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权威捍卫英烈荣光
2018-07-05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8年6期
从5月1日起,《英雄烈士保护法》开始施行。这部法律的施行使英雄烈士的尊严和合法权益有了专门的法律保障。
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烈士遗属按国家規定享受优待政策。烈士遗属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烈士褒扬金、抚恤金,并在就业、养老、住房、医疗等方面享受优待政策。
规定烈士纪念日。每年9月30日为烈士纪念日,在烈士纪念日等重要节日,国家和地方层面、有关单位要举行纪念活动,缅怀英雄烈士,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应免费向社会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