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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被“逼辞”,“宝妈”勇敢维权痛打“东家”

2018-06-27颖子

伴侣 2018年6期
关键词:房山区试用期用工

颖子

2016年9月,汪晓丽和北京速达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工作合同。在2016年9月1日至9月30日的实习期间,汪晓丽表现优异,多次被领导委以重任。谁知,汪晓丽确诊怀孕后,速达公司便联合用工单位以“考核不通过”为由,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将汪晓丽辞退。为了证明自己是因为怀孕被辞,汪晓丽将速达公司告上了法庭,并四处搜集证据,在法庭上将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怼得体无完肤。

试用期通过却怀孕,莫须有的

“考核”从天而降

2016年8月15日,28岁的北京姑娘汪晓丽通过求职网站来到北京速达劳务派遣公司应聘。此前,她做了几年文员,生完第一个孩子在家待了两三年,孩子上了托班能放手后,她决定重新找份工作,让生活充實起来。

见面后,汪晓丽的谈吐和工作经验让速达公司的负责人十分满意。复试通过后,汪晓丽被顺利录用,双方签订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从2016年9月1日至9月31日,过了试用期便转正。接着,汪晓丽便被速达公司派遣至零度公司任会议服务员。在工作上,汪晓丽不敢有半点儿马虎。很快,她因为表现突出,例会上受到领导的多次表扬。

一次,单位要举办一场大型会议,考虑到汪晓丽心细,主管把这个任务交给了她。汪晓丽生怕弄砸了,提前几天就在设计场地的布置,细心到连茶杯如何摆放都有考虑。辛苦了一周,总算圆满地完成了任务。很快,试用期结束了,在此期间速达公司和用工单位都没有提出什么要求,汪晓丽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已是速达公司的正式员工了。

试用期一过,刚好是国庆假期,汪晓丽打算好好休息几天。假期第二天,汪晓丽早上起来觉得肚子隐隐作痛,去医院检查才得知,自己已怀孕一个多月了。汪晓丽听后,心情喜忧参半,虽说一直有生二宝的计划,但没想到,是在自己工作刚稳定的时候。

2016年10月8日,来到公司后,汪晓丽第一时间就去找了经理,把这事跟对方说了,并且表明不会因为怀孕影响工作。但经理却是沉默半天,打了个电话,才对她说:“这样吧,你先出去工作,你的事过会儿再谈。”汪晓丽看着经理那表情,心里“咯噔”一下,她总感觉事情没那么简单,难道经理会因为怀孕的事为难自己?

当天下午,速达公司打来电话,通知她回去参加公司的考核。在速达公司的小型会议室内,一位杨姓经理递给她一张试卷:“当初你来的时候,我们就说好了,试用期后会有一个考核,你先把这份试卷做了。”汪晓丽看了看四周,只有她一个人,不解地问:“我没有收到任何消息,更没听说过试用期结束后考核的事。除了我还有其他人吗?”杨经理不耐烦地摆摆手:“每个人都要参加,这是对员工的一项基本考核,虽然咱们是派遣公司,员工不是直接为我们公司服务,但合同是我们双方签的,我们这儿有规定,考核过了才能正式上岗。”汪晓丽也不敢多争执,只好拿起卷子做了起来。幸好,这些问题她大部分都知道,花了40分钟,她便把试卷做好了。做完卷子后,杨经理让她回去等消息。

表现优异却被辞退,

怀孕女员工真心伤不起

此后,汪晓丽又在零度公司工作了两天,并没有什么异常。汪晓丽悬着的心稍微松懈了一点儿,她想,如果考核不通过,不管是速达还是零度都不会让她继续上班;让她继续做,也就表示她考核通过了。哪知道,10月13日,杨经理打来电话通知她过去一下。到了之后,对方递给她一份解聘合同,让她去用工单位那边办下交接手续,把门禁卡留下就可以走了。汪晓丽直觉认为这事是因为怀孕而起,肯定是速达公司想到自己生孩子后各种补贴和劳务费,联合零度公司找机会把自己赶走。汪晓丽留了个心眼,悄悄地打开了手机录音。

杨经理语气强硬地说:“之所以辞退你,也是根据综合考评来的,根据用工单位综合反馈的意见,你没有达到他们的要求,所以不能继续留下来。”汪晓丽不服气,“我想问下咱们这边考核的标准是什么?是我平时工作不到位,还是说那份试卷没有及格?”“除了试卷考核,还有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同事的人缘关系等多方面。”“可是在我入职前,我并没有接到过任何有关考评的通知,如果你对我不满意,大可以在试用期结束后,就通知我走,为什么试用期结束后,继续让我工作?”经理辩解道:“本来考核就是要在试用期内进行的,可是恰好遇到十一放假,所以才拖延了,但不代表这份考核不作数。当初你来面试的时候,我就再三跟你确认过,你有没有怀孕?你说没有。现在才一个月你就怀孕了,这是不是一种欺骗?”汪晓丽气得浑身发抖:“我来的时候确实不知道自己怀孕了,虽然我现在有了孩子,但绝不会影响工作。”杨经理并没有接着她的话往下说,“其他话不多说了,现在是考核不通过,我们也没办法,合同只能终止。”

