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营改增”税改对高校后勤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2018-07-07裴昕
裴昕
摘要:“营改增”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造中的“重头戏”,以2012年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进行试点拉开帷幕,历时五年时间,完成了增值税对所有产业的全覆盖。增值税改革将加工制造业的“红利”全面推广至整个服务业,推动我国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我国高校后勤企业属于服务行业的特殊群体类型,在“营改增”的税改浪潮冲击下,必然需要经历财税方面的转型与升级。本文从高校后勤企业纳税人资格认定及企业负税变化;会计核算方式的变化;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变化等三个方面作为研究切入点,深入分析“营改增”大背景下我国高校后勤企业所面对的挑战与应对路径。
关键词:营改增;高校后勤企业;挑战与应对
2016年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当年5月1日起,中国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工作。实行了60多年的营业税从此退出历时的舞台,这也意味着我国完成了现代财税改革的重要一步。事实上,中国财税体制改革最早可以追溯到1979年改革开放。改革开放后,国家为了适应对外开放,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需要,同时也为了有条不紊地将计划经济时代的税制向市场经济为主导的税制进行过渡,使财政收入随经济增长而同步增长,同时使中央可以分享地方经济发展的成果,1994年进行了分税改革,被喻为“中国改革历程中的经典之作”,它结束了之前财政体制摇摆不定的局面,也解决了中央财政虚空的问题,其框架和规则延续至今。随着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中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当前的财政税收环境正在经历着深刻的变革。
在此背景下,“营改增”的税收改革对于高校后勤企业税财税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如何改变税务管理的形式,更好的利用政策带来的利好,为高校后勤企业创造稳定健康的财税环境成为未来高校后勤企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未来的改革大背景下,高校后勤企业作为服务业的特殊群体,应当面对不断深化的财税改革,在日益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中,适应潮流站稳脚跟,共享改革带来的利润红利。
一、“营改增”后高校后勤企业面临的主要挑战
高校后勤企业是高校后勤社会化的改革规范分离出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化运营经济实体,它承担着为全校教学、科研、行政办公提供后勤保障,为全校师生员工提供后勤服务这一光荣而艰巨任务。高校后勤企业虽然是独立法人企业,但由于特殊性对其所在高校依赖度较高,盈利能力薄弱,市场竞争能力不强。
一般高校后勤企业主要提供商品零售、物业管理、餐饮、住宿、建筑安装、房屋租赁等服务项目,这些项目在税改前全部缴纳营业税,税改后全部改为增值税,可以说高校的后勤企业在本轮财税改革中变化最大,认真分析新政策,找出其中的影响。
(一)纳税人资格认定的变化及其税负影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改增试点实施前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根据后勤企业的营业收入是否达到500万元以上来认定是一般纳税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两者税率、发票的计税方式都有着明显的不同:
应用场景1:高校后勤企业如果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之后的税负影响
一般纳税人最大的特点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过认证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从而降低税负。后勤企业一般是服务行业,在营改增之前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营改增以后变为增值税,税率为6%,以收入100万元为例,营改增前营业税需缴纳5万元,营改增后增值税需缴纳5.66万元,表面看税负增加了13%,但是由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用抵减后的差额来确定税额,为负数表示留抵数,无需缴纳增值税;为正数,即为应缴纳的增值税,所以一般纳税人确定税负的关键是能否取得進项税额的发票。
后勤企业有很大一部分业务是物业管理、餐饮和住宿业务,其中①物业管理中大部分成本为人员费用包括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这部分的费用没有可抵扣的进项增值税发票,这也可能导致税负上升,能否将临时人员以劳务派遣制的形式,人员费用由派遣公司代为支付支付,并取得劳务派遣公司的增值税发票抵扣;②餐饮业务中因为农贸市场的采购成本低,原料新鲜度高所以大部分生鲜原料都是从农贸市场采购并且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能够找到可靠地原料供应商,同时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降低税负成本。③客房业务成本中人员成本面临着与物业管理一样的困境,另一方面零用的小件用品也都需要找到正规的生产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应用场景2:高校后勤企业如果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之后的税负影响
