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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七事变”后国民政府“应战而不求战”方针探析

2018-07-04赵健

西部学刊 2018年4期
关键词:方针国民政府

摘要:“七·七事变”标志着日本帝国主义全面侵华的开始,也是中国全面抗战御侮的起点。面对日本此次的侵略行为,国民政府确立了“应战而不求战”方针,并采取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直至被迫对日全面作战。“应战而不求战”反映了国民政府在“七·七事变”后至“八·一三事变”前这一历史时期内和与战摇摆不定的矛盾状态。

关键词:七·七事變;国民政府;应战而不求战;方针

中图分类号:K2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CN61-1487-(2018)04-0034-03

“七·七事变”后,面对日方的侵略,南京国民政府立即采取紧急应对措施。蒋介石发表庐山谈话后,国民政府明确提出了“应战而不求战”的方针。随着日军挑起“八·一三事变”,南京国民政府又被迫对日全面作战。“应战而不求战”方针应是在“七·七事变”后至“八·一三事变”前,南京国民政府对日和与战摇摆不定的集中体现。本文旨在对国民政府应对“七·七事变”的基本策略进行研究的基础上,探讨这一方针的基本内涵。

一、“应战而不求战”方针的提出

自“九·一八事变”起,日本帝国主义对华侵略日益加深。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遭到破坏,国民政府的统治地位逐渐受到威胁。1936年7月召开的国民党五届二中全会上,蒋介石对抗敌的最后底线作进一步解释:“中央对外交所抱的最低限度,就是保持领土主权的完整。”“假如有人强迫我们签订承认伪国等损害领土主权的时候,就是我们不能容忍的时候,就是我们最后牺牲的时候”。[1]5185日本的侵略行径似乎已为国民政府所不能容忍。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一方面促成国共之间的合作,使蒋介石一味坚持的“剿共”战争至此停了下来,另一方面也使国民政府不得不重新估量国内民众抗敌御侮的情绪。1937年2月召开的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在对日问题上表示,如果超过了限度,亦只有出于抗战之一途。“这是国民党第一次提出抗战,比二中全会的‘牺牲未到最后关头,亦不轻言牺牲是进了一步。”[2]170总的来看,国民政府对于日本的侵略已经有了要不要应战的考虑。

“七·七事变”后,7月17日蒋介石在第一期庐山谈话会上发表演讲。他强调了这次事件的严重性,并表示:“在和平根本绝望之前一秒钟,我们还是希望和平的,希望由和平的方法,求得卢事的解决”。[3]3但是中国的立场有最低限度的条件。总之,“我们希望和平,而不求苟安;准备应战,而决不求战。”[3]3蒋介石在这次谈话中态度鲜明地指出为捍卫领土主权不惜应战的立场,但也表明国民政府决心应战而不求战的态度。

二、“应战而不求战”方针的运用

庐山谈话后,国民政府继续督促冀察当局作应战准备。7月22日,蒋介石听闻据守卢沟桥的38师撤退,致电宋哲元:“务望刻刻严防,步步留神,勿为所算”。[4]1134参谋次长熊斌奉蒋之命会见宋哲元,告之千万不要为日军所迷惑,必须坚持抗战信念。19日,宋哲元私自与日方签订协议,并未向中央报告。23日蒋介石给宋哲元去电:“中央对此次事件,自始即愿与兄同负责任。战则全战,和则全和,而在不损害领土主权范围之内,自无定须求战,不愿言和之理”。[4]1115蒋介石对此事并未深究,表达了对宋哲元的尊重与理解,冀察当局才体会到中央的坚定政策,下定抗战决心。平津陷落后,国民政府又鼓励冀察当局坚持抗战,并给予资助。29日蒋介石致电宋哲元等“平津得失不足为虑,战争胜败,全在最后努力,务望兄等鼓励全军,再接再厉,期达歼灭倭寇目的。雪耻图强,完成使命,此其时也。兹特先汇伙食洋五十万元,以资接济,已令军政部照发”。[3]235南京国民政府反复提醒冀察当局勿为日方所欺骗,同时也对其与日方的暗中交涉采取宽容的态度,这对争取冀察当局与中央一致抗日提供了重要保证。

