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创业如何才能成功
2018-07-03崔传义
文 / 特约撰稿 崔传义
农民工返乡创业利于不发达县乡产业发展、创业能带动就业和农民脱贫增收,国务院近两年连续发文出台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十九大”又把农民创业与乡村振兴战略联系起来写入报告,使它受到社会进一步的关注和支持。
但是,农民工返乡创业遇到很多困难、风险,影响实效,一些地方创业失败的居多,还有一些处于半死不活的状态。
如何从农民工自身和政府、社会两个方面共同努力,减少和解决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困难、风险,提高其成功几率,成为当前需要解决的一个大问题。
有创新才能成功
创业是伴随市场风险的投资行为,回乡创业者要从产业项目选择筹划、生产方式创新、创业协作和自身学习成长等环节,减少盲目和失误,增加创业发展的成功因素。
第一个环节是选择创什么业。创业实质是决定新创、转变或扩大生产与服务的投资决策。
在投资产业项目的选择筹划上,一些成功的回乡创业者,对这个问题是很慎重的,对想投资的行业项目做了大量市场调查和多角度思考。
很多回乡创业者都是考虑市场的需求趋势、家乡的潜在资源与产业优势、自身打工锤炼获得的能力与特长,做出符合天时、地利、人和的投资选择。
创业中也需要创新。在当前经济结构、生产方式处在转型期的乡村,哪怕从事同一产业、产品的人,所使用的技术、经营方式也可能有接近传统与接近现代的很大不同。
调查表明,农民工返乡创业所选产业,有在外打工从事过的二三产业,有种植、养殖三产融合的绿色农业,有农游、养生一体化的服务业,有“互联网+”、电商等新业态,传统、新兴产业都有。不仅新兴产业可以创业成功,传统产业也能成功,关键在技术和生产方式的创新。
实际上,农民工的创业也不乏种种技术创新,有的从沿海打工地带来、引进了技术;有的是家乡传统地方特产、手工艺品,被他们挖掘传承下来,嫁接新技术,适应消费新需求,或由手工作坊变为工厂化生产,成为区域性名牌产品;有的在克服生产难题中进行小改小革的原始技术创新;有的组合土地、劳力、资金、技术等要素,扩大经营规模,进行组织与制度的创新。
农民工返乡创业中也出现了联合与协作。一种类型是乡村几个、十几个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为解决创业用地、凑集资金,实行重视能人、股份合作的方式,创办企业。另一种类型是十几家、几十家或更多返乡创业者,围绕当地一个产业或产品,各自创业,相互协作,形成一村一品、特色村镇和产业集群。这种联合和协作,以及产业集群,也是助推创业成功的一个因素。
创业是创业者在实践中学习成长的过程,成功得益于不怕失败、总结经验、韧性创业。
调查表明,从单个农民工创业看,多数不是一开始就成功的,而是开头一两年失败,但他们不放弃,吸取教训;有的开始成功,中间因市场波动,二次创业扩张过猛,或受传统经营方式束缚受挫,经一番改进又成功。
因此,创业的失败发生率高,但很多创业者在坚持中获得了成功。他们的小企业产权明确、机制合理、利益直接,一旦进入适合天时(市场)、地利的创业门径,哪怕在小的起点上,也越干越会干。不少地方的返乡创业者在三次产业,包括在畜禽、果蔬、林下经济、农产品加工流通、生态旅游等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中,成为增长点、引领者,显示很强的成长性。
政府要尊重创业者
当前不发达地区农民工返乡创业初起,既有利润驱动型创业,也有大比重的生存性创业,创业成败关系他们的生存发展,是天大的事情。
不仅如此,返乡创业成败也关系后发展地区县乡是否获得新动力,以改变乡村产业薄弱、单一,就业、收入渠道狭窄,收入低的局面。
政府尤其县级领导,首先应当解决与农村实际和群众脱节的状况,下到回乡创业农民工中去,增进对创业者的了解,增强政府公共服务支持创业的能力。事实是,政府的政策和行为,关系到创业环境的稳定性,产权的安全性,基础设施的可靠性,扶持政策的含金量、执行力和公平性,金融服务的效率与引导、监督等,对增进农民创业信心、化解创业困难,关系甚大。
关键之一,是地方政府应将国家对返乡创业的支持政策落到实处。这需要尊重农民工创业者及其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合法权益,把政府放在提供公共服务的位置,担当提供政策支持的责任。
目前的问题是,一些地方群众对国家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不知晓、政策得不到落实,这种状况急需改变。首先要把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返乡下乡创业的支持政策清单交给群众。这个扶持创业的政策清单,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创业群众的权利,让他们知晓,有利于促进政策落实,也有利于政府自我鞭策。
在政策落实上,市县政府要按照支持小微企业、农业新经营主体,支持创业带动就业脱贫增收的方向,做出财政支持资金、有关转移资金的有效安排使用,以及相关利益关系的调整。
比如,该降税减费,创业一年该给予奖励、购置设备补贴的,该政府财政出资担保贷款的,该提供创业者免费培训、公共服务的,都要努力做到公平、制度性地落到实处,这将会为返乡创业降低成本和风险提供支撑。
如何降低创业成本和风险
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还亟须围绕解决农民工返乡创业用地、融资、人才短缺、创业能力提升难等共性问题,继续推进配套改革。
对创业贷款难,既要政府解决贷款担保、贴息的资金支持,又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还要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创业企业信用评定机制。
对创业用地难,重点是搞好农地确权、三权分离、经营权流转,容许经过创业者和承包农户双方协商,土地经营权流转或入股合作的期限,不仅可以几年、可以十几年,也可以三十几年或更长,以满足创业对稳定使用土地的需要;完善新增建设用地的保障机制,将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一部分用于支持返乡创业。
对人才短缺、创业能力提升难,需要完善人才市场,奖励创新发明,开展创业培训、指导、咨询服务,支持发展行业组织和创业者协作,加大相互交流。陕西有些地方出现农民工创业之星自我组织的协会、俱乐部,政府就业主管部门给予支持帮助。他们不仅相互进行企业诊断、改善经营管理,开展融资活动,而且相互交流创业经验、共同研讨学习,促进了企业家素养和能力的提升。
在搞好农民工返乡创业公共服务的前提下,促进政府、市场、创业者自组织等多元化的社会化服务形成,也至关重要。
根据一些地方的经验,一方面,是加强、创新政府的公共服务,包括面对一个个创业农民工,由县乡创业服务平台“一站式”服务,帮助落实奖补政策、免费培训、咨询、维权等服务。其中,既包括设立创业园区,为入园创业者提供政策、服务、场地设施等综合服务;也包括对农民工返乡创业产业集群和特色村镇提供共性服务,以及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规划,对返乡农民工创业发展的引导服务;还包括质量检测,用互联网、大数据对创业企业产品的供给、需求流量动向和溯源分析的创新服务。
另一方面,是围绕解决农民工创办的小微企业、农业新经营主体,单枪匹马难以进入大市场,解决融资、技术等难题,引导发展政府、市场、公司、社会多方参与的社会化服务。如政府与农商行、镇村联合搭建创业融资平台,融资由农商行在政策支持下市场化运作,政府出资成立担保基金、进行财政贴息,镇村加强基层信用体系建设,联合开展创业就业融资服务;支持农民工创业者组织协会、合作社、联盟、行业组织,开展自我服务;支持公司将创业者小微企业、专业户、家庭农场分散细小的需求和供给,组织为规模化、少环节、节约成本、优质高效的服务。
归根结底,企业的成功是创业者在市场上打拼出来的,但有了政策支持、多方服务,将是助力返乡创业成长的羽翼和支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