高校后勤企业如果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那么小规模纳税人进项税额不可抵扣,但相应税率为3%,在应纳税额的计算上也较一般纳税人简单。还以收入100万元为例,营改增前营业税需缴纳4.76万元,营改增后增值税需缴纳3万元,应纳税额立减1.76万元,税负减少了37%,通过例子可以看出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的减负的效果是非常显著的,减少了税款的重复征收。
(二)会计核算的影响
营业税与增值税存在较大的差异,营业税作为价内税,将由销售方承担的税金包含在内,确认收入时要将税款从销售款中直接扣除。增值税是价外税,税金由买家承担不包含在价款之中,确认收入时按照销售额直接确认,无需再扣除税款。营改增之前,计算应缴营业税时采购款项全部计入成本,无需抵扣,营改增之后,一般纳税企业计算应缴增值税时就需把当期采购时取得的进项税金抵扣。会计人员要转换思路,掌握好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及账务处理。
(三)高校后勤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影响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增值税覆盖了全部产业,后勤企业作为服务型企业,并没有制定过关于增值税方面的制度,如增值税发票使用、保管支付、上报增值税的规范,采购报销发票的规范等等,这些制度、规范的缺失势必会给企业的管理带来风险,这就督促企业不断修改、制定规范,进一步完善后勤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定,同时也统一会计核算,保证后勤企业财务信息的完整、真实、有效性,使财务规章制度更加符合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营改增”后高校后勤企业的改革与应对
高校后勤企业所属的第三产业经济占有量逐年提高,而作为营业税的纳税人每到流转环节都需要缴税,这无形中加重了企业负担,使得企业负重前行。营改增后在一定程度上调整了整个产业的结构,使得第二、三产业合理融合,取消了重复性的税收,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不过要想迎来企业发展的机遇,必须找到解决上述影响的办法。
(一)树立纳税筹划意识
首先,对企业自身经济业务的梳理与重塑。梳理经济业务及所涉及的外部供应商,重新制定采购业务模式,对采购报价审批程序调整,在相同报价的前提下,对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优先选择,修改合同文本,明确与增值税有关的条款。
其次,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国家在推行营改增政策的同时,也会制定一些过渡政策、优惠政策及税收减免政策,后勤企业的财务人员应该加强学习并及时关注政策的变化,掌握这些政策并合理运用,最大限度的降低高校后勤企业的税负。
(二)组织企业员工培训,提高纳税风险意识
营改增政策全面推行,国家也是在不断下发新的规章制度,而后勤企业财务人员日常工作繁琐,缺少足够时间去认真研读最新规章,也难以掌握其中真髓,对很多规章的理解也是一知半解,这样很难保证税务工作的正确性,所以给财务人员足够的学习时间以及邀请税务机关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加强也税务机关的沟通交流。另一方面,财务管理部門应当积极利用当今互联网媒体渠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信息媒介和渠道—QQ群、微信群、微信公共号等—向广大企业员工积极宣传国家新的财税法律和规章制度,提高广大员工纳税意识。
(三)加强发票管理工作
营改增后,企业由营业税发票变为增值税发票,发票在管理上更为严格,必须严格按照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进行发票的领用、开具、保管、注销等一系列的流程,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发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监督控制,防止业务人员虚开增值税发票,以保证后勤企业健康平稳的发展。
三、结语
增值税是现代的良税,它避免了营业税的重复征收,税上加税的弊端,甩掉企业的包袱,领企业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环境下轻装上阵。但是从短期来看,“营改增”变化将在一定时期内给高等院校后勤企业税收负担和运营成本带来新的挑战和压力。然而,我们必须正视改革的历史发展潮流,紧紧围绕“营改增”的历史机遇探索我国高校后勤企业新的运营与财税管理模式;变压力为动力,全面研究国家政策动态,深入剖析领会政策精神,在遵守国家相关财税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合理化认定高校纳税人主体资格,重视税务筹划,提高人员业务水平,在“营改增”大背景下闯出一条高校后勤企业运营与管理的新路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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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简颖颐.高校后勤服务企业“营改增”实务辨析[J].高校后勤研究,2017(1).
(作者单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