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倒车未发生碰撞 旁边老人摔倒而亡该担责吗
2018-06-30
乐活老年 2018年5期
张海是一名个体户,有一辆轻型货车用来拉货。这一天一大早,在自家小区内,张海开车准备出门。同一时间,在该小区居住的李辉也出门锻炼身体。在一个岔路口,张海正在倒车,68岁的李辉也慢慢走过来。在李辉靠近张海的车时,他突然发现“这车怎么在动”,吓了一跳的他摔倒在地。
看到李辉倒地,张海急忙拨打急救电话并报警,李辉被送到医院救治。一周后,李辉因抢救无效死亡。张海需要赔偿李辉家属吗?
律师解答: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的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或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我国对于交通事故的认定并不是以碰撞与否作为标准。只要在公共道路上发生的因车辆驾驶人的主观过错或意外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事件就可以认定为交通事故。
张海在倒车时,已发现李辉向其倒车的方向走来,但并未停止倒车,而其没有证据证明李辉倒地受伤另有他因。因此,认定张海的倒车行为对李辉倒地施加了作用,构成了足够的影响。所以张海需要赔偿李辉家属一定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