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涉土信访问题的探索及分析
——以新昌县为例
2018-07-04新昌县国土资源局蒋可挺
□ 新昌县国土资源局 蒋可挺
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工业化的加快推进,土地作为必不可少的资源要素,其经济价值也日益提升。重大产业项目、美丽乡村等建设引发了一系列与土地有关的社会矛盾,特别是土地征收补偿、失土农民社保、农村违法建设等极易产生各类矛盾纠纷,导致农村涉土信访履履发生。
一、农村涉土信访的类型
1.违法行为检举型
这一类信访主要集中在反映村干部作风问题和反映违法建设两个方面,在农村涉土信访中占据较大比重。
在农村涉土信访中,村干部作风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信访重点。村干部非法买卖土地、利用职权个人或纵容亲友违章建房、征地拆迁中谋取私利等均为信访反映的主要内容。
虽然近年来随着三改一拆行动的不断深入开展,新增违建行为已有显著下降,但在农村未经批准违法建设行为仍时有发生。这类信访反映的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村民违章建厂房,主要是存量违建;二是村里美丽乡村建设存在违法建设行为;三是村民未批先建或移位建设农房。
信访室与土地监察中队讨论案情
2.自身权益主张申诉型
甬金铁路、杭绍台高铁、527国道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陆续开工建设,再加上这几年新昌正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土地需求日益增长。随着农民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在征地过程中,一些村民对征地补偿标准、拆迁安置方式、征地程序等有意见,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了侵犯,希望通过信访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如涉及整村搬迁时,针对政府的农房确权,因涉及到补偿标准问题,一些村民表示不认可;对于安置方式,有些村民不认可现有的政策,要求按之前的政策进行安置。
3.困难问题求解决型
乡村振兴计划的开展使农村的生产生活面貌正发生着巨大的改变,生活环境的改善和配套设施的不断完善使沉寂许久的农村又兴起了建房热潮。一些因结婚等各种原因要求建房的村民,因为建房指标紧缺、建房地块不符合规划等问题得不到解决而无法建房;一些村民响应政府号召想发展乡村旅游项目时希望政府在土地政策方面给予扶持,如民宿、设施农用地等项目的用地。
二、农村涉土信访的成因
1.村干部综合素质问题
新昌县国土资源局与街道共同协作调查信访案件
一些村干部工作方式上不够民主,行事专断,征地过程中大搞一言堂,不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在征地补偿款的收支问题上也不够透明公开;一些村干部缺乏依法用地的意识,在推进美丽乡村、全域旅游等工作时,为赶工程进度,在项目实施时完全不考虑到用地因素,也未处理好相关政策问题,盲目建设项目,造成违法用地,甚至造成占用基本农田建设的现象发生;一些村干部自身要求不严,或利用职权收受好处,在宅基地安排、失土农民社保指标安排等方面予以照顾,或自己违法建房、超面积建房,或私下买卖处置集体土地,侵犯村民权益。
2.信访人员的思想观念问题
对于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问题,一些信访人“信访而不信法”,执意通过信访途径要求解决,甚至认为越级上访,找的级别越高,把事情闹得越大就越能更快更好地解决问题。新昌县七星街道章某就是如此,其反映事项已经法院裁定由街道执行,省信访局也书面告知其向法院申请司法建议,但其仍坚持土地是国土的事情,频繁找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信访,并且多次直接到市、省反映问题。
对于属于政策咨询的问题,原本信访人可以电话或直接到相关部门和科室询问,但有些信访人认为只有通过信访才能得到答案,不愿直接进行咨询。
还有一些信访人员的诉求并不合理,但不管工作人员如何对其进行政策法规的解释,仍旧一意孤行,将信访当作日常工作一样进行,严重扰乱了政府机关的办公秩序。
3.村集体内部纠纷问题
有些农村涉土信访反映事由不实,只是由于一些村民因个人问题对村干部存有不满情绪。特别是换届选举后,一些村集体内部不团结,出现了不同的派系,他们试图通过信访的方式达到让上级政府撤销现任村干部职务的目的。往往在换届选举前后的涉土信访件中,关于村干部违法行为的信访件呈现出大量集中的特点。
三、意见建议
1.抓好宣传教育
村干部的法治意识不强是基层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是引起信访纠纷的重要原因。要注重村干部法治意识的培育,定期组织专家开展法律知识培训,重点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征收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村干部依法办事、依法用地的意识;同时在村干部选举时,应该让一些素质高、能力强的村民加入到村干部队伍中来,提升村干部的整体素质,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
2.抓好分类处理
完善责任清单,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厘清信访与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的受理范围,属于诉讼范围的,积极引导信访人员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属于仲裁、行政复议范围的,引导群众到规定机构反映处理问题;属于政策咨询范围的,引导群众到相关科室问询办理。
同时对于初信初访问题,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及时帮助解决信访人员的合理诉求;对于信访人员不合理不正当的要求,进行正确的引导和教育,不能敷衍了事,甚至粗暴对待。
3.抓好执法监察
完善长效监管机制。通过落实“一乡一所”和“四个平台”建设,整合乡镇(街道)和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形成国土资源执法监管氛围和执法合力,全面构建起国土资源共同监管体系,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早调解”,使违法用地在萌芽状态就能得到有效处置,有效减少涉土信访“隐患源”。
4.抓好部门联动
建立联动机制,畅通信息渠道,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交流。对于应诉信访件,联合人民法院对信访人进行程序流程上的引导帮助;对于反映村干部涉土违纪问题的,做好纪检部门国土业务方面的配合工作;对于可能存在进京赴省信访意向的信访人员,配合当地乡镇(街道)做好维稳安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