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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风险社会”环境传播的媒体功能

2018-07-04郭小平

决策与信息 2018年7期
关键词:风险社会风险预警媒体

郭小平

[摘 要] 大众传媒是风险社会的“文化之眼”,在风险揭露、围绕风险的科学知识的社会论争以及应对“风险社会”方面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发挥着环境预警、风险沟通、舆论监督、生态教育等功能。从事新闻生产的编辑记者,其报道应秉持科学精神、彰显人性关怀,对潜在或现实的风险适时发出严重警示,同时要保持科学理性的态度。媒体作为风险沟通的重要角色应采取自律性与主动性的预防原则。

[关键词] 风险社会;环境传播;媒体;风险预警;生态文明

[中图分类号] G20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8129(2018)07-0055-11

生态环境风险的议题特征契合了新闻生产的价值诉求。“既然将传播应用于环境日程,那么传播就不应该仅仅被认为是支持环境管理,还应该是环境管理整体中的一部分。缺少这一关键部分,整个环境事业就会受到危及”[1]。大众传媒不仅是生态文明的传播者或推动者,其自身也是生态文明的实践者。

汉尼根认为环境问题并不能“物化”(materialize)自身,环境问题与其他社会问题一样,必须经由个人或组织建构为“令人担心且必须采取行动加以应付的情况”,才构成问题[2]。事实上,人们对于风险的感知与界定,往往离不开三个来源:个人亲身经验,与他人的直接人际联系以及间接的社会联系,特别是大众传媒[3]。在乌尔里希·贝克(Ulrich Beck)看来,大众传媒在风险揭露、围绕风险的科学知识的社会论争以及应对“风险社会”方面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如环境预警、风险沟通、舆论监督、生态教育等。

一、环境风险的媒介预警

媒体的“文化之眼”(cultural eyes),可将各类已发生的生态环境风险事件以文字或影像符号(特别是电视画面及新闻图片)的形式予以再现,以供公众进一步认识风险或危机,唤醒社会的风险意识和警觉心。

(一)大众传媒是环境风险的反思性监控机制之一

日常生活中人们所熟悉的危险“被经验所充斥”,环境危险的潜在灾难性、隐形性和全球性,使“危险社会=传媒/知识/信息社会”这一等式对危险来说尤为重要[4]。只有在风险实际发生时,或者借助研究、知识、媒体报道,人们才知道其危险性,就像人们理解核辐射的风险一样。

媒介是人体的延伸,大众传媒是生态环境风险的重要社会预警机制。风险具有知识依赖性。外在于“知识——权力”场域的公众,难以获得真正的环境知情。公众获取的关于自身所处生态环境的风险信息、经验和知识常常是片断或支离破碎的,无法形成完整的知识链条。而且,环境风险也是一种社会建构,不同的社会行动者透过媒体竞争定义了风险。媒体建构了風险,并将潜在威胁具象化。电视画面、报纸的新闻图片以及社会媒体中的影像,警示了环境污染的风险后果,促进社会的生态风险治理。“对风险信息的忽视有助于风险的增长和传播”[5]。风险愈少为公众所认知,愈多的风险就会被制造出来——风险具有叠加性。大众传媒为人类社会对工业文明的生态风险提供了反思性监控的传播路径。

(二)风险预警是环境传播的重要功能

媒体报道环境科学以及环境风险,对于环境风险与健康风险的沟通有着重要的预警或警示功能。风险是危机的前奏,危机是风险的显化。风险是一种观察的目标,也是一种概念:社会公众的影响力和内在的动力显示在此。大众传媒有一种特殊的视角,如对于社会丑闻的关心,从道德上找寻有责任的个人、企业和组织。风险可能带来的重大损失,必然被纳入媒体的“预警原则”(precautionary principle)之中。

“世界风险社会”混合了传统的灾难、危机与现代的风险,面对前所未有、持续不断、全球化的风险争议,风险传播与风险治理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怎样预防、最小化、监督或控制风险?”成为其核心议题之一。媒体在风险的“预防、最小化、监督或控制”过程中担当了重要的信息传播职能。科学、理性的风险沟通与风险治理,离不开良好的信息沟通以及相关主体的互动。媒介对转基因水稻、气候变化、核辐射、电磁辐射、外来物种入侵等环境健康事件的积极报道,发挥了风险预警与风险沟通功能。大众传媒在平时提供民众据以从事日常生活的相关信息、提供他们生活的安全感(ontological security)与信任感,而当风险来临时又扮演着引导民众处理风险的重要辅助角色。

