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暂行条例》十大要点
2018-07-07李冉
李冉
《快递暂行条例》聚焦于快递业安全发展的老问题和新挑战,对于快递运输工具、快递企业用地、末端网点等都有相关规范,对用户的信息安全进行了专门的规定,对企业违规行为明确了严格的法律责任。条例从制度层面奠定了我国快递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一、国家鼓励和引导快递业绿色发展
条例建立了绿色生产消费的制度导向,明确鼓励企业和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重复使用的环保包装材料,鼓励企业采取措施回收快件包装,充分发挥相关各方积极性,共促快件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利用和再利用。
这一规定为快递业绿色发展指明了方向,鼓励快递企业在包装材料的选择,回收和再利用上探索最为环保的方式方法,从制度层面促进快递业的绿色发展。
二、政府不得出台违反公平竞争、可能造成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的政策措施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良好的快递业营商环境,支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和服务方式,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
《快递暂行条例》按照“放管服”改革的方向,进行了制度上的突破和创新。减少了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条例明确禁止地方政府出台违反公平竞争、可能造成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的政策措施,以保证把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交给市场。
三、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公布抽查事项目录,明确抽查的依据、频次、方式、内容和程序,随机抽取被检查企业,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对快递业务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提高快递业管理水平,强化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条例基本建立了企业合法获取、使用、保管信息,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引导、检查和追责的用户信息保护机制。
四、建立健全快递业信用记录、信息公开、信用评价制度,依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提高快递业信用水平
条例注重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要求协会促进企业守法、诚信、安全经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不断提高快递服务质量和水平。
条例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规定加强快递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快递业信用记录、信息公开、信用评价制度,依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提高快递业信用水平。
五、建立健全快递运输保障机制,对快递服务车辆加强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
条例第十三條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快递运输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快递服务车辆通行和临时停靠的权利,不得禁止快递服务车辆依法通行。
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等部门,依法规范快递服务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对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行驶时速、装载质量等作出规定,并对快递服务车辆加强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对其从业人员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培训。
快递从业人员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车辆。快递从业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快递从业人员所属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依照民事侵权责任相关法律的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六、寄件人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实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
条例规定,除信件和已签订安全协议用户交寄的快件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应当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但不得在快递运单上记录除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以外的用户身份信息。寄件人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实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在不降低安全防范水平的前提下,减少了开展实名收寄的压力和阻力。
这项规定既保障了用户的交易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快递公司对客户信息进行倒卖等违法行为。
七、快递末端网点无需办理营业执照
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办快递末端网点,并应当自开办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快递末端网点无需办理营业执照。
条例明确了快递末端网点的法律地位,规定进行属地的事后备案,无需办理营业执照,并支持和鼓励在农村、偏远地区发展快递服务网络,完善快递末端网点布局,减轻了企业布局末端网络的负担。
八、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从前收寄快递经常会出现快件损失赔偿难,快递公司与客户相互推责的情况,而如今引入快件损失赔偿商业保险,条例鼓励保险公司开发相关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让用户多一层赔付保障。
九、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企业对快件进行安全检查
条例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接受委托的第三方企业应当使用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安全检查设备,并加强对安全检查人员的背景审查和技术培训,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接受委托的第三方企业对安全检查人员进行背景审查,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要妥善保管用户信息等电子数据
条例从多个层面保护用户信息安全,条例禁止在快递运单上记录不必要的信息,减少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点,限定实名收寄的快件范围,明确企业搜集用户信息的行为边界,规定了信息泄露时的补救义务,为企业设定了法律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条例基本建立了企业合法获取、使用、保管信息,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引导、检查和追责的用户信息保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