中日围绕卢沟桥事变的交涉一直未停,但面对日本全面侵华战争的临近,中国政府力求通过中央级的交涉和平解决。7月19日,何应钦会见日本驻华武官,面对日方强横无理的态度,何应钦予以驳斥:“中国军队之移动,全系出于自卫……事态之扩大与否,在日方,不在中国”,[4]1132明确表示了中央政府对此事件的严正立场。20日,日使馆代办与王宠惠外长讨论华北事件。王宠惠指出:“中国政府并无取消任何地方协定之意,惟规定任何协定之签订,须先得中央政府之核准;中国政府不独无引起战事之意想,且愿在不扩大及纯粹地方之原则下,找寻和平解决之途径”。[4]1133这表明了中国政府希望和平解决事变的诚意,避免中日爆发大战。27日,日军开始进攻廊坊。当日国民政府外交部发表声明:“日方对于我方历次和平表示及提议,不独不予接受,且大举增兵集中平津……两旬以来,我方尽和平最大之努力,嗣后一切事态之责任,自应完全由日方负之”。[3]258国民政府一再重申和平解决事变,日方对此置若罔闻,不仅反诬事变责任在于中方,拒绝与中央政府处理事变,而且还蓄意扩大事态,增兵华北。

国民政府也积极开展多元外交,希望依靠国际社会的压力制止日本的侵略。7月中旬开始,蒋介石与各国驻华大使洽谈,探寻有关各国斡旋中日纠纷之意向。21日,蒋会见英驻华大使许阁森,望英国调解卢沟桥事件。英方仅表示停止原计划进行的英日谈判。25日,蒋接见自北平回京的美国驻华大使詹森,希望“美国以九国公约之发起国”,“警告日本,预阻其再向中国提出任何要求。否则局势危机,战祸必不能免”。[3]350廊坊事件发生后,27日蒋介石分别接见德、意、法三国驻华大使,探寻各国对日本侵华的态度与意见,希望国际间主持公道,但均得不到实质回应。

三、“应战而不求战”方针的内涵分析

单从语意来看,“应战而不求战”的基点是强调应战,将应战放在基础的位置;同时,又明确了应战的限度,应战实为不得已而为之,并非主动求战。蒋介石在演讲中就表示:“万一到了无可避免的最后关头,我们当然只有牺牲,只有抗战!但我们的态度只是应战,而不是求战;应战,是应付最后关头,必不得已的办法”。[3]3但应战与不求战是相互联系的,应战是基础,是应付形势变化的最后办法;不求战才是目的,以应战来实现不求战。

这只是一种最直观的判断,基于当时复杂的历史背景,尤其是在“七·七事变”这样一个特殊的历史事件后。“七·七事变”次日,蒋介石即指示宋哲元:“宛平城应固守勿退,并须全体动员,以备事态扩大”。[4]1114同时,电令南京军事委员会准备增援华北,以防事态扩大。10日,蔣介石电宋哲元指示其“从速构筑预定之国防工事”“可以不丧主权之原则与之交涉”。[4]1120 12日,当蒋得知日本关东军已达天津,且日全国政党与产业界宣言拥护内阁决议,他认为战事必扩大,遂令国军在永定河与沧保线持久作战,并严令制止与日方的妥协行为。16日,国民政府照会九国公约签字国(除日本外),日军侵犯卢沟桥已违反九国公约、巴黎非战公约及国际联盟条约,请各国政府密切注意此行动。[4]1126