“在这个意义上对风险(大众媒体)渲染是当前心胸狭隘的‘在更大程度上是同样的态度的解毒剂”[5]。 贝克还认为,风险社会只能从“它同时也是知识、媒体与科学的社会”这个前提来认知,因为环境风险的灾难性、复杂性、不确定性与隐形性,使得我们需要新闻媒体的揭露、强调、 浓缩与具象化(特别是电视新闻)的功能来使潜隐的风险变得可见或可认知。媒体应该发挥其应有的风险预警(alarming)功能。这既可以提高受众的环保意识,又可以起到保护环境的作用。

二、生态环境信息的传播

传递环境信息是环境传播最基本的功能之一。媒体是联系个人和世界的纽带,信息传播是媒体最基本的传播功能之一。环境新闻报道的内容,涵盖了生态环境风险、人类环保实践、环境知识以及生态环境与社会的勾连等,而环境传播通过传递生态与环境信息,沟通环境风险,建构受众的环保意识,促进人类社会的环保实践。

在转型期的中国,大众传媒是受众获取生态环境信息的主要渠道。个体的环境风险知识很少是直接经验,绝大部分来自于信息的传播与沟通。“在一个特定议题上,公众的直接经验越少,他们获取该方面的信息就越是被迫依赖新闻媒体……如污染,公众不能直接体验,就可称为非强制性接触问题”[6]。普通公众较少直接接触到环境污染与生态风险治理的内容,媒体传播的非强制性环保议题成为公众的主要信息来源。

(一)设置绿色议程

媒体发挥“议程设置”功能,倡导“生态文明”理念,成为全社会生态意识、生态行为的推进者。大众传媒以新闻话语形式确认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向人们传递生态意识与自审意识,参与生态文明的传播。

传媒通过对环境议程设置以及对政策议程、公众议程的反映,发挥生态环境风险告知、生态环境意识教育与生态文化养成的作用。比如,在全球气候变化的议题中,媒体通过全球暖化的风险再现,告知公众温室气体排放导致全球气候变暖、减少废气排放有助于全球暖化的风险治理等信息,从而教育、引导公众放弃高能耗的生活方式,认同清洁生产的生产方式与绿色消费的生活方式。在一个“媒介化”的社会,传媒消费主义与生态文明的张力值得警惕。媒体在关注中国民众的消费特征、呈现其生存状态的同时,更要积极拓展其话语空间,承载并传播与中国国情相符的价值观念和文化,要引导他们从“物质崇拜”“GDP崇拜”中解脱出来,建构一种积极、健康、理性的绿色生活方式。

媒体能够使社会在传播知识和“扩展共同经验的基础上更加紧密地凝聚起来”[6]。施拉姆认为,大众传播媒介可以影响人们轻率地持有的观念,对固有的观念可以潜移默化之,对已存在的观念略加改变和轻微的转向[7]。二战期间,美国的圣路易斯、匹兹堡两个城市成功通过控制民用燃煤减轻了烟雾污染。1940年,圣路易斯通过法令,要求消费者包括家用消费者使用无烟煤及无烟设备,法令也同时适用工业和铁路运输。到1944年,共有230个城市向圣路易斯查询过烟雾控制法令的信息。《匹兹堡报》开始刊出一系列的文章及社论,宣传圣路易斯的成功,在匹兹堡公众中掀起了要求治理烟雾的热潮。1941年2月,匹兹堡也通过了类似的法令。这两个城市的法令都来自密集的媒体宣传与鼓动,以及各种组织、劳工集团和商界及重要公众人物的强有力支持。媒体通过议程设置,选择环保议题,传播生态观念,引导受众关注生态议题。媒体对生态议题的持续报道,在某种程度上会强化公众对生态危机严重性的认知,并在生态焦虑中建构生态风险伦理与责任意识。

