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的实践探索
2018-07-07
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管好用好领导干部。在做好干部鼓励激励的同时,也要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存在问题的干部调整下来。干部鼓励激励和能上能下是激励干部的两种不同举措,鼓励激励属于正向激励,能上能下属于反向激励。干部鼓励激励主要解决干事创业动力不足问题,让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受到褒奖和重用;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则重点解决创业压力不够的问题,让不作为的干部受到惩戒。近年来,新沂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推进干部鼓励激励和能上能下工作,统筹用好正、反两方面激励措施,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让“政治强、业务精、敢担当、作风正”成为新沂市干部的鲜明特征。
管好用好干部的新沂实践
综合运用考核、评价、奖励等方法,注重干部鼓励激励。始终做到对干部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情感上关怀,最大限度地调动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建立科学考核评价机制。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有利于调动干部干事创业激情,提升工作质量和成效。新沂市坚持把考核风向标立起来,考出动力和实绩。在考核意见和细则制定过程中,反复征求被考核单位意见,并提請常委会研究,做到既考核显绩也考核潜绩,既注重工作实效也注重区别基础。强化考核全过程的监督,对考核中出现的标准执行不严、“老好人”思想、“打和牌”等现象,由市纪委牵头进行现场核查,并约谈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限期整改到位,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同时通过门户网站、报纸、政府政务公开橱窗等载体,对考核结果进行长期公示。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健全绩效考核结果与奖金发放、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干部选任、村干部考核报酬评定等工作的挂钩联动机制。从2016年开始,新沂市奖金发放范围扩大到一般干部,而且发放标准与班子考核等次挂钩。通过多元化的结果运用,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聚焦中心工作,真抓实干,改革创新,争先进位。
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二十字”好干部标准,围绕事业发展大力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用好用活政治激励措施。着眼事业长远发展需要,开展干部工作专题调研,全面分析干部队伍现状,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讨论,拿出实打实的工作举措,为有效化解干部队伍建设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提供基本遵循。加大干部调整使用力度,2017年,新沂市结合省委选人用人专项巡视反馈问题进行整改,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围绕事业发展选干部、配班子。全年共调整干部6批次419人,其中提拔正科级42人、副科级53人,实现班子成员年龄、专业、能力等元素的优化组合,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位子。统筹用好老中青各年龄段的干部,在关注年轻干部成长的同时,对一些年龄较大但在本职岗位上兢兢业业的“老黄牛”式干部大胆使用,充分发挥了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了干部队伍整体精气神。
搭建关心关爱干部平台。新沂市始终把关心干部成长、关爱干部冷暖放在重要位置,让干部在成长的各个阶段都能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搭建定期沟通平台。利用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全面了解干部现实表现,充分听取干部意见建议;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在干部调整前,主动征求干部本人意见,调整干部方案通过后,由市委书记和组织部长分别进行谈话,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指出不足;对一些干部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关爱提醒,保障干部健康成长。搭建教育培训平台。2017年,全市共举办党的十九大精神、五大发展理念、党性教育、警示教育等专题培训50期,共计培训5300人次,进一步强化了干部理想信念,提升了干部干事创业能力和本领。搭建关爱帮扶平台。全面落实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政策,惠及干部950名,有效打破了干部职务晋升的“天花板”;全面推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干部休息休假权利,保障干部身心健康;在干部遇到困难和挫折时,给予热情帮助和积极鼓励;受到不公正对待时,敢于说公道话,切实从生活上关心干部,帮助干部解决实际问题,解决后顾之忧,保证干部心无旁骛地开展工作。
完善能上能下工作机制,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优胜劣汰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干部能上是积极的正能量,但只有干部能下才能体现奖惩。在这方面,中央和省委针对解决干部能下问题提出了标准和程序,新沂市在执行过程中结合具体实际,对干部能下工作进行了具体探索。
