”的生死心理,有三个层面的递进与不同。这三个层面的变化都是与丢他而去的比尔——那个灵魂上自私、残酷的人物相连的:

第一层:希望。

比尔一定在那兒(藏有他们的小船、子弹、鱼钩、渔网和食物的狄斯河)等着我。我们要顺着狄斯河向南划到大熊河,我们要再向南划,一直向南,要到莫根基河。到了那里,还要向南走,我们一定会把冬天甩在后面。让河水结冰吧,让天气变冷吧,我们会到好特森湾公司去,那儿天气温暖,树木葱茏,物产丰富。

在《热爱生命》的写作中,这时候,伴随着人物的这种希望之心到来的自然环境,在作家笔下,多为死的、静止的或恒久存在的河流、沼泽、夜晚以及荒蛮中可以充饥的野草等(也有少量的他永远捕捉不到的松鸡、骧鹿等动物)。这是人物从扭伤脚脖但仍怀有生命希望时出现的“自然情景”,人物的行为与思想,都与此相关而变化、减弱或增强。在这一层面上,“他”还没真正感到死亡的威胁。他有能力——或他相信自己有能力克服、战胜这一切,走到“小棍子地”。从而自“小棍子地”到达狄斯河,到达“天气温暖、树木葱茏、物产丰富”的好特森湾。

第二层:绝望。

经过了无数的艰辛和与大自然类似于肉搏的格斗,人物“他”从心怀希望进入了生命与心理的绝望期——

……他背起包袱,一瘸一拐地向前走;至于到了哪里,他可不知道。他既不关心“小棍子地”,也不关心比尔和狄斯河边的那条翻过来的独木舟(命运的希望之舟)下的地方。他完全被“吃”这个词管住了。他饿疯了。他根本不管他走的是什么路,只要能走出这个谷底就成……

这一阶段的人物——“他”,已经不再对未来抱有什么希望,而仅仅是为了现在的活着。去哪儿,干什么,都不再重要。重要的是战胜饥饿,有东西填充肚子活下来。为了活着,他甚至把背的粗金沙和黄澄澄的金块都从行囊中减下一半,放置在路途——这是一个刺目的细节,写出了生命与黄金重要性的比对,尽管他俩都是为了获得黄金的赌徒。而为了活着,他选择放弃他命运的目的——财富——黄金。于是,与人物对应的“客观自然”,从亘古不变的河流、山脉、沼泽几乎完全转入了自然情景中有生命的物:有酸味的蔓生野草、手指长的小鲦鱼,以及狼群、狐狸和刚孵出来的小松鸡、小松鸡的母亲母松鸡、幻觉中的大白马、现实中的大棕熊,以及不绝于耳的野兽的吼声和一条始终跟在他身后等待他倒下的有病的狼。这与“他”——那个从获有生命希望的人,到变为对生命绝望的人——对应的自然情景,在作家笔下不露痕迹地发生了变化。在人物还有充分的行动力、生命力时,作家多写静的、死的大自然;而在人物生命面临死亡——即内心绝望、静止时,作家的笔,从以描写静物的自然世界为主,悄然转移至在自然情景中描写有生命的、动的物体与动物为主。这一静一动的变化,正就巧妙地一层一步地揭示了人物的变化与环境中自然物的对应变化。使客观自然也与人一样,有了生命,有了层次,成为小说中与人物对应的“人物”。再具体地说,就是:

人物怀有生命的希望——对应中以写大自然亘古的静物为主;

人物怀着生命的绝望——转入以写大自然中极富生命的动物为主。

这种描写自然反差的比对,既写出了人物变化的心理与层次,同时也写出了自然情景中的大自然的变化与层次。

然而,当人物进入第三个层面——从绝望中重新看到希望,从死亡的门口,又回到希望的路途时——

他跟着那个挣扎前进的人的痕迹向前走去,不久就是走到了尽头——潮湿的苔藓上摊着几根才啃光的骨头,附近还有许多狼的脚印。他发现了一个跟他自己的那个一模一样的厚实的鹿皮口袋,但已经给尖利的牙齿咬破了。比尔至死都还带着它。哈哈!他可以嘲笑比尔了。他可以活下去,把它带到光辉的海洋里的那条船上。他的笑声粗粝可怕,跟乌鸦的怪叫一样,而那条病狼也随着他,一阵阵的惨嗥。突然间,他不笑了。如果这真是比尔的骸骨,他怎么能嘲笑比尔呢;如果这些有红有白,啃得精光的骨头,真是比尔的话?

