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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检察:一份知识产权检察白皮书出炉

2018-07-05

检察风云 2018年11期
关键词:科创检察知识产权

一,上海市检察机关受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基本情况

上海市检察机关2017年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审查逮捕案件总计146件241人,案件数及人数同比2016年,上升9.7%和4.33%;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审查起诉案件总计210件388人,案件数及人数同比2016年略减少,下降2.33%和5.83%。

1.案件罪名较为集中,侵犯商标权类的案件量占据首位。

数量最多的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在2017年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案件中占比分别为67.12%和67.62%。位居第二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罪,占比分别为15.75%和20.48%。侵犯商业秘密罪、假冒专利罪尚未有具体案件发生。我们认为,侵犯商标权案件数量远高于其他类知识产权案件的原因之一就在于商标犯罪的成本相对较低,通过简单复制标识即可大量生产假冒的商品。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在侦查取证、案件定性上存在相当大的难度。

2.共同犯罪较多,缓刑率高。

2017年我们受理的案件中属于共同犯罪的案件有46件98人,占比为38.33%,缓刑率则达到了42.5%。

3.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罚金判处率高达70%,但罚金数额与犯罪金额的比例不均衡。

4.知识产权犯罪活动区域分布变化。2016年全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发案量前五位的区域是闵行、虹口、长宁、普陀、奉贤区。2017年是闵行、长宁、杨浦、浦东、虹口区的发案量较多。近两年各区的知识产权犯罪发案数在不断变化,案件量的涨跌,除了与该区域对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有关,也与所在区域科技创新、技术竞争环境有关系。

5.权利人在刑事诉讼中获得赔偿。上海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保障,同时,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认罪认罚从宽程序的开展,通过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取得被害人谅解、退赃退赔,尽量弥补被害人损失。2017年知识产权认罪认罚案件共21件32人,占审结案件的17.5%。

二,上海地区知识产权犯罪的七个特点:

1.在销假类案件中,线上、线下销售模式并行,网络刷单促销假货情况严重。线上销售模式主要包括通过国内大型电商平台对外销售,或者借助社交工具如微信、微博等进行售卖,一般涉及奢侈品。线上销假案件存在大量为提升店铺销量、信誉而刷单的情况。线下销售模式既包括搭建售假窝点集中经营,也有零售店铺、地摊等分散型售假。

2.被假冒的注册商标普遍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涉及多种商品类别,并不局限于高档消费品,一些知名饮食、护肤品、电脑品牌也成为了知识产权犯罪的目标,如农夫山泉、茅台、五粮液、联想等。

3.初犯、偶犯情况较多。对2017年的案件统计,我们发现具有知识产权犯罪前科的仅有6件6人,占比5%。再犯的知识产权犯罪分子往往集中于销假领域。

4.由共同犯罪形成的产业链化趋势明显。相当数量的案件中,多个被告人在整个犯罪活动中分别负责运输、批发、零售等不同环节,长期共谋实施犯罪,有固定的联系交接方法,形成了一条明确的犯罪产业链。人员层级分布复杂,上至商城管理者、商铺房东,下到批发商、商铺老板、营业员、黄牛。这些犯罪分子互相抱团,形成制假售假的网络。

5.经销商成为知识产权犯罪高发人群。经销商获得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授权,就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合法销售权利人的产品。仍有一些经销商打着合法授权的幌子,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甚至在丧失经销商资格后,仍用授权之名销假。

6.滥用互联网技术已成为侵犯著作权犯罪的主要方式之一。2017年我们成功办理的著作权案件,均涉及互联网技术滥用,譬如,用手机应用商店APP侵犯他人的图书作品,或者私自架设知名游戏服务器,供玩家使用并从中获取收益。

7.部分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还危及食品安全。案件涉及酒、饮用水、保健品等与民生相关的商品,不仅侵犯知识产权,还危及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检察机关考虑到这种案件的严重社会危害性,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三,2017年上海检察机关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采取的四个主要举措

