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陷毒贩“套路”,中国女孩异国“排队等待死刑”
2018-06-28杨宝璐
□ 杨宝璐 徐 瑾
香港到吉隆坡,飞行里程2500余公里,大约要4个小时。
数年来,多名中国女性的命运在这条航线上改变。她们在马来西亚落地,随即被搜出携带毒品。
据当地组织马来西亚华人公会(下称“马华公会”)统计,仅在2013到2015年间,就有超20名中国女性因此被逮捕,她们正在当地服刑或面临审判,最高可能将面临死刑判决。
不甘于在囹圄中煎熬,多位女孩的家属讲述了近乎相同的诡异经历:通过朋友介绍,女孩认识了一名外籍男性。略微相熟后,对方声称自己做服装箱包生意,希望女孩帮助携带样品交给马来西亚的客户,外籍男士愿意负担机票、食宿,甚至酬劳。
女孩应允,拎着被托付的行李走下飞机。海关人员上前,剪刀一挥,行李箱夹层中的毒品掉了出来。
运毒者
2014年10月13日,20岁的李曼在马来西亚吉隆坡机场被捕,在她的行李箱里搜出了超过两公斤的冰毒。
这是她第三次去马来西亚,在此之前,因伤从武术学校退役的她在南昌一家餐馆工作。
李曼的家中三女一男,李曼排老三,与弟弟李勇感情很好。李勇知道姐姐在南昌认识了一名女性朋友,又经由这位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位身在广州、网名为“Love”的外籍男士。
认识两三个月后,“Love”说自己是做服装生意的,急需人手带样品去马来西亚,希望李曼可以帮忙。他除了负担机票、食宿,还能再支付一两千元的酬劳。
免费出国还能挣钱,李曼答应了“Love”的请求。第一次出行是在2014年三月,李勇提醒姐姐,要检查一下托带的东西。
第一次,李曼平安无事地回来了,“她那是第一次出国,挺高兴的。”李勇回忆。第二次同样没事,直到第三次前往马来西亚,一句“到香港了”之后,李曼失联了。
国内报警无果,一家人没任何头绪。一个月后,李曼给母亲打电话,说自己出了点事。“她说在警察局,要被盘问些事,问完就能回家了。”
又过了两个星期,家人接到了来自马来西亚的通知,李曼因携带毒品入境被起诉,在她携带服装样品的行李箱里,夹带了超过两公斤的冰毒。
李曼触碰了当地法律的“死线”——在马来西亚,唯有三种犯罪会被判处死刑:谋杀、绑架以及贩毒。其中,对于贩毒的标准极为严苛:根据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条B要求,凡是携带毒品超过一定剂量者,一旦被控罪成,都将面临死刑。其中吗啡、海洛因等毒品的“死线”为15克。
李曼并非个例,“马华公会”公共投诉局的法律顾问余家福律师称,据他们统计,至少有20名中国籍女性,因在马来西亚机场被发现携带毒品,被关押在马来西亚的监狱中。其中有学生,有已经工作的人,她们均称,遭遇了外籍人士的“蒙骗”。
四川女孩赵虹也在其中,2015年8月17日凌晨,她在马来西亚海关被捕,依赵虹亲属转述,她有着与李曼近乎一样的经历。
事发前三个月,赵虹参加一个在上海举行的校友会活动,认识了老乡“倩姐”。据称在上海注册有服装公司,这让打算创业的赵虹很是信服,两人来往频繁起来。
2015年8月14日,赵虹创业的事情准备就绪,打算给自己放个假。倩姐主动提出,她有一位非洲裔朋友要送备货到马来西亚,如果赵虹去马来西亚度假,顺便帮她的朋友带点衣物的话,这位朋友可以报销机票。