他转身走开了。不错,比尔抛弃了他;但是他不愿意拿走那袋子,也不愿意吮吸比尔的骨头。不过,如果事情掉个头的话,比尔也许会做出来的,他一面摇摇晃晃地前进,一面暗自想着这些情形。

“他”的内心的第三个层面的变化,还是从见到比尔先于自己的死亡——骨头被狼群啃得精光开始的。于是,这部小说中的“他”,人物与心理的生命层次,就这么在递进、跌落、升华中一层层地竹笋般剥落开来,展现出来:希望——绝望——再希望。而到了这儿,人性的黑暗与光亮也随之被揭示出来——他为了活着,把背上的黄金丢弃了一半,而比尔为了不丢弃背上的黄金,则最终死在通向未来的路上。并且,他不愿意拿走比尔那装着金块和金沙的袋子,也不愿意为了自己活着而吮吸比尔的骨头。当这人性和肉体之生命都重新获得新生的可能时,伴随着他的自然情景,也随之从荒野的动物中转移出现了似乎幻觉,而为真实的一个全新的、充满生命希望的新的情景:“有一天,他醒过来,神志清醒地仰卧在一块岩石上……他于是慢慢地,从容地,毫不激动地,或者至多是抱着一种极偶然的兴致,顺着这条奇怪的河流的方向,向天际望去,只看到它注入一片明亮光辉的大海……后来,他又看到光亮的大海上停泊着一只大船” ……

至此,《热爱生命》已经完成了人物的揭示与塑造,也同时完成了作为人物对方的“人物”——自然情景的揭示和描绘,而小说的结尾,是大家都知道的人物“他”,那个“热爱生命”的人,以生命最后的力量,扑倒在同样是生命尽头的那条狼的身上,“他的脸已经紧紧地压住了狼的咽喉,嘴里已经满是狼毛。半个小时后,这个人感到了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慢流进了他的喉咙。” 到这儿,狼,死去了。主人翁活下来了,被光辉的海洋上的那条大船发现并救起。

到这儿,关于《热爱生命》中其他的艺术特性,我们都不去探讨,单是如同人物一样,完全被作家写活了的蛮荒的美国西部的大自然,无论是山脉、河流、飞鸟、动物、野草、小鱼等,完全构成了一个叫“自然体”的活人,随着那条狼的呼吸的最后停止,而永远地成为一个“人物”,永远地活在了我们的记忆之中。

在探讨杰克·伦敦写活了“自然客体”这个“人物”的过程中,我们从大的层面上,讨论了作家怎样在对应人物的心理、生命变化间,如何揭示,描绘了大自然这一客体的反差和变化,但在作家的具体描写过程里,还有许多有意无意的关于客体自然自始至终在作家笔下的行随和变化。这儿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小说前半部分中那些荒野水塘里的小鲶鱼——这种主人翁行走一路的主要食物之一。我们注意,在杰克·伦敦的笔下,在荒野中,这是作家唯一舍得笔墨去详尽描绘的一个细节。在整部的小说里,一切的情节与细节,叙述与节奏,都是简洁、粗犷、快节奏的,只有到了遇到这荒野水塘的小鲶鱼,作家才稍微顿笔下来,较为详尽地用一百来字描写了他捉鱼和用白鐵罐子舀水的辛劳过程。乃至把一池水舀干之后,才发现那小鱼并不在塘中,而是沿着地下的石缝逃走而去。至此,这一最详尽地描写自然物的情节,带来了人物从希望到绝望的一个分水岭。“他这么想着,四肢无力地倒在潮湿的地上。起初,他只是轻轻地笑,过了一会,他就对着把他团团围住的无情的荒原号啕大哭;后来,他又大声抽噎了好久。” 这一关于荒野自然中小鱼的描写,是《热爱生命》人物和自然客体最为相融的一笔,可谓神来之助,它既写出了自然客体对人物主体生命变化的影响,又写出了客体自然类同于人物呼吸一样的生命的神秘。沿此下去,在后来的为了活着的情节中,“他”,就学会了怎样用罐子捉鱼和嚼吃小小的生鱼,并把小鱼带在身上,作为来日的食物。以此延伸下去,他的生命的食物,就成了狼群饿餐后野兽的骨头,一直到他看见光辉的大海和海上的大船,恢复生命的希望,都让我们无法忘记小说尾部大海与小说前部他捉鱼的小水塘的对应和联系。

