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風暴來臨 企業如何踐行環保新政?
2018-07-06史瑩
史瑩
「十九大」報告提出,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建設美麗中國。2035年,要使生態環境品質根本好轉,美麗中國目標基本實現。
生態文明
「生態文明」就是人與自然、人與人、人與社會和諧共生的社會形態。人類社會經歷了原始文明、農耕文明、工業文明和現代生態文明四個階段。
按照理論發展,「十九大」提出,要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全面貫徹綠色發展理念,可見將生態文明建設擺上了重要的戰略位置。
實際上,生態文明建設包括六大領域、三大途徑:
一、生態空間,包括功能區劃、生態保護紅線、規劃環評、戰略環評等。
二、生態經濟,包括生態工業、生態農業、生態第三產業等。
三、生態環境,包括水、氣、土、生、渣,生物多樣性等。
四、生態制度,包括法律制度,各級黨委政府制定的紅頭文件、政治性制度、各種標準等。
五、生態生活,包括共用單車、綠色出行、垃圾分類、光碟活動等。
六、生態文化,生態道德、生態教育、生態GDP等。
生態文明的三大途徑指的是:綠色發展、低碳發展、迴圈發展。
2016年12月,習近平主席強調:生態文明建設要制度化。尤其提出:要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盡快把生態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建立起來,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制度化、法治化軌道。
更加嚴格的環保法
可見,未來幾年環保制度會越來越健全,越來越嚴格。那麼,近幾年的環保法有哪些新的變化呢?
自2015年1月1日實施的新《環境保護法》規定了很多企業要履行的「義務」,也禁止了很多違規行為:比如防止減少污染破壞,接受檢查,清潔生產,減少環境污染和危害,遵守總量指標;不得偷排漏排,篡改、偽造監測資料,不使用嚴重污染工藝、設備和產品;因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造成損害的,承擔侵權責任等。
企業在履行業務和接受檢查時,還要注重幾種監管手段:現場檢查、查封扣押、按計罰、限產停產停業關閉,嚴重的可移送拘留,或追究刑事責任。
其中,企業違反排污可以按日連續處罰,目的就是倒逼企業盡快整改到位,實現達標排放。
《大氣污染防治法》經過連續修改,從2015年起新增了很多條款,也從嚴了很多管理制度,特別在燃煤和其他能源大氣污染防治方面,對秸稈的焚燒、養殖業排放的臭氣、過量性的化肥等都做出了嚴格的規定。
《水污染防治法》經過2017年6月份全國人大修訂,總體上框架有變化。有以下幾處亮點:放低公益訴訟門檻,明確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建立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錄,加強跨界流域監督,加大處罰力度,排污許可證範圍擴大等。
2015年全國人大修訂了《環境影響評價法》,新舊環評法相比,有幾點變化:一、環評審批不再作為核準的前置條件;二、將環境影響登記表審批改為備案;三、環評未批先建取消限期補辦手續;四、未批先建由縣級以上環保部門處罰;五、未批先建罰款與項目總投資額掛鉤。
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將於2018年1月1日實施。有幾項規定:第一,由「費」改「稅」,不再徵收排污費。第一,對應稅人、不應稅人、減稅人、應稅污染物做了更加詳細的規定。其中規定「低於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30%的,減按75%」,「低於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50%的,減按50%」。目前,該法還未考慮把碳稅加進去,將來會逐步考慮。
企業如何踐行環保新政?
第一,樹立公平競爭的理念
很多企業一聽到「環保」,就感到壓力不小。儘管如此,企業仍然要堅持公平競爭,這樣才能把那些落後的、黑色的、不重視環保的企業淘汰掉,從而打破過去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的魔咒。
第二,加大環保投入
一方面加大技術上的升級投入。例如:淘汰嚴重污染環境的落後工藝,優先使用清潔能源、資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藝和設備,優先採用廢棄物綜合利用、污染物無害化處理技術。
另一方面,加大污染防治上的投入。嚴格執行「三同時」即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重點企業安裝監測設備並正常運行,提高環境事故應急能力。
第三、提高管理水準
首先,建立內部環保責任制度,明確單位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其次,企業應該增加資訊公開:主要污染物的名稱、排放方式、排放濃度總量、超標排放情況、防治污染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
第四,充分利用國家的政策激勵
針對節能減排的企業,政府在財稅、採購價格等方面都有優惠政策。對於那些轉產、搬遷進行綠色轉型的企業,都有—系列支援。企業要仔細研讀環保相關政策。
趨勢表明,「環保」會越來越更深刻地影響到企業。企業只有加大投入,進行技術改造,在轉產、搬遷方面爭取國家政策支持,提高企業管理水準,甚至轉變商業模式,才能適應當前新的環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