1.始终加强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声势,典型案件频获表彰。上海检察机关每年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4·26”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为契机,开展多次集中公诉,办理了一批涉案金额高、专业性强、社会影响大的案件。我们办理的多起典型案件更获得了最高检、国家版权局的表彰肯定。2017年,上海市检察院还被全球反假冒机构(GACG)授予了“全球反假冒国家公共机构最高贡献奖”,这是该世界性组织首次将最高贡献奖颁给地方司法机构,对上海检察机关深入服务保障科创中心建设、构建高标准国际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2.强化行刑协作,知识产权两法衔接平台显成效。在已有两法衔接平台的基础上,我们推动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市检三分院与市版权局、市文化执法总队共同搭建版权领域“两法”衔接平台。浦东新区院与区知识产权局签订合作协议,设立知识产权案件检察官办公室。

3.创建了上海科创检察平台,服务科技创新最前沿。2017年我们市检察院将检察职能与科技创新深入融合,建立上海服务保障科创中心建设统一平台(简称“上海科创检察统一平台”)。上海科创检察统一平台立足“专业”和“服务”两个关键词,将检察职能与科技创新深入融合,平臺服务形式为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线上线下同步推进,打造线上科创检察平台,以及在上海科创重要承载区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将司法保护延伸至科创最前沿。目前,在各科创重要承载区浦东新区院、徐汇区院已经设立了检察官办公室,杨浦区院成立了创新创业司法服务基地。

4.继续优化权利人诉讼权益保障,凸显刑事司法保护效应。为了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刑事办案专业化,依法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程序性权利,全市金融检察部门在一审公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节点启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被害人(单位)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中英文版本),对被害知识产权权利人进行告知,英文版本可作为参考向外国知识产权被害权利人提供。同时,市检察院继续夯实与权利人组织的合作,完善与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的合作机制。三分院、奉贤等检察院积极与相关行业协会、企业构建检企对接机制,强化司法保护效果。

四,根据上述问题和难点,结合检察工作,提出六个建议:

1.结合刑事司法实践,推动知识产权立法完善。建议知识产权刑事处罚中可增加禁止令,适用相关信用惩戒,作为惩罚和震慑不法分子的有力武器,加大犯罪成本,降低不法分子再犯的可能性。针对假冒专利罪在难成案的情况,建议通过修订或增补罪名条款的方式,扩大刑法保护专利权的范围。

2.以“大调研”为契机,构建新型知识产权行刑衔接机制。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知识产权行政职能部门格局将有重大改变。上海检察机关将以“大调研”为契机,时刻关注相关机构和职能的变化,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从有利于知识产权良性发展、符合刑事司法规律的角度,创新已有工作机制,尽快适应新情况新变化,探索新形势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新路径。

3.加强社会综合治理,突破知识产权保护瓶颈。我们将开阔思路,紧密围绕当前知识产权犯罪风险点和维权难点,与知识产权职能部门、行业自律性组织共同开展治理工作,督促电商平台落实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重点治理网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持续监测、集中整治销假区域和窝点,对出现犯罪新风险点的行业加强监管,譬如中小微印刷企业、产品回收行业,关注网络服务商不作为带来的知识产权犯罪隐患,对于云网盘、视频网站等进一步加强监管,使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

4.结合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强化对权利人诉讼权益保障。我们要继续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工作,争取解决知识产权权利人在刑事案件中损失赔偿的难题,提高被告人赔偿的积极性,填补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损失。进一步优化和延伸上海检察科创统一平台功能,全面落实知识产权权利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依法进一步扩大权利人刑事诉讼的参与度。

5.拓展多层次知识产权法制宣传教育,理念普及与司法引导相结合。根据对象的特点,我们有的放矢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面向社会公众进行理念普及和法律宣讲时,尽可能拓展宣传途径,扩大宣传范围;依托专业检察官办公室、司法服务基地等组织,回应科技创新主体、企业等相对专业群体的需求,提供宣传和引导。

6.强化知识产权检察人才建设,提升办案专业化、精细化。上海檢察机关将通过条线培训、业务能手比赛等多种形式,推动知识产权人才库建设,拓展知识产权人才交流锻炼渠道,形成知识产权检察业务专家、办案能手等人才梯队。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三合一”办案机制,加强对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办案思路、执法尺度的差异性研究分析,集中攻克知识产权民行刑交叉案件中的难点,提高重大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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