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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晏与扬州

2018-07-07马俊

唯实 2018年6期
关键词:扬州

马俊

劉晏作为中国历史上杰出的政治家、经济改革家,“主财谷三十余年”,以其一己之才、毕生之力,襄助了安史之乱以后李唐一朝的“中偾而振”,也促成了“扬一益二”的唐代扬州之盛。宋人洪迈以为“唐世盐铁转运使在扬州,尽斡利权,判官多至数十人,商贾如织,故谚称‘扬一益二”(《容斋随笔》卷九《唐扬州之盛》),将设在扬州的盐铁转运使视作中唐乱后复兴、扬州经济地位隆起的关键因素。刘晏数度以中朝官职领转运、盐铁、铸钱、租庸使职事,苦心孤诣推动相关经济制度之改革,其历史贡献及对扬州的历史意义也正系于此。

一、转运:自江淮溯鸿沟,

以实关中

历史上,管理漕运的职事并非常设。唐初,“关中号称沃野,然其土地狭,所出不足以给京师、备水旱,故常转漕东南之粟”(《新唐书》卷五三《食货三》)。至开元年间,因“升平日久,国用渐广,每年陕洛漕运,数倍于前,支犹不给”(《通典》卷一○《食货》),开始先后设立水陆运使、转运使等常职。

从“水陆运使”到“转运使”,前者显系地方行政主官管理一地的漕运,后者实为中朝要员兼管全国或数个府道的漕运。而这一转折,正缘于首任转运使裴耀卿的两次上疏。

开元十八年,时任宣州刺史的裴耀卿第一次上疏指出:“水陆遥远,转运艰辛,功力虽劳,仓储不益。窃见每州所送租及庸调等,本州正二月上道,至扬州入斗门,即逢水浅,已有阻碍,须留一月已上。至四月已后,始渡淮入汴,多属汴河干浅,又般运停留,至六七月始至河口。即逢黄河水涨,不得入河。又须停一两月,待河水小,始得上河。入洛即漕路干浅,船艘隘闹,般载停滞,备极艰辛。计从江南至东都,停滞日多,得行日少,粮食既皆不足,欠折因此而生。又江南百姓不习河水,皆转雇河师水手,更为损费。”(《旧唐书》卷四九《食货下》)他一一指出漕运的路程之遥、耗时之久、欠折之多、船工之冗等现实问题,并据此提出分段置仓、“节级转运”的建议,但未被采纳。至开元二十一年,时“京师雨水害稼,谷价踊贵”,已升任京兆尹的裴耀卿再次上疏重提旧议,玄宗深以为然。从此,“自江淮而溯鸿沟,悉纳河阴仓。自河阴送纳含嘉仓,又送纳太原仓……自太原仓浮于渭,以实关中”。首任转运使裴耀卿不仅开唐代宰相兼转运使之先例,而且使转运使成为以江淮为中心的全局性要职。

安史之乱后,“中外艰食,京师米价斗至一千,官厨无兼时之积,禁军乏食,畿县百姓乃挼穗以供之。”(《旧唐书》卷一二三《刘晏等传》)。刘晏先以吏部尚书、平章事,领度支盐铁转运租庸使;后以御史大夫,领东都、河南、江淮、山南等道转运租庸盐铁使。其“以转运为己任,凡所经历,必究利病之由”,“冥勤在官,不辞水死”,贡献和作为不仅在于“复江淮转运之制”,更重要的是“囊米而载以舟”,将江淮之黍袋装船运;“为歇艎、支江船二千艘,每船受千斛,十船为纲,每纲三百人,篙工五十”,通过完善储运、建立规制,扩充船只、增加运力,减少损耗、降低成本等一系列务实之举,真正实现了“江船不入汴,汴船不入河,河船不入渭”的“节级取便”,收获了“岁转粟百一十万石,无升斗溺者”(《新唐书》卷五九《食货三》)的重要成效。得益于此,关中即使再遭水旱,物价也无飞涨,代宗将其比作西汉萧何。扬州逐渐成为唐代运河漕运的起点和转运的中心。

宋人王谠《唐语林·政事上》载:“(刘)晏初议造船,每一船用钱百万。或曰:‘今国用方乏,宜减其费。五十万犹多矣。晏曰:‘不然。大国不可以小道理,凡所创置,须谋经久。船场既兴,即其间执事者非一,当有赢余及众人。使私用无窘,即官物坚固,若始谋便削,安能长久?数十年后,必有以物料太丰减之者。减半,犹可也;若复减,则不能用。船场既堕,国计亦圯矣。乃置十场于扬子县,专知官十人,竞自营办。后五十余岁,果有计其余,减五百千者,是时犹可给。”刘晏力排众议,不仅不吝财力以保证造船质量,从而确保漕运无虞,而且在仪征设置十大官办船厂,造船数量达2000艘之多,直接促成了扬州造船业的兴盛。

