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校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模式的研究
2018-07-10杨婕
杨婕
【摘要】公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凸显了对警察职业鲜明的职业倾向性和职业认同感,会把警察这一职业作为自己择业的主要方向。文章在梳理公安院校大学生心理危机特点的基础上,探讨了公安院校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五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即教育预防模式的完善、普查预警模式的建立、心理援助机制的健全、备案制度的落实、社会支持保障的强化。
【关键词】公安院校;大学生心理危机;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模式
一、引言
公安院校的大学生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责任和使命,是共和国的预备警官。现阶段,警察心理健康工作不仅关注在职警察的心理健康,更重要的是把公安院校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工作纳入进来。结合公安院校的培养目标、学生管理和未来职业定位的特殊性,公安院校的大学生在学校生活适应、职业生涯规划和职业能力培养等方面和其他院校大学生存在很大的差异。
1964年,Caplan等人提出心理危机的定义,即个体所面对的困难情境超过其应对能力时会产生暂时性的心理失衡状态。据此,公安院校大学生心理危机主要是指公安院校大学生面对困难时,由于难以适应剧烈的心理冲突或强烈的外部刺激,而自身运用寻常应对方式却未能达到解决的理想效果,因此所产生的一种心理或行为失衡的反应。
二、公安院校大学生心理危机特点
(一)对公安院校大学生进行警务化管理、培养模式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条例的规定,警务化管理是指对警察实施的正规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的管理活动。现阶段,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是一种以公安院校大学生为主要培养对象,以培养未来警察为目标的管理模式,是我国警察院校培养学生的一种必然选择,在培养大学生的职业素养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有效地培养了未来从警的基本素养。
警务化管理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学生令行禁止、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作风。一方面,公安院校大学生是未来警察队伍的中坚力量,他们要接受高强度的体能测试训练;另一方面,他们还要学习现代化科学理论知识以及高素质人才培养训练,专业素养培育丝毫不能松懈。相对于普通高校,公安院校大学生在学业问题、环境适应以及性格培养上有着更高的压力危机和焦虑倾向。
(二)公安院校大学生接受课堂应试教育模式
当代公安院校大学生基本都是在应试教育的体制下成长起来的,不管是参加高考进入公安院校,还是将来参加全国公安院校联考或全省公务员招警考试作为自己入职警察的就业途径,统统以单一化的考试成绩来评定优劣,直接造成了他们可能更关注考核评定的成绩结果,过分看重外在相互之间比较的心态。
(三)公安院校大学生面对未来职业胜任力
公安院校大学生与其他大专院校的大学生相比具有相对狭窄的择业面。一是学历方面,公安院校大学生在校期间多接受警务化管理,所以大多数学生对于其他职业资格证缺乏相应了解,在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上缺乏竞争优势。因此,参加公务员招警考试就成为90%以上学生的择业方向。以2016年、2017年甘肃省公务员招录计划为例,2016年,全省共设置招录职位1075个,总人数为1666人,其中警察390人,占24%;2017年,全省共设置招录职位977个,总人数为1408人,其中警察152人,占10.8%,警察岗位减少了238人,环比下降了13.2%。数据结果显示,公安院校大学生的就业形势压力不可避免会引起他们的心理压力或呈现某种程度的心理危机。二是警察是一个非常容易产生心理危机的职业。公安院校大学生作为未来警察队伍的重要力量,其心理危机更应该得到重视和关注,从学校教育出发,在教学实践中重视学生人格特质、心理素质等方面的培养。
三、探析公安院校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机制构建
从警察的职业特点出发,以公安院校大学生在校学习生活适应中常见的心理问题及警察必备的心理品质为切入点,尝试探索构建一套系统、有效的公安院校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模式,主要涉及教育预防模式的完善、普查预警模式的建立、心理援助机制的健全、备案制度的落实、社会支持保障的强化五个方面。
(一)教育预防模式的完善——健全公安院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體系