法国新闻学者贝尔纳·瓦耶纳说: “真正的教育也离不开新闻(媒介)。因为大众传播工具是一种扩大器,可以使教育者的作用超越一般传播的对象。” [8]由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中宣部、国家环保总局等14个中央、国家部委联合组织的“中华环保世纪行”活动,为媒体设置绿色议程、参与生态保护提供了重要的途径。自1993年开始的这一活动,每年围绕一个宣传主题,组织中央新闻媒体记者深入調研采访、报道并进行舆论监督,推动重大环境与资源问题的解决。“中华环保世纪行”还通过主流媒体发布环保公益广告,通过文字、图片与音视频传达环保主题(见表1)。

此外,每年的地球日、环境日、植树节等特殊节日,环境规制出台,大型环境会议的召开,也都为媒体的绿色议程设置提供了传播契机。

(二)沟通生态环境风险

源于现代化过程、始于人为决策、高度不确定性的“风险”,是社会学关注的焦点之一,是思考现代性的论题之一。“风险”表征了现代社会所具有的某种潜在状态或社会张力,以及这种张力所具有的危机水平。风险社会构成了媒体的传播语境或媒介生态,强化对“风险传播”或“风险沟通”的研究,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极具现实意义。高度现代化的“风险的能见度”不同于以往的经验,诚如贝克所说,风险是“人造的混合物”“包括和结合了政治学、伦理学、数学、大众媒体、技术、文化定义和认识;并且——最重要的是——如果你想理解世界风险社会的文化和政治能力,你不能把这些方面与现实分离开来”[5]。风险具有很强的知识依赖性,只有在风险实际发生时,或者借助媒体报道、知识、研究,人们才知道其危险性,就像人们理解核辐射的风险一样。受众的“风险认知”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媒体对风险议题的呈现并提供信息沟通的平台。

媒体充当了政府、企业、非政府组织与公众之间生态环境信息沟通的桥梁。环境风险议题有赖于媒体的呈现,传播提高了风险的社会能见度。日常的、关于生态环境的风险焦虑,经由媒体传播,从“环境中的个人困扰”转换到“社会结构中的公共论题”。与风险信息的需求有关的公民需求,“是想建立传播的公共体系”“文化交换的自由体系” [9]。大众传播与文化语境,影响了受众对现代科技的社会接纳度以及风险意识的形成。Lerbinger认为,媒体对风险的关注程度是影响公众风险感知的重要因素[10]。媒体和其他机构对构成危险的选择性强调了形成危险意识的社会动力。人们在媒体上公开探讨风险社会的后果,使受众从中找到教训,并帮助说明这种体验。

弗兰克·富里迪在考察了传播与受众“风险观”形成的关系之后指出,传媒在以下几个方面彰显了对受众风险观形成的重要作用:“媒体掩盖的程度;提供的信息量;表述危险的方式;对危险信息的解释;用于描述和形容危险的符号、比喻和话语。”[11]对于弗兰克·富里迪的研究成果,一些传播学者的研究对此予以解读:首先是媒体掩盖的程度与环境风险报道的信息量;其次是媒体对生态环境风险信息的解释;然后是媒体用于描述和形容危险的符号、比喻和话语;最后是媒体表述危险的方式。

以上主要从风险的“不确定性”与“知识依赖性”特征出发,立足于传媒的信息传播功能,剖析了大众传媒如何建构受众的风险认知。事实上,对受众的风险感知和认知的分析,不能只停留在技术层面,还应深入到人文层面,了解风险的主观结构,把受众的风险认知视为一种心理现象。因此,普遍性的风险一旦进入本土后,经过风险结构化或全球风险本土化,成为必须从本土风险情境出发进行诠释、建构的风险。比如,媒体对美国生产的基因豆芽及其粉末的报道,在美国国内没有引起较大的反应,但进入欧洲共同体市场就引起欧洲媒体与民众的恐慌。

风险社会构成了媒体的传播语境。贝克指出:“知识在社会和经济上的重要性类似地增长着,随之而来的是控制媒体塑造知识(科学研究)和传播知识(大众媒体)的权力。在这个意义上,风险社会同时也是科学社会、媒体社会和信息社会。”[12]将对大众传播的反思置于“风险社会”的语境之中,这是一种社会的、历史的思维方式,也体现了美国社会学家赖特·米尔斯(C·Wright Mills)所倡导的“社会学的想像力”。只有这样,对日常生活中的焦虑不安的审视,才能实现从“环境中的个人困扰”到“社会结构中的公共论题”的转换。