在日方日益紧逼的压力下,蒋介石庐山谈话的措辞空前激烈,但仍有些迟疑。他在17日日记中写道:“倭寇使用不战而屈之惯技暴露无余,我必以战而不屈之决心侍之,或可制彼凶暴,消弭战祸乎”。[5]98 22日,宋哲元密电何应钦,报告11日与日方达成的三条协议。23日,蒋介石召集军政首脑讨论此协定,并电复宋哲元称:“所拟三条,倘兄已签字,中央尚可同意,与兄共同负责,惟原文内容甚空,第二条之不驻军(宛平县城龙王庙),宜声明为临时办法,或至某时间为止,并不可限定兵数。第三条之彻底取缔抗日团体,必以由我自动处理,不以彼方任意要求为限”。[4]1135之前,蒋介石一再去电要求宋哲元不得擅自妥协、坚持抗战,面对日本施加的压力又公开发表强硬声明,而此时态度却明显转弱。7月底,日军准备就绪,开始全面进攻平津地区。27日,蒋介石严令宋哲元“各部加深壕沟,固守勿退,中央必星夜兼程全力增援”。[4]1139 28、30日,北平、天津相继沦陷。此时,国民政府认识到中日全面大战不可避免,除抗战外别无选择。

“七·七事变”之后不久,蒋对日本侵略行为的认识是模糊的。其8日日记云:“倭寇已在卢沟桥挑衅矣,彼将乘我准备未完之时,使我屈服乎?或故与宋哲元为难,使华北独立乎?”“倭已挑战,决心应战,此其时乎?”[4]1115蒋对日方一系列的挑衅事件似乎见惯不怪,出于全局考虑“决定中央军北调且进入河北,更多的是让各方面认识到南京政府不会在军事上作出让步的决心,尤其是希望能够阻遏日军进一步扩大军事行动”。[6]18但南京方面想与日方交涉,并希望西方国家居中调停,以促成事件局部解决。7月底平津地区迅速沦陷后,国民政府对日态度彻底转向,最终走向抗战。27日,蒋日记曰:“倭寇既正攻北平,则大战不能免。”“预备应战与决战之责任,愿由一身负之”。[5]9930日日记:“平津既陷,人民荼毒至此,虽欲不战,亦不可得,否则国内必起分崩之祸。与其国内分崩,不如抗倭作战”。[5]9931日,蒋介石发表《告抗战全军将士第一书》,勉励全军将士驱逐日寇、复兴民族。国民政府对日态度的多次反复,表明其想要和平解决事变而不得,想应战但缺乏信心的种种矛盾。

自“九·一八事变”以来,国民政府的妥协退让并未阻止日本的侵略行为,反而挤压了国民政府对日方针的回旋余地,终使其只能选择以武力求生存。“七·七事变”后,国民政府对日本的侵略行为不愿轻易妥协,对中日和平谈判也不愿轻易放弃,处于妥协与应战举棋不定的矛盾状态。当中日和平交涉尚未完全破裂之时,“应战”主要是为防止事态扩大的必要准备,向日方显示抵抗的决心,“不求战”才是目的。随着7月底平津地区陷落,国民政府认识到中日交涉不能解决问题,全面冲突的爆发不可避免。此时“应战”虽强调以武力抵御侵略,但信心仍不足,希望以“不求战”尽量避免中日冲突爆发的速度,限制冲突的规模。“八·一三事变”后,国民政府被迫进行全面对日作战。“应战而不求战”方针,是“七·七事变”后至“八·一三事变”前这一特殊历史时期,国民政府和与战摇摆不定这一矛盾心理的集中体现。

参考文献:

[1]韩克信,姜克夫.中华民国史大事记(第七卷)[M].北京:中华书局,2011.

[2]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M].北京: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1991.

[3]秦孝仪.卢沟桥事变史料(上册)[M]//革命文献第106辑.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86.

[4]秦孝仪.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卷四(上册)[M].台北:财团法人中正文教基金会,2003.

[5]杨天石.找寻真实的蒋介石:蒋介石日记解读1[M].重庆:重庆出版社,2015.

[6]吴景平,曹振威.中华民国史第九卷(1937——1951)[M].北京:中华书局,2011.

作者简介:赵健(1989—),男,安徽寿县人,单位为西北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责任编辑:李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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