在公安院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的架构上,通过对学生系统开展心理教育、心理训练、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以实现理论教学、实验教学与体验教学有机融合,以提升学生心理能力和心理素质为职业胜任力目标。作为开展心理服务的基础,心理教育主要传授心理健康基础知识和自我心理调适基本知识,促进大学生对心理健康意识的认识;作为提升心理服务质量的核心,心理训练注重提高心理素质、心理活动效率,培养健全人格;作为保障心理服务的重点,心理咨询提高心理防御能力、心理适应能力和心理调节能力,危机干预关注加强内在心理机能的建设,以提高应对心理危机的能力。四者各自发挥着独特的作用,但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一个有机整体。
同时,在公安院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的内容上贯穿三条主线。一是心理健康观,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心理健康理念,正确认识并有效应对学校适应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奠定良好的心理基础。二是有效自我调节,帮助学生客观认识自我,有效调节情绪,勇敢面对挫折,自觉提高人格修养,使学生通过有效的自我调节,积蓄自我成长和发展的力量。三是积极自我实践,鼓励学生积极实践,帮助他们解决学校学习、社会交往、职业规划中遇到的问题,在充分认识警察职业特点的基础上,自觉培养职业心理素养和社会实践能力,迈好社会生活和职业生涯的第一步。
(二)普查预警模式的建立——建立公安院校大学生心理动态档案系统
心理测量是开展心理服务的资源和工具。教育部规定:“所有学生必须接受心理健康测评,建立心理档案。”通过对学生定期系统开展心理测评,建立公安院校大学生动态个体、群体心理电子档案,初步构建公安院校大学生心理动态档案系统。建立心理档案的优势:一是对学生个人、群体进行心理健康水平评估,进行人格测评,评估报告有利于增强学生自我了解;二是评估报告有助于明确开展心理教育与咨询的方向性,增强学生主动寻求心理帮助的意识;三是通过测评筛查重点关注有潜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实现“早发现、早疏导、早干预”。
(三)心理援助机制的健全——加强公安院校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人才建设
公安院校大学生的心理危机干预人才情况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统管,以学生处学生队长、辅导员为主导,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师为专业核心,团学干部为基础,初步建立了一支专兼职的公安院校大学生的心理危机干预的人才队伍,并构建了公安院校大学生“主管院领导+学生队长、辅导员+心理教师+团学干部”四级危机干预服务团队和网络。
(四)备案制度的落实——畅通信息渠道,确立公安院校大学生心理危机报告制度
公安院校构建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心理危机信息传递通道以便及时掌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学生队长、辅导员、团学干部发现心理异常情况后,迅速逐级向学院分管领导、学生工作部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报告,由心理指导中心专业教师对学生进行诊断、评估,确定危险等级,实施干预措施;同时将危机情况及时向学院分管领导、辅导员教师、学生家长进行通报。
(五)社会支持保障的强化——建立高效的公安院校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运行模式
通过“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构建完整的公安院校大学生心理危机的生态干预体系,其中以学校为主,家庭配合,社会支持,旨在从多层面预防、减少危机的发生,以及对危机个体进行及时、有效的干预。
公安院校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网络充分利用学校的组织形式,建立全方位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形成“学院-学生处-区队”三级联动的心理工作网络。以学院分管领导为指挥、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为核心的院级工作层次,负责全院心理健康工作的整体规划和专业指导,要发挥引领和导向的作用;以学生队长、辅导员组成的处级工作层次,承担着心理健康教育落实、心理危机事件初期干预、危机事件及时转介的重要职责,是心理危机干预的中坚力量;以團学干部为主的班级工作层次,对学生中的心理危机事件最为敏感,积极发挥他们的作用,有利于把握心理干预时机,避免危机事件恶化。三级心理工作网络既是心理健康服务的实施体系,又是心理健康信息的传递渠道,它的高效运转是心理危机干预的组织基础。通过构建三位一体完整的心理危机生态干预体系和三级联动的心理工作网络,建立高效的公安院校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运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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