三、环境风险的舆论监督

媒体的公开批评和揭露,使环境问题转化为舆论和政治压力,迫使环境破坏者改变做法,从而起到监视生态变化、约束政府和利益团体的作用。在经济发展与地方政府官员“政绩工程”的双重利益驱动下,当下中国的环境危机频发。村民有时没有向政府、司法机构求助,而是选择诉诸媒体,这主要是源于以下两个因素:一是弱势群体环境利益表达机制欠缺或利益表达的官方渠道时有堵塞;二是媒体曝光在解决公民问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生态文明”主导下的新闻叙事逻辑与媒介的市场竞争,对环境权益表达机制欠缺有一定的杠杆调节作用,提高了环境风险的“社会能见度”(social visibility),对“环境不公”进行有效的新闻舆论监督。

(一)我国环境报道的演进:从正面报道、风险批评到绿色反思

在我国,由于对新闻媒介的纪律要求,早期媒介对于环境保护的监督作用重视不够,媒介的环境报道主要以正面报道为主[13]。中国早期的环境报道以《中国环境报》为标杆,消息来源比较单一(主要是政府部门),且由于没有互联网,对国外的信息了解也比较少,预见性的报道不多或媒体的环境预警功能难以发挥,大多是在环境问题出现后进行報道。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国内较早的环境报道是云南石林风景区以及北京卢沟桥建水泥厂的污染,此后的环境报道大多如此。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以及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生态风险事件频发,媒体对生态环境风险的舆论监督也越来越被重视。自1993年开始的“中华环保世纪行”活动,每年围绕一个环保主题,组织中央新闻媒体众多记者深入城镇、农村采访环境执法情况,推动重大环境与资源问题的解决。通过加强新闻舆论监督,该活动督促解决了一些环境问题,提升了公众的环境意识和参与意识,弘扬了生态文明,引导了绿色生活方式。

中国环境新闻的起步有三个特征:一是起步于批评性环境报道的“曝光模式”;二是政府的强力推动、引导;三是环保记者具有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这形成了中国早期环境报道的鲜明特征,从事环境报道的记者与政府关系非常密切,但同时又保持了相当程度上的环境批判精神,尤其体现在舆论监督层面。

生态决策与生态治理涉及企业、政府、NGO、专家学者与公众等多方的博弈,从而使生态议题复杂化。正因如此,媒体的舆论监督对于促进环境决策民主、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越发重要。政府官员在生态环境和能源利用方面的失误,常常成为媒体报道与批评的焦点。大众传媒的报道成为危险文化的眼睛,使威胁公开而可见,并唤醒人们对细节的注意。在人们自己的生活空间里,通过这些文化的眼睛,“瞎眼公民”(blind citoyens)可以赢回它们自己的裁判自治权[5]。

媒体是风险社会的“瞭望塔”,它不仅监测环境的变动并呈现、建构风险,而且成为风险社会的舆论监督者,对风险社会的“集体不负责任”提出严厉的批评。媒体的风险批判,常常具有设置风险议题、唤起公众行动、改变政治议程的能力。对前苏联的切尔诺贝利核泄漏报道就是一个典型个案。虽然切尔诺贝利核泄漏的悲剧已经融入世界人民的关于风险的历史与集体记忆中,但全球媒体对此的批评一直持续到今天。媒介的批评与反核能运动形成一种跨国的互动。

(二)风险批评的新闻框架:“环境—健康”“风险责任伦理”或“国家利益”

在转型期的中国,“生态文明”“科学发展”与“两型社会”逐渐成为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环境问题在舆论监督中具有较高的“政治合法性”与“议题优先性”。媒体的批评报道若能够在“环境—健康”“风险责任伦理”或“国家利益”的新闻框架下进行风险论述,将更能触动社会对生态环境的敏感。