当然,谈到小说开头作家用少见、详尽的笔墨,来描写“他”在水塘中捉鱼的过程和小说结尾的大海的对应联系,就自然情景这一小说写作的特性来说,我们并不是说,杰克·伦敦在写作《热爱生命》之前,在故事的构思中,就已经想到自然情景和人物,和它自身的对应与联系。不是说,作家在未动笔之前,就一定想到并设定了我在写人物存有活的希望时,多写自然的恒久之静;而在写人物的生命面临死亡的绝望之时,多写自然情景中有生命的动物之动;在结尾要写到光辉的大海、大船,而就一定要在小说的前部写到溪流、小鱼和浑浊的野塘。而是说,《热爱生命》有意无意地给我们提供了很多这样关于自然情景的反差与对比。提供了自然环境中大与小、静与动、生与死(活的动物与死亡的兽骨)、远与近(高远的天空与人物不能行走的爬行)、明与暗(昼的旷野与黑夜的团团包围)等对立、对应的存在,从而使静止客观的自然,变得立体、丰富,并且有着人的生命的呼吸和冷暖,完全如同一个文学中人物生命的存在。

这儿,我们不是说杰克·伦敦在面对自然情景——或说把客观环境、自然环境转化为小说的有机组成——决然不可分离的自然情景时,他就是这方面的旷世奇才,因此才写出了《海狼》《热爱生命》这类独特的小说。而是说,他是深知人物面对大自然时,如何调动大自然的存在与生命,来和人物、故事、情节形成一种互动的关系,使客观自然成为真正有文学生命的自然、活的自然和小说中必不可少的部分。换言之,在写作中,如何以人物的行为、心理调动自然的存在,使自然随着人物的心理、行为变化而变化、而呼吸,杰克·伦敦是深得其味,深知自然情景在故事中的写作之益。而《热爱生命》,毫无疑问,是这方面最为成功、成熟的短篇范例。与此相比,在这方面表现出同样成熟和天赋才华的,除了我们在这一讲中提到19世纪屠格涅夫、契诃夫、梭罗、利奥波、海恩斯和《白鲸》的作者梅尔维尔,还有20世纪大名鼎鼎的海明威,苏联作家维·阿斯塔菲耶夫、艾特马托夫以及中国作家沈从文、萧红、艾芜等。他们都用非常个性化的方式,与杰克·伦敦截然不同地写出了小说完全不同的自然情景。而在这儿,我更愿意提到的是另一个美国女作家安妮·普鲁。她出生于美国康涅狄格州,其短篇小说《近距离:怀俄明故事集》和《臟泥:怀俄明故事集》,与杰克·伦敦的小说在人物与自然情景上,有着一脉相承、异曲同工的意义,其中那部著名的李安的电影《断背山》,就改编自她的同名短篇。当我们把杰克·伦敦的小说和安妮·普鲁的小说,同时阅读并相连并论去考察、思索自然情景在写作中的独有意义时,一定会获得相应有趣的启发和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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