加强考核与监督,准确认定“下”的对象。能上能下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关键在于如何准确地界定“下”的对象。对于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问责处理、健康原因调整和违纪违法免职这五种情形,“下”的对象比较容易确定。难以把握的是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进行调整,新沂市综合运用现有考核与监督手段,加强分析研判,准确确定“下”的对象。将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工作目标考核与领导干部考核结合起来。综合分析考核结果,全面准确掌握干部德能勤绩廉现实表现,科学评判人岗相适情况,准确识别需要“下”的干部。建立定期分析研判制度。通过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干部任中审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等手段,综合纪检、公安、检察、法院、审计、信访等相关部门收集的情况,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分析研判,筛查出“下”的对象。进一步健全举报平台,畅通举报渠道,对发现的符合干部能“下”的情形,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准确予以评定。
分类调整管理,努力疏通“下”的通道。区分干部不同情形,分类施策。对能力素质较好,因人岗不适原因“下”的干部,采取转岗制安置,由重点岗位、热点岗位,转到任务相对较轻的一般岗位;对因年龄或者健康原因“下”的干部,采取改任非领导职务方式安置,让他们继续参与或协助单位开展工作,继续发挥其“传帮带”作用;对行为失范、工作不力、考核落后、受党纪政纪处分等干部,严格采取调离、免职或降职等方式进行处理。
强化监督服务,加强对“下”的干部管理。结合干部管理权限,根据“下”的干部不同情况,采取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单独管理或两家联合管理的方式,持续做好对“下”的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定期组织开展专门培训,帮助干部进一步提高认识、改正缺点、提升能力。督促干部所在单位结合实际安排工作,同时要求单位负责人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进行提醒帮扶。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满后,对表现优秀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予以提拔或重用。
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的思考与建议
近年来新沂市在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在干部鼓励激励方面,现有激励措施往往是零散的、碎片式的,手段相对单一,还没有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体系。有些政策没有很好发挥激励作用,如职务职级并行政策,惠及的只是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影响了事业人员的积极性。另外,随着领导职数的严格管理,政治激励的空间越来越小,干部的福利待遇也有所降低,物质激励受到政策限制。干部谈心谈话、情感关怀等难以做到面面俱到,对干部的一些现实需求,如住房、子女就业等问题,也没有好的解决办法。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具体实践中,同样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下”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干部的思想观念上还有束缚,认为干部上去后又下来了,一定是“出问题、干坏事”了,对“能上能下”这种干部正常退出机制一时难以接受。干部“下”的部分标准仍然不够具体明确,在实际操作中不容易量化,没有明确的界限,在操作过程中容易产生争议。针对当前干部队伍建设面临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必须正确认识干部能上能下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相關工作机制,加大落实力度。结合新沂市的具体实践,提出以下建议:
在干部鼓励激励问题上,要更加关注基层干部,强化对干部的人文关怀。基层干部处在落实党和政府各项政策的第一线,面临的发展稳定压力都比较大。建议上级在制定鼓励激励机制时,充分考虑基层实际,相关支持举措更多向基层倾斜。比如,现在从上到下都高度重视扶贫工作,任务也很重,而新沂市目前扶贫部门只是挂牌机构,还没有专门领导职数,影响了扶贫干部工作积极性。在干部人文关怀方面,当前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对干部往往更加注重政治、经济上的激励,而忽视了情感上的激励,讲服从的多、讲关爱的少。建议充分借鉴企业管理经验,切实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在注重物质激励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人文关怀,综合运用心理疏导、职业规划等手段,提升激励实效。
在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的问题上,要细化操作标准、完善辅助机制。一是加强宣传引导。自上而下营造刚性操作、常态执行的良好氛围。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上下观,努力使广大干部“上”不骄、“下”不馁,从而形成上下一致的共识,让干部能上能下真正形成常态。二是细化操作标准。制定完善相关量化标准和科学的考核机制。在准确理解并把握“不适合现职领导干部”内涵的基础上,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能量化的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也要做出硬性规定,使标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在考核方式上要更加突出日常动态考核,了解干部的一贯表现。对于“下”的干部,调整前考核要更加全面细致。三是完善辅助机制。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过程,实际上是干部资源合理使用和优化配置的过程,其根本目的是要充分发挥各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保持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从“下”的干部工作安排、教育管理等方面入手,逐步健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相关辅助机制,对“下”来的干部,既不能放任不管,更不能“一棍子打死”,根据不同情况,坚持因人而异进行安置,可以较好地调动调整下来的干部的积极性,使他们的作用得以继续发挥。
责任编辑:刘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