关于“电子垃圾”或“洋垃圾”的批评报道,集中体现了这一新闻架构带来的议题的贴近性。我国媒体对“洋垃圾来中国”的批评报道,在“环境—健康”的新闻框架下,对企业生态责任丧失与西方“生态殖民”进行双重舆论监督。“电子垃圾来中国”是西方“生态殖民主义”的典型体现,由此带来的环境污染转移引起了中国媒体与社会的警惕与反思。“电子垃圾”给中国的生态环境与公众健康带来了双重危害。媒体揭示了“电子垃圾”导致的环境风险与健康风险,并探究污染地区发展“绿色经济”或“循环经济”的可行性路径。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贵屿镇是全球最大的电子垃圾拆解基地之一。当地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拆解、利用从外地购进的废旧电子电器和塑料,并逐步形成产业规模,成为一个牵涉到6万多人就业、10多万人生活出路的行业,也给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人民日报》《经济日报》、新华社、央视都曾作过报道,当地的《汕头日报》《汕头特区晚报》也进行了曝光。贵屿镇的状况引起了中央高层的关注,但监管日益严格又促使沿海的电子垃圾处理厂向内地转移。2007年12月16日,《环球时报》曾发表《发达国家转移威胁 “洋电子垃圾”污染中国》,分“不做这个,我能做什么呢?”“洋垃圾如何叩开中国大门”“正规处理厂不敌手工小作坊”与“电子垃圾让各国头疼”等四个部分,揭示“电子垃圾”对中国环境的污染与对公众健康的危害。在舆论监督下,“走过了近20年历史的贵屿电子拆解业经过一再探索后发现,变废为宝,变堵为疏,走循环经济之路才是实现经济发展和保护环境的双赢之道”。

(三)倡导环境公平与环境正义

所谓“环境正义”(environmental justice),是指人类社会在处理环境保护问题时,各群体、区域、族群、民族国家之间所应承诺的权利与义务的公平对等。亚里士多德将正义区分为分配正义与正确正义。分配正义关心的是利益与损害的分配,正确正义关心的是惩罚与补偿。环境正义最为关心的是我们对环境行为中利益与损害的分配情形,需要在决策参与中加入对环境的关心[14]。

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播出的《河流与村庄》,再现了癌症村——河南省沈丘县周营乡黄孟营村的生态灾难与健康危机,也揭示了流域内的环境公平议题:上游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加剧,下游农村的环境恶化与癌症村凸现。针对这一问题,媒体报道在“风险归因”的新闻框架中,不能将复杂的环境风险问题简化为“急于致富”与“监管不力”,应通过深入采访挖掘背后的“污染国际转移”“国际产业分工”“国内资源短缺和市场需求”等因素,探究风险治理的可行路径。

当下关涉公众健康与权益的环境决策过程仍由政府主导,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渠道与机制仍不完善。在公共政策合法化及其营销的过程中,大众传媒常常借助新闻与评论影响决策者对政策方案所持的态度[15]。一旦环境公共决策出现公共性偏离,媒体应发挥风险沟通与舆论监督的功能,建构与张扬媒体公共性,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四、媒体的生态教育功能

大众传媒的环境新闻传播是强化公众接受环保知识的主动程度的有效且必要的基本途径。早在20世纪50-60年代,西方国家的一些记者报道的环境公害事件,直接推动了3000多万人走上街头进行游行、演讲,以唤起人們对环境问题的关注。环境传播具有重要的环保教育功能,它促使环境文化理念与环境保护意识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促进社会的生态治理。

生态学的相关知识与理念的传播以及生态教育功能的实现,通常有如下几种途径:

一是大众传媒的生态传播。环境新闻传播的教育功能,是大众传播的社会功能在环境新闻传播领域的细化。环境新闻传播的教育功能,是指“通过大众传媒向受众传达环境事实信息和环境知识信息,以达到提升公众环保知识普及程度、转变公众既有环境价值观念、推进公众介入环保行为实施的功效” [16]。媒介的生态传播或环境报道,是强化公众接受环保知识的主动程度的有效的、必要的途径。