赵虹曾听说过有人被蒙骗往马来西亚运毒的事情,可倩姐向她再三保证,托运的只是衣服。8月15号,她还是乘飞机到广州,按照倩姐给她的电话号码,找到对方,亲眼看着他们装箱,确保除了衣服没有其他东西。
但她不知道,自己拖带的箱子有一个夹层。
同李曼一样,赵虹也是经由香港到吉隆坡,8月17日凌晨,她下飞机即被海关截获,在行李箱的夹层中,发现了3.3公斤冰毒。
消失的“Love”
李曼和赵虹在马来西亚的监狱里相遇,两人发现她们联系过一个共同的QQ号码——“Love”。
据了解,另一位目前在马来西亚服刑的大四女生向羽,也称自己是被“Love”所骗。她表示通过校友接触到这位“长居广州的外国朋友”,最初只是为练习英语。2015年2月,“Love”也请求她帮忙携带衣服样品出境,从广州转香港至吉隆坡后,被搜出了1.23公斤海洛因。
被海关扣下后,赵虹反应迅速,她马上跟倩姐联系,“她的微信聊天记录我们都看了,我女儿第一句话就问她,倩姐,为什么这样对我?”赵虹父亲说。事发一周后,他赶往上海办理签证,并找“倩姐”了解情况。
刚被捕时,赵虹还提出,要求和接货人联系,骗他说已经到了宾馆,让他去取箱子。但此时再给接货人打电话,已无人接听。
马来西亚法律中,相信宣誓的效力,律师让赵虹父母先搞个宣誓书。2015年9月,赵虹父母揣着宣誓书再度去上海找“倩姐”,让她签字画押。但当律师让倩姐亲自去马来西亚录口供,倩姐拒绝了。
“律师发了邀请函担保她人身安全,我们还给她打了五千块买机票,但她说她已经帮忙了,如果我们真要为难她,她要跑到外国去。”赵虹父亲说。
家属们也尝试钓出背后的“大鱼”,证明女孩们对运毒一事一无所知。
李曼被捕后,李家大姐登上了她的QQ账号,假装她从马来西亚被释放,生气地质问“Love”,“Love”称毒品是给她送包的朋友搞的。
几次对话后,“Love”起了疑心,一再要求与“李曼”语音或视频,遭到拒绝后,便再也没有回应。李勇试图找当时介绍姐姐和“Love”认识的那位女性朋友,这个人也没再出现。
律师给李曼家人指明了另一个方向,尽量找到当时的录像。李勇来到广州,定位在越秀区一家商店。他向辖区警方求助调监控,但彼时,已经距离李曼被捕过去半年多。警方告诉他,超过3个月,监控就没有了。
事实上,“Love”从没现过身,三个女孩均表示,将“样品”交给她们的另有其人。
白羽被捕后,家人向当地的外事侨务部门求助。四川谷雨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胡本俊受命与当地公安部门研究援助方案,在调阅了白羽和“Love”一百多页的聊天记录后,胡律师带着白羽的家人赶到广州找监控。
最后的监控,定点在了广州越秀区的一家快捷酒店的门口,该酒店是“Love”给白羽预定的。2月2日,一名非洲裔人士在酒店门口等她,白羽跟他出去了一趟,再回来拎着一个包。事后,她在律师探监时称,对方将她带到了附近一个公交车站,才把包交给她,而交接地点恰好没有监控。
截至3月下旬,“Love”的QQ和微信号码,仍在使用中。
设法通过好友申请后,“Love”称他来自南非,目前在广州从事服装、箱包等外贸生意,常往来东南亚,但在社交媒体的信息中,未有能证明其真实身份的资料。
在他QQ空间的留言板上,有多位网友留言称,“不要被这个骗子骗到,他经常会变着花样骗中国女孩,让她们带衣服样品。”“Love”不懂中文,没有删除这些留言。
罪与罚
女孩们因“运毒”被捕,她们的家庭也被拖入了漫长且折磨人的诉讼之中。