从速达公司离开后,汪晓丽并没有去办理离职手续,她愤愤不平地想,自己虽然工作才一个月,但一直颇为上心,难道因为怀孕就能抹杀这一切?如果都是这样,那女职工谁还敢怀孕?汪晓丽越想越难受,她暗下决心,一定要把这事掰扯个明白。

之后,汪晓丽跟速达公司沟通过多次,她一再表明自己不会因为怀孕影响工作,但速达公司始终表示是因为她的工作没有达到用工单位要求,所以才解除劳动合同。零度公司那边也表示,他们没有直接和汪晓丽签订合同,既然考核不过,退回原单位是情理之中。两边都在踢皮球,多方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汪晓丽向北京市房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1.速达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支付生育津贴两万元。可经过审理,房山区仲裁委驳回了汪晓丽的仲裁请求。汪晓丽不服,将速达公司告上了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用工单位零度公司作为第三人一起到庭。

为了搜集更多的证据,汪晓丽每天都在外奔波,她旁敲侧击地打听到,速达公司从未对员工有过类似的考核,也没有出台具体的考核标准,这些考核只是针对她个人的。同时,为了证明自己确实怀孕,并且是在试用期结束后才知晓的,汪晓丽在律师的陪同下,请求医生给自己出具了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诊断书。

劳务派遣不是责任转嫁,

一切都由合同说了算

光有这些还不够,汪晓丽害怕在法庭上速达公司抓住“考核不通过”这条理由不放,而不承认是因为她怀孕才辞退她的。要证明自己的能力和工作表现一直很优秀,汪晓丽请求和她一起工作的同事李燕帮她证明。在证人证词里,李燕写道:“我和汪晓丽是同事关系,在她实习期间,领导多次在晨会上以及公开场合表扬她工作出色。而且,领导还把一项重要的会议服务工作交给了她。我和她工作一个多月,从未见她出现过迟到、早退以及工作懈怠的情况,这些在公司的考勤表上都可以查到。”

2016年11月22日,房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法庭上,汪晓丽沉着冷静地陈述道:“我于2016年8月15日和速达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之后被派遣到零度公司担任会议服务员,约定好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9月31日为试用期。而在此期间,零度公司对我的工作并未有质疑,不仅没有质疑,反而夸赞有加。而在知道我怀孕之后,速达公司要求我参加从未组织过的考评考试,并以考核未通过为由单方面将我辞退。”

速达公司的代理律师听后辩称:“我单位与汪晓丽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定位定岗的,比如说她担任会议服务员,工作的好坏,并不是由我们说了算,而是由用工单位来评判。之前,我们已经约定好,如果汪晓丽不能达到用工单位的要求,合同自然解除。根据用工单位反馈的意见,汪晓丽不能胜任这份工作,当然不能继续留下来。”对方说完,汪晓丽的代理律师立即追问道:“既然约定好试用期为一个月,如果当事人表现不好,为什么在8月31日至9月30日这一个月内不通知,10月8日汪晓丽继续来到零度公司上班,而速达公司和零度公司均默认了她来上班这一事实,这便代表她已经通过了试用期成为正式员工。试用期在前,怀孕在后,这一事实推翻不了。”

随后,零度公司出具了《物业管理部员工试用期考核评价办法》和《试用期员工考核评价表》,用这些来佐证汪晓丽没有通过他们的考核。

针对这些,汪晓丽的代理律师再次进行了反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的规章制度要具有法律效力、能有效地约束员工,应具备三个条件:规章制度的内容具有合法性,制定和通过应经过民主程序,应向劳动者公示。而用工单位提交的《员工试用期考核评价办法》,全篇未出现任何单位名称及签章。很显然,本案中用工单位的这个考核评价办法,在内容及制定程序上与法律规定完全不符,又没有证据证明已向汪晓丽公示或告知过,因此,该办法在法律上是无效的,而无效的制度对员工来讲当然不适用。”

2017年4月10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要求速达公司继续履行和汪晓丽签订的劳动合同,至于汪晓丽要求的生育津贴补偿,可以在此基础上再和用人单位沟通。判决结束后,速达公司不服审判,上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8月30日,法院作出终审裁决,维持原判。

汪晓丽的代理律师接受采访时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零度公司作为用工单位,称对汪晓丽进行考核,却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告知过考核的标准、依据、后果,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对汪晓丽进行考核评分的具体依据,故该公司认定汪晓丽考核未通过、不符合录用条件,不符合法律规定。速达派遣中心作为用人单位,既没有提交证据证明其与汪晓丽约定过试用期考核标准或录用条件,也没有证据证明其告知过汪晓丽必须通过用工单位的考核、考核不通过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就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因而该解除行为违法。虽然速达公司从事的是劳务派遣业务,但并不是说你把员工派到了其他用工单位,你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转嫁给他人了。雇佣关系依然存在,这一点不用质疑。”

2018年年初,汪晓丽向北京市房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速达公司赔偿她生育津贴、补发工资、产检费用等共计65000元。

最终,经双方协商后汪晓丽拿到31000元的赔偿金,汪晓丽的这趟维权之路也画上了圆滿的句号。

责编/樊婷

E-mail: fantingb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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