二是教育机构的生态传播。环境风险的媒体揭露必须与环境教育、环境政策改革目标相结合,“一方面在公共领域内成功提升警惕,一方面能够将这种关注置于一套明确界定的环境改革目标之内” [17]。当全球环境问题日益成为一个敏感而重要的、与教育密切相关的生态伦理道德问题时,环境教育应运而生。因此,欧文·拉兹洛指出:“未来取决于教育与灾难之间的竞争” [18]。环境教育的过程不仅仅是揭示人和自然的关系,而且是警示人类反思自己的生存方式和生活方式。高校的课堂教学与实践活动,以及大众传媒的环境传播是环境教育的主要途径。新的生态价值观引领下的环境教育,“不仅是涉及多学科的整合教育,而且其实施不仅仅是学校的责任,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涉及人们的自然观、学科分类、新闻媒体等方面,是一项全社会的系统工程” [19]。

三是学术传播。美国学者克里斯廷·L·博格曼(Christine L.Borgman)将“学术传播”界定为:“所有学科领域的学者透过正式与非正式渠道来使用与传播信息的过程” [20]。在西方学界与新闻从业人员由“田园话语”“生态话语”到“环境正义话语”转变的过程中,一些学术著作的陆续出版与广泛传播,促进生态学研究内容不断充实与规范,生态学学科体系逐步地建立,如蕾切尔·卡逊的《寂静的春天》。学术著作外文“采用知识精英话语方式进行阐释,只能保证在知识精英这个小圈子中尽量降低编码到译码过程中信息的损耗” [21]。

学术传播三大要件是创作者(producers)、学术作品(Aircrafts)以及学术概念(Concepts)。学术传播功能主要包括揭示(为了学术社群的利益,发表研究的新发现)、刺激(由构想之交换,激发思想)、回馈(学术著作被接受或批评)、酬报等。

四是绿色政治的组织化传播。生态环境教育传播不能仅仅局限于大众传媒的新闻传播、知识精英的学术传播与教育机构的教育普及,还应包括伴随着西方的环保运动与“绿色政治”而兴起的组织化的绿色政治传播。20世纪七八十年代,在西方的新社会运动中,诞生了许多政治化的绿色组织。它们在“绿色政治运动”中生成,有的还成功竞选上政治席位,如“西德绿党”等。政治化的绿色组织借助大众传媒并采用政治权力话语方式进行生态学阐释。绿色政治的组织化传播,其信息损耗巨大,甚至被拒绝解码。同时,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生态运动就已经在公共领域中发展了[22]。其中,非政府组织积极介入环境教育传播,环境公民社会的崛起丰富了环境教育的传播途径。

结语

由于新闻持续生产的固有压力、媒介技术的异质性和公众对风险的认知缺陷、认知机制,悖论普遍地存在于现代风险报道中[23]。防范环境新闻报道衍生负效应,让传播效果最大程度地接近传播者的初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尽管新闻自由提供了很多“影响社会问题定义”的机会,为异议者开启了一些话语空间,但许多学者也悲观地指出:媒体仍面临结构上的限制(如新闻事业资本集中);市场力量(如媒体对于风险议题的短期狂热)与风险产业的公关早已联手合作来操纵“依赖媒体、可被操控的社会大众”;电视的标准化与疏离效果已经慢慢将人从自身的生活情境中抽离。许多文献也指出,大众媒体作为风险沟通媒介与行动者,因为不同的因素而常常造成不一样的效果[24]。媒体的报道行为正是建构社会风险(认知与沟通)的一部分,媒体报道与评论相关的风险议题,同时也构成了风险沟通的主体之一。媒体夸大或错误的报道,相关机构通过传媒试图操纵风险争议,对风险沟通有极大的负面效应,常常遭受社会的诟病。

环境风险关乎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甚至人类整体的生存命运。“记者的精神脊柱是人性。科学记者可以将科学与人性结合起来衡量事物,这是科学记者的特权。忘记和忽视人性的科学记者也就不配称为记者了。科学记者不能仅仅充当科学信息的传播者和解说者,他们首先应当是人类根本利益的捍卫者。[25]”这种科学与理性精神的结合,内化在媒体的日常报道活动中,即媒介对潜在或现实的风险,适时发出严重警示,同时要保持科学理性的态度。当然,受众也要消除媒介拜物教,对媒介要有一种负责任的、全面的、理性的、批判的社会态度,多方求证,培养科学理性、法制素养与媒介素养。同时,媒体作为风险沟通的重要角色应采取自律性与主动性的预防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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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邹立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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