二、盐铁:利居天下赋税之半

盐铁官营,古已有之。唐初,承袭隋制,盐业既不专卖,也不征税。直至安史之乱后,时为北海郡录事参军的第五琦奏事:“今之急在兵,兵强弱在赋,赋所出以江淮为渊,若假臣一职,请悉东南宝赀,飞饷函、洛。”(《旧唐书》卷一二三《第五琦等传》)第五琦自此屡获重用。

第五琦作为首任盐铁使,履职之初即创立盐法,“就山海井灶收榷其盐,官置吏出粜。其旧业户并浮人愿为业者,免其杂徭,隶盐铁使,盗煮私市罪有差”(《旧唐书》卷一二三《第五琦等传》),“及琦为诸州榷盐铁使,尽榷天下盐,斗加时价百钱而出之,为钱一百一十”(《新唐书》卷六○《食货四》),百姓除租庸外,再无他赋,政府通过盐榷获利十倍之多,国家军旅因此足用。

后刘晏代其任,法益严密,官无遗利。刘晏“以盐利为漕佣”,一变第五琦的民制、官收、官运、官销而为民制、官收、商运、商销,其改革盐法制度,析而言之:一在宽简,“不发丁男,不劳郡县”,“以盐吏多则州县扰,出盐乡因旧监置吏,亭户粜商人,纵其所之”,“诸道加榷盐钱,商人舟所过有税,奏罢州县率税,禁堰埭邀以利者”,“商人纳绢以代盐利者,每缗加钱二百,以备将士春服”。二在常平,“江、岭去盐远者,有常平盐,每商人不至,则减价以粜民,官收厚利而人不知贵”,“京师盐暴贵,诏取三万斛以赡关中,自扬州四旬至都,人以为神”。三在随宜,“盐利顾佣分吏督之,随江、汴、河、渭所宜”,“以盐生霖潦则卤薄,暵旱则土溜坟,乃随时为令,遣吏晓导,倍于劝农”。此三者不仅广开政府财源,而且益减百姓税赋。其上任之初,“盐利岁才四十万缗,至大历末,六百余万缗。天下之赋,盐利居半,宫闱服御、军镶、百官禄俸皆仰给焉”(《新唐书》卷六○《食货四》)。此时,以扬州为代表的江淮地区盐榷的税赋已达全国之半。

刘晏任内,吴、越、扬、楚四地的盐仓达数千,积盐二万余石,又自淮北设置以扬州为首的13个巡院负责缉捕私盐,各道巡院又设重金招募遍布各地市场,了解经济走势的“驶足”,四方水旱、商品价格高低以及军中粮草数量,无论远近,数日可知,因此刘晏能权衡万货重轻,使全国商品价格常年保持平稳。

“盐铁兼漕运,自刘晏始”,扬州也凭借运河舟楫之便,沟通江淮,盐漕得兼,遂成东南大埠,所谓“舳舻万艘,隘于河次,堰开争路,上下众船相轧”,甚至于“诸道节度观察使,以广陵当南北大冲、百货所集,多以军储货贩、列置邸肆,名托军用,实私其利息”(《唐会要》卷八六《关市》)。大历十四年,德宗不得不“诏王公卿士,不得与民争利,诸节度观察使于扬州置回易邸,并罢之”(《旧唐书》卷一二《德宗纪》)。其帆樯如云、商贾如织的贸业之兴可以管窥。而扬州“俗好商贾,不事农桑”的风气也自此更盛,成为中国历史上最具代表性的商业消费型城市之一。

三、铸钱:京师及荆、扬二州,

钱日增矣

有唐一代,所谓“山泽之利宜归王者”,山泽之利,除盐而外,还有银、铜、铁、锡之冶,事涉官方铸钱。

隋代行五铢钱,隋末天下盗起,私铸盛行。唐武德四年,废隋五铢钱,以官铸“开元通宝”行天下,严惩私铸。但是江淮地区作为重要的官炉铸钱区,游民多依大山陂海之冶而盜铸,州县未能禁约。

开元后期,天下盗铸益起,广陵、丹杨、宣城尤盛。京师权豪,岁岁取之,舟车相属。原因就在于江淮盗铸的“偏炉钱”有数十种之多,材质杂以铁、锡,轻漫而无钱形,“官炉钱”一当“偏炉钱”七八,因此权豪不避刑网,千里迢迢换取江淮恶钱运往京师,赚得悬殊的地区差额。

为加强对铸钱、金融的管理和控制,唐廷于尚书省度支司专门设置铸钱使一职。《唐会要》完整记载了这一职位从设立到罢停的变迁。

“开元二十五年二月,监察御史罗文信,充诸道铸钱使。天宝三载九月,杨慎矜除御史中丞,充铸钱使。四载十一月,度支郎中杨钊,充诸道铸钱使。上元元年五月,刘晏除户部侍郎,充句当铸钱使。其年五月二十五日,殿中监李辅国,加京畿铸钱使。宝应元年六月二十八日,刘晏又除户部侍郎,充句当铸钱使。广德二年正月,第五琦除户部侍郎,充诸道铸钱使。其年六月三日,礼部尚书除兼御史大夫李岘,充江南西道句当铸钱使。永泰元年正月十三日,刘晏充东都淮南浙东西湖南山南东道铸钱使,第五琦充京畿关内河东剑南山南西道铸钱使。大历四年三月,刘晏除吏部尚书,充东都河东淮南山南东道铸钱使。五年三月二十六日停。”(《唐会要》卷五九《尚书省诸司下》)

