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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汉字艺术的同源分化

2018-07-09李诗洁

大观 2018年4期

李诗洁

摘 要:同源字和同源词自出现以来就难分难解,同源字应属于字形系统,而同源词应属于词义系统。文章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界定了同源字和同源词的界线,分别给二者下了定义,并论述了同源字分化的三种方式。

关键词:同源字;同源词;同源分化

一、什么是同源字

虽然“同源字”这个术语近现代才出现,但这不能说明传统语言学中就没有关于同源字的研究。字源(字原)研究应开始于许慎。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以下简称《说文》)以540个部首收纳9353个字,“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同牵条属,共理相贯。杂而不越,据形系联。引而申之,以究万原”。[1]《说文解字》所归纳的540个部首,其实就是540个字原,将其所收纳的9353个字按照意义分类。“许慎的这一发明,开启了‘字原学研究之端绪”,在此之后“历代对《说文》部首的研究,逐渐形成为‘字原学”。[2]

许慎之后的字原研究,如元代周伯奇的《说文字原》,五代蜀人林罕的《字原偏旁小说》等,他们无不以字原等同于部首。因此,其所谓的字原研究,未跳脱出就《说文》部首研究字原的框框。

现代,王力先生最先开始对于同源字的研究,王力在其专著《同源字典》中提出“凡音义皆近,音近义同,或义近音同的字,叫作同源字。这些字都有同一来源。”[3]有的是同时产生的,如“背”和“负”;有的是先后产生的,如“氂”(牦牛)和“旄”。“同源字,常常是以某一概念为中心,而以语音的细微差别(或同音),表示相近或相关的几个概念。”[4]如:“句”(勾)是曲的意思,曲鉤为“鉤”,曲木为“枸”,軛下曲者为“軥”,曲竹捕鱼具为“笱”,曲礙为“拘”,曲脊为“痀”(驼背),曲的干肉为“朐”。

后来还有很多人对“同源字”这一概念下过定义,莫衷一是。如:朱星曾给同源字定义为“同源字,是指音义俱近或音近义同的字。”[5]王蕴智在《同源字、同源词说辨》中提出“同源字,是指音义俱近或音近义同的字。凡读音相同或相近,具有同一形体来源的字叫同源字。”[6]后来,王蕴智在其博士论文《殷周古文同源分化现象探索》中又重新给同源字下了定义,认为“凡具有同一形体来源和字形分化关系的字叫同源字。”[7]这一定义强调了同源字形体的关系。杜永俐对同源字的定义:“凡由同一字根(通常是声符)孳乳出来的一组字叫同源字。”[8]郝士宏在他的博士论文《古汉字同源分化研究》中指出“同源字是指汉字在发展过程中孳乳分化来的一组在字义或构形上有意义联系的分化字。”[9]我们可以看出,各位对同源字定义的分歧无非在于音义还是形义,这里我们要先谈一谈同源字和同源词的关系,然后才能得出结论。

二、同源字与同源词

大家为何总是把同源字和同源词混为一谈呢?我们认为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古汉语是以单音节词为主的,一字即是一词,受传统小学、字源学的影响,以为解字即是解词,字、词无须严格区分。

上面我们提到的给同源字下过定义的很多学者对同源字和同源词也是混为一谈的。王力在《同源字典》的同源字论中给同源字下了定义之后又谈道:“我们所谓同源字,实际上就是同源词。”[10]认为同源字必然是同源词,或意义相关的词。朱星又说:“由于汉字是方块字,一个字一般都具有音、形、义三个部分,一个字就相当于一个词,所以,同源字,实际上也就是同源词。”[11]

也有学者认为应该对同源字和同源词做出区分。如:张兴亚在《简论同源词和同源字》中,提出“推寻汉字的同源关系必须抓住字形上的渊源关系,……从同一字根孳乳出来的字是含有同一来源的字,就是有字形结构上的渊源关系的字,就是同源字,而不管它表示的词是不是同源词。”[12]从根本上否定了同源字是同源词的表现形式的说法,这一见解是非常独到且有见地的。

本文赞同后一派学者的观点,我们认为不能把同源字和同源词混为一谈,或许它们之间有重合的地方,即使这样我们也要分开来讨论,因为一放在一起就有点纠缠不清了,毕竟字是字,词是词,即使是在古代,字、词也不是完全重合的。而且考虑到今后学术的长远发展及其要求,避免概念使用上的模糊性和不確定性,对同源字这一术语进行正名很有必要。我们认为同源字和同源词可分别定义为:“凡读音相同或相近,具有同一语义来源的词叫同源词。”“凡读音相同或相近,具有同一形体来源的字叫同源字。”同源词的着眼点在于词的音义来源和音义关系上;而同源字的着眼点则主要在于字的形体来源及其形义关系上。说得再具体一点,同源词属于词义系统问题,同源字则属于字形系统问题。

三、同源字的分化方式

汉字造字之初,形体有限,随着语言的发展,要表达的词越来越多,这个时候一个字形可能就承载了多个义项。随着人们造字能力的增强,书写工具的改进,人们会造出新字(更复杂、笔画数更多)来分担原字的某一个词义。