赵虹刚出事的时候,她的父亲感觉“天都塌了下来”——赵家在农村,大女儿刚供出来,小女儿才九岁。在去县公安局取女儿被捕的传真时,他觉得,自己所拥有的一切,都随着这份通知消失殆尽。
许是出于内疚,“倩姐”提出要给赵虹妹妹买一份教育保险,一直供到她上大学,但赵父已经想不了那么远,他借了人家的钱,马上就得还,最后倩姐给他打了3000。
白羽被捕后,律师胡本俊和姐姐很快去探望她。一开始,白羽强忍着恐惧,但在律师和姐姐要走的时候,忍不住哭了起来。
母亲舍不得她,干脆跟到马来西亚,在当地领事馆的帮助下,找了吉隆坡一家中餐馆打了一年工。监狱每周允许探监一次,但餐馆距离监狱遥远,往返要两个多小时,白羽母亲只能每两周去看她一回。
律师费是每个家庭都绕不开的支出,请的律师是否专业,对当事者的定罪量刑有关键的作用。白羽家找了一家口碑极好的律所,费用高达30万元人民币。
“最后给了10万,我们实在没钱了,为了她的事欠债太多。”白羽母亲说。
胡本俊律师称,由于中方律师不能在国外代理案子,他只能从旁协助马方律师。白羽唯一的一线希望,是说服控方修改控状,将39(b)贩毒,变为39(a)拥有毒品。
白羽家人一回国,就去她就读的大学和实习单位,向老师、学生和同事收集她成绩优异和个人品德正直的材料。“另外,白羽所持有这个藏毒的箱子时间短。前一天晚上拿到箱子,第二天一早就登机,时间并不长。”胡本俊律师说。
这是为数不多获得轻判的案例。马方主控官修改了控状,白羽则接受“拥有1280.23克冰毒”处控罪,并表示认罪。2015年10月,白羽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去掉三分之一减刑期,她至少要在马来西亚的监狱里服刑9年。
2017年4月,李曼的案子开庭了,李勇作为证人出庭,并拿出大姐冒充李曼和“Love”的聊天记录。但聊天记录并非截屏,而是打印了出来。在法庭上,这条证据被当场驳回。“人家就一个问题,你这个聊天记录,能不能被伪造?”李勇说。
据李勇称,后来,李曼和“Love”在2014年的聊天记录又不慎遗失,就更说不清这批毒品的来源了。
2017年5月,李曼一审被判处死刑,她提出上诉。
李勇和母亲第四次来到马来西亚,向当地领事馆求助,但根据外交政策,中国公民在外国触犯当地法律的,按当地法律处置,当地领事馆绝不干涉其内政与法律审理,只能帮他们找律师。
领事馆马路对面就是马华公会的大楼,李勇和母亲从大使馆出来,就进了马华协会的援助中心,听完他们的叙述,马华公会全国公共投诉局主任张天赐决定帮他们一把,但能做的不多。
异国铁窗
无法把希望寄托在领事馆的介入上,众多家属又开始期待两国警方进行联合缉毒行动,找到真正的毒贩。多位女孩的家属,也已将关于外籍人士“Love”的疑点反映给了中国警方。
“两国司法制度不一样,马来西亚遵循的是英国法,检方要起诉你,他不会来中国问警察,帮你脱罪对吧?而是需要辩诉方律师来中国找证据脱罪。”余家福解释。
受骗者亲属们组了一个“家属联络小组”的微信群,一度他们曾想到北京求助,或直接求助于外交部,但最终没有成行。群里交流不多,只有在某位家属要去马来西亚探视时,才会活跃起来,请前去的家属帮忙给孩子转交些钱。
平时,他们则依靠当地华人来代为探视。在吉隆坡开出租车的华人叶阿姨就是“代探”的成员之一,一开始是她的朋友在帮国内家属探视,忙不过来,叶阿姨帮了几次,找她的家属越来越多,经由她探视的中国姑娘,前后有十来个。