铸钱使一职亦同转运使、盐铁使等职,多由中朝官员兼任。刘晏、第五琦等中朝要员多次充任此职。《新唐书》所谓二人“分领天下金谷”即就此发论。同时,又有润州、宣州“钱监”之设。由此,“两京用钱稍善”。《新唐书》载“有丹杨监、广陵监钱官二”,即扬州亦有“钱监”,原因就在于当时扬州所辖江都、六合、天长诸县有可供铸钱的铜、铁之产。

早在西汉初年,吴王刘濞已在扬州“即山铸钱”;隋开皇五年,文帝诏杨广于扬州立五炉铸钱,此为扬州官炉铸钱之始;唐开元年间,天下官炉99个,其中绛州30个,扬州、润州、宣州、鄂州、蔚州各有10个。无论官铸、抑或私铸,扬州铸钱业之发达,自不待言。而铸钱业的发达与百货业的繁兴相辅相成。

当时,刘晏认为江南、岭南诸州的出产,皆重粗贱弱之货,输送京师尚不抵道路运输之值。于是将诸州所产积于以扬州为主的江淮地区,易以铜、铅、薪、炭,广铸钱,每岁得钱十余万缗,再送至京师以及荆、扬二州,自是唐廷和主要都市流通之钱日益增多。要之,唐代扬州不仅是交通运输之枢纽、百货贸易之都会,同时也兼具铸钱、送纳等金融中心的职能。

四、治所:转运发运等使,

驻节于扬,经理其事

宋人洪迈在其《容斋随笔》中直言盐铁转运使的治所设在扬州,嘉庆重修《扬州府志》卷二○《赋役》亦以为“扬郡当江淮津要,唐都关中,宋都汴,皆转漕东南,设转运发运等使,驻节于此,以经理其事”,并一一具载裴耀卿、第五琦、刘晏等57位盐铁转运使之名。其人数与《旧唐书·食货志》所载36人和《唐会要·转运使》所载的53人之数稍异。

扬州作为盐铁转运使的治所虽是史实,但仍需加以说明。正如上文所述,转运使一职的设立自裴耀卿始,盐铁使一职的设立自第五琦始,转运使、盐铁使并为一职自刘晏始,且无论是转运使,还是盐铁转运使,开元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多是由中朝官员兼任。正如何汝泉在其《关于唐代转运使的治所问题》一文中所分析指出的那样:“从史籍上能够看出转运使治所的,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以省台寺监京官充任的转运使,治所都在京城。另一类是以地方官充任的转运使,其治所即在任官所在地。”前者,以刘晏最为典型,其先后领江淮等道度支、盐铁、转运、租庸、铸钱使时,均有度支郎中兼侍御史,京兆尹、户部侍郎,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御史大夫等中朝官职,必须在京任职。后者,以韩滉、王纬、李若初、李琦等人为代表,亦是以镇海军节度使和润州刺史,兼任江淮或诸道盐铁转运使,治所都在润州。

除洪迈《容斋随笔》外,明确指出盐铁转运使治所在扬州的又有《唐会要》卷八七《转运盐铁总叙》所谓:“以杜佑判度支盐铁转运使,治于扬州。”但与事实并不相符。杜佑“(贞元)十九年入朝,拜检校司空、同平章事,充太清宫使。德宗崩,佑摄冢宰,寻进位检校司徒,充度支盐铁等使,依前平章事”。其身在宰相位,实难亲往扬州视事。而可以明确治所在扬州者,应为晚唐王播复领盐铁转运使、高骈任淮南节度使副大使知节度事期间。尤其是王播虽政声不佳,但早年随父王恕赴扬州任仓曹参军,遂长于扬州,后领盐铁转运使期间,因扬州城内官河水浅,遇旱即滞漕船,乃奏自城南阊门西七里港开河向东,屈曲取禅智寺桥通旧官河,开凿稍深,舟航易济,长19里,而漕运不阻。

有唐一代,无论漕运、盐运均有赖于运河,而开河通渠、筑堰治水亦属转运、盐铁、铸钱使的分内之事。《新唐书·全集三》记载:“初,扬州疏太子港、陈登塘,凡三十四陂,以益漕河。”这里虽未明言,但为诸使所为应无疑义。之后淮南节度使杜亚于蜀冈浚渠并疏通了句城湖、爱敬陂,李吉甫则于高邮筑起平津堰。

刘晏作为中唐杰出政治家,在经济改革领域集其大成,将理财之方推及治国之道,故能赢得时人“管、萧之亚”的褒扬并名垂青史。扬州作为中唐之际崛起的东南大埠,集转运、盐铁、铸钱三大政事于一地,故能成就“扬一益二”的隆盛地位并于清代激起巨大历史回响。

(作者单位:中共扬州市委办公室)

责任编辑:彭安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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