同源字有两种情况:一是两个或几个字是同源字,其中一个是原字,原来有几个义项,后来被新造的其他字分化了,原字只保留了字的本义。例如:甲骨文中没有“太”这个字,“太”义由“大”字表示,后来在“大”字下加一点造出了“太”字,“太”是由于分化“大”的词义而产生的“大”的孳乳字。二是两个或几个字是同源字,其中一个是原字,原来有几个义项,后来被新造的其他字分化了,原字被用来表示假借义,而新造的分化字表示本义。例如:“正”字的本义为“征伐”,在甲骨文中又被用来表示“正月”之“正”义,后来产生了加“人”旁的“征”字,表示“征伐”义,“正”就只用来表示假借义。“其”甲骨文字形本像“簸箕(一种器具)”之形,“箕”是其造字本义。后来“其”被借用去表示第三人称代词,后来产生了加“竹”旁的“箕”字,表示“簸箕”义,“其”就只用来表示假借义。由此我们可以总结出,在几个同源字中,原字或保留本义,分化字分担了其他义;或被借用来表示其他义,而分化字表本义。

同源字的分化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增加偏旁

1.增加形旁

这是最常见的同源字的分化方式,以上我们所举的三个例子都是通过增加形旁的方式来分化的。

例如:“毛”,本像眉发及兽毛之形,在金文中又用为“旄”(用牦牛尾装饰的旗子),则今字“旄”就是在“毛”上增加形旁“”而产生的。

“它”,本义表示“蛇”,《说文》中有“虫也。从虫而長,象冤曲垂尾形。”后被借用为表示代词,新产生的加“虫”旁的“蛇”字承担了本义。

“莫”,本像太阳落入草丛中,表示“晚”的意思,后被借用去表示否定的意思,新产生了在“莫”下加“日”旁的“暮”字来承担本义。

“北”,■,本像两人相背,“背”是其本义,后被借用去表示方位“北方”,新产生了在“北”下加“月”旁的“背”字来承担本义。

2.增加声旁

增加声旁是为了增强表音效果,这种分化方式比较少见。

例如:“自”,在甲骨文中即有两种意义,一表“自己”义,一表“鼻子”义。后来在表“鼻子”的“自”上加注了声旁“畀”,一方面明确其读音,另一方面借助分化的形体与表“自己”的“自”区分开。

一般来说,通过增加偏旁所造的新字都是形声字。

(二)更换偏旁

在同源字分化中,有的不是通过增加偏旁而是通过更换偏旁的方式产生的,有的是更换形旁,有的是更换声旁。

1.更换形旁

例如:金文中“渴”字是从水曷声的形声字,表“水干”义;小篆中产生了从立曷声的“竭”字表示水干,形旁由“水”变成了“立”。

2.更换声旁

例如:“梩”这个字形甲骨文中没有,而是用“■”这个字形来表达“梩”的意义,后来将“■”的声旁“■”换成“里”,产生了“梩”字。

“湖”这个字形甲骨文中没有,小篆中才出现,金文中用“沽”的字形来表达“湖”的意义。小篆中将“沽”的声旁“古”换成“胡”,产生了“湖”字。

(三)增减笔画

还有一些同源字的分化是利用增减某一笔画或者某一个点产生的。

1.增加笔画

例如:“史”,《说文》解释为“记事者也。从又持中。”本义是“史官”,后也可表示官吏。甲骨文中未见“吏”字,金文中产生了表示“官吏”义的“吏”字,字形就是在“史”上加一横。

2.减少笔画

例如:“元”的本义指“头,首”,后引申为“元始”义。甲骨文为了便于刻写,上面用一横或两横来表示都可以,都表示“元”义,春秋战国以后,“元”字形开始兼表“兀”义。因为从小篆开始字形表意固定,之后上面一横表示“元”义,上面两横则表示“兀”义。

在同源字分化中,通过增减笔画产生新字的方式相对较少。

四、结语

本文从什么是同源字、同源字与同源词和同源字的分化方式等三个方面对汉字的同源分化做了一些探讨。关于同源字,我们认为非常重要的一点是与同源词区分开来,只有这样,才能得出相对清楚、明确的同源字的定义,也许同源字和同源词有一些相似、重合的地方,但还是要分开讨论。同源字属于字形系统,是文字学需要研究的问题,同源词属于词义系统,是训诂学或语言学需要研究的问题。所以我们得出的同源字的定义是“凡讀音相同或相近,具有同一形体来源的字叫同源字”。关于同源字的分化方式,我们提到了三种,分别是增加偏旁、更换偏旁和增减笔画,这只是比较常见的几种分化方式,并不包括所有的同源字,同源字的其他分化方式还有待研究。原字字义和分化字字义之间的关系问题(分化字的意义是否是原字的假借义)也还值得研究。

参考文献:

[1]许慎.说文解字·叙[M].北京:中华书局,2017.

[2]黄德宽,陈秉新.汉语文字学史[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

[3][4][10]王力.同源字典·同源字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5]朱星.古代汉语[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0.

[6]王蕴智.同源字、同源词说辩[J].古汉语研究,1993,(02).

[7]王蕴智.殷周古文同源分化现象探索[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6.

[8]杜永俐.汉语同源字与同源词[J].烟台师范学院学报,2004,(03).

[9]郝士宏.古汉字同源分化研究[D].安徽大学,2002.

[11]朱星.古代汉语[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0.

[12]张兴亚.简论同源词和同源字[J].殷都学刊,1996,(03).

作者单位:

华东师范大学国际汉语文化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