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在行李箱夹层发现毒品,叶阿姨称,还有一位受托的货品是一捆电线,剥开外层线皮,里面没有铜线,全是“白粉”。“你说,就算她们亲眼看着打包,怎么能知道箱子有夹层、线是中空的?”叶阿姨说。
每隔一段时间,国内的家属们就要把钱和代探人的路费转交给叶阿姨她们,再由她们转交。李曼也曾是叶阿姨的探视对象之一,监狱生活清苦,李曼哭诉,菜是发臭的鱼,还吃不饱,只能靠喝水充饥,要么饿着睡觉。直到后来更换监狱长,情况才好了些。
家属心疼孩子,可以买每月折合450马币的“监狱套餐”,一日三餐要比普通饭菜好些。对于生活困难的家庭来讲,这样的套餐有些“奢侈”,一年只能给孩子们买两三次,甚至只能买一次,让她们偶尔吃顿好的。
往返探视也是大笔支出,李曼家人去看过她五次,加上律师费,一共支出30多万元,这不仅耗光了家里的积蓄,还背上了二十五六万的债务。
为了能多见孩子一面,家属们通常要呆上十来天。花销能省则省,住宿就拜托叶阿姨找小旅馆,一天只要不到100人民币。有的旅馆专找外国人提价“宰客”,家属们还得借叶阿姨她们的证件开房。
还有家属为了省钱不吃早饭,叶阿姨一一劝解,“借都借这么多了,早餐就不用(省)了吧,你要是有什么问题,你女儿在里面怎么办?”
李勇几次去探视,都是住在叶阿姨家,比旅店便宜不少。家属都信赖叶阿姨,有一位父亲在叶阿姨面前哭了,叶阿姨嘱咐,现在哭个痛快,到了监狱可别再这样。“他就在去监狱时哭了一路,到了女儿面前,真没再落下一滴眼泪。”
“从没有过特赦”
马来西亚的法律为三审制度,一审只有一名法官,二审有三名法官,三审有五名法官。如果一审被宣判有罪,可以提起上诉,进行二审或三审,这两次审理则需要得到2/3或者3/5的无罪票数,才能被宣判无罪。
很多“民间渠道”也在家属群体中流传开来。
在采访中,一名代探人还请记者向李勇转达,“中介说,三名法官每人50万,让他赶紧筹钱。”当记者询问中介是谁时,这位探视人又改口称,中介还在找。
“只要肯出钱,代探人就能从中活动,价格从三十万元(人民币)到五十万元不等。”家属们都称听到过这种说法。
但向余家福律师求证,是否存在法官收取费用而改判的可能时,回复是坚定的否定。
“这完全是不可能的。”余家福称。在他看来,这话更像是“寄生”在绝望上的骗局。但他也强调,如果三审都被判为有罪,则还有一次向马来西亚国王申请特赦的机会。“但是,这么多年,我从未见过有外国人能得到这种特赦。”
“当然,也还从未见过外国人因持有毒品而被执行死刑的。”审讯过程漫长,从一审到最后处决,可能要拖上十年。
赵虹律师则直接告诉家属,需要打点关系,2018年春节前,让他打了一万美元,“条子都不会打印一张给我们。”赵虹父亲说,但他还是对女儿的未来存着一丝希望,“如果需要的话,十万八万马币我们还是得拿过去。”
但对于大部分家庭而言,即便真的可以花钱消灾,他们也无力支付了。
2017年12月,李勇第五次踏上马来西亚的土地,给姐姐换了一位律师。新律师没让家属继续找证据,而是提出了新的辩护策略。
在马来西亚,废除死刑的呼声一直没断过,眼看大选在即,李曼希望自己的二审开庭尽可能推后,“没准就等到了废死那一天”。但余家福并不看好这个期待,“废死都喊了二十多年了,至今都没有废除,今年能不能废除还不好说。”
这些李曼并不知道。在监狱里,这些正被囚禁的姑娘们唯一的寄托,是每周跟随老师学习佛学,还有人为此而皈依佛教。她们每天依然带着希望醒来,祈祷早日结束这段在异国铁窗内的日子。(文中当事女性与家属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