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上市规则给香港的新机遇
2018-07-11倪健
倪健
2013年10月10日阿里巴巴决定不选择在香港上市。其背后的重要原因就是阿里的“合伙人制度”有违港交所既定的“同股同权”的上市规则。不到一年之后,阿里在纽交所挂牌。时至今日,阿里市值已经超过4500亿美元,约为上市时的三倍,其业绩和股价的走势都大幅超越了同时期的美股和港股的市场表现。
与阿里巴巴“擦身而过”之后,港交所便开始针对是否应该允许不同股票权架构的公司在港上市展开探讨,经过近五年的反复征询意见和修改,港交所于上个月正式公布了《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上市制度》。在制度实施数天后,港交所就很快迎来了第一家采用双重股权架构的“独角兽”新经济公司,小米集团已经披露了在港上市的招股说明书。
笔者认为,这次上市制度修改,是过去25年间港交所最重大的一次制度革新。回顾之前的香港市场,其上市公司结构的不均衡已经比较严重,在恒生指数中,金融、能源、电信和地产等传统行业的占比超过八成,能够代表创新性行业的龙头公司也是屈指可数。上市改革后,香港市场就可以像其他成熟市场一样来拥抱新经济公司。
近期在中美之间发生的贸易摩擦,让我们清醒地看到了中国在科技实力和产业布局等方面与美国的差距,也更加明确了国家提升核心竞争力的突破方向。近年来,我国在互联网、电子硬件、生物医药等方面不断快速追赶发达国家,在一些细分领域甚至已经赶上或成为了全球领先。2012年以来,中国申请者每年被授予的全球专利数量已是世界第一。中国现有的研发人员数量大幅领先于美、日、德等科技强国,也给新经济行业的中国公司带来了“工程师红利”。尤其是互联网相关的行业在中国有着得天独厚的市场环境,已经逐步形成了一种国家竞争优势。广大的用户基础、领先的智能机渗透率以及创新性的使用场景,在提供给居民极大的便利同时,也培育着大量快速成长的“互联网+”型创业公司。
由于大多数新经济公司在初期快速发展阶段需要多次外部股权融资,同时创始人团队又不希望丧失对公司的控制,因此双重股权架构的模式就成为一种较为常见的解决方案。港交所修改上市规则后,香港成熟稳定的市场环境、国际化和本土投资者融合的参与者主体、以及较为宽松灵活的监管体制等,都会对后续寻求上市的“独角兽”们产生很大的吸引力。
笔者相信,未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具有科技创新和生产力变革能力的公司來到香港,对于提升港股市场活力、优化市场结构以及吸引更多不同偏好投资者参与,都具有重要的作用。港交所的这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改革,可以说是与时俱进、恰逢其时。诚然,在港交所“重披露、轻监管”的大原则下,投资者也需要擦亮双眼,明辨哪些是真正具有长期竞争力的优质标的。但在中国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之下,未来一定会不断涌现出更高质量的创新性行业和公司,给港股市场带来更多更好的投资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