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违法应从“纸上整改”扩展为全民监督
2018-06-27闫肖锋
闫肖锋
环保工作相对滞后应属于新时期要解决的主要矛盾之一。
环保工作之所以成为老大难问题,是因为经常陷于各方利益纠结的困境,企业要,生存要逐利,地方政府要发展经济要保障民生,环保监查部门监督与执法经常掣肘于各方利益考量,最后只能是“雷声大、雨点小”不了了之。可谁才是环保最重要的利益攸关方?最重要的利益攸关方当然是当地百姓。
最近,河北省出臺《河北省环境保护厅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办法》,公众可以通过来信、来访、电话、微博、微信、官网等20种渠道,向环保厅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新办法拓宽了举报渠道,同时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由17种增加到20种.举报奖励的最高金额由原来的3000元提高至5万元。
当前,中央环保督察“回马枪”依旧进行,但仍然发现不少地方“纸上整改”走过场问题突出,甚至还有身背罚单依旧排污的企业有基层干部站台。河北发动群众举报的做法能有效改变屡禁不绝的环保违法?
河北省出台的新办法拓宽了举报渠道,举报奖励会额也大幅提高。比如举报露天焚烧秸秆、垃圾污染、道路扬尘、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的给予举报人500元至5000元奖励;举报排放化学有毒物质的给予举报人5000元至1万元奖励;举报国家明令禁止的重污染项目涉及恶意排污违法行为的给予举报人1万元至5万元奖励。
河北省此举同时注重保护举报人的隐私和人身安全,举报奖励也是直接打到举报人银行账户上。并且同一环境污染违法行为有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联合举报的,奖金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举报环境污染案件被查处后,再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可以继续举报,再次获得奖励。
奖励举报环保违法行为的做法如奏效就值得向全同推广。但环保这个老大难问题最终要落在整改措施上。环保工作不只是中央政府提倡,还要地方政府执行,不只是环保部门督查,还要发动民间的力量。无疑,环境治理是项系统一工程,并非能一蹴而就。
2014年新环保法出台,我们不妨作个小结。
首先,法律再完善、再到位,最终还是要看落实。近年来还是不断有恶性环保事件发生,关键在于地方利益,有些地方官员碍于面子和政绩,或以保障民生为幌子,对管辖下的污染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导致不少地方“纸上整改”走过场问题突出。要让环保法长出“牙齿”,让违法者受罚到心痛,让敷衍者触及灵魂,还需要加大执法力度。
令人欣慰的是,新环保法出台这几年,执法手段、执法规定有了很多的增加,包括“按日计罚,停产限产,查封扣押、移送行政拘留”等等,增加了执法手段和执法力度。与2014年相比,2017年全国查处的违法案件有23.3万件,增加了180%,罚款115.8亿元,增加了265%。可见,新环保法正在长出“牙齿”。
其次,执法手段不断丰富,包括督企、督政,督企有强化督查、巡查,督政包括环保督察、专项督查,还有约谈、限批、通报、挂牌督办等手段。除以上行政手段外,还运用了司法手段,2017年移送公安部门的案件,包括行政拘留和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分别有8600多件和2700多件,比2016年翻番。可见,新环保法的“牙齿”可以让违法者胆颤心痛。
再次,支持相关公益组织,提起了五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环保手段确实是不断丰富的。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百姓参与程度在不断提升,2017年环保部通过电话、微信、网络接到的举报就有17万件,比上年翻番,是2014年的3.5倍。
关于鼓励公众参与环保,早在河北省出台新规之前,兰州治污模式就有成功的案例。兰州曾是全国出名的火气污染严重城市,现在摘掉r空气“黑帽子”,换上了“兰州蓝”。这是怎么做到的?除了通过科学谋划、顶层设计、统筹监管,以及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之外,责任到区到人的“网格管理”颇值得全国推广:即实施从市、区、街道(村)到楼院的分级负责体制,全面推行“属地化、网格化”精细管理,广泛发动群众,并执行严格的督查考核制度,收到良好的成效,得到了环境保护部和中央媒体的高度评价,被誉为“兰州经验”。
应该看到,奖励举报只是手段,目的是为了唤起民众的权利意识、调动民间积极性,让人们知晓环保不只是政府某些部门的事,而是你我大家的事,功在当代,利在子孙万代。
治理环境违法要从“纸上整改”扩展为全民监督,这势必倒逼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更上一层楼。解决环保工作相对滞后这个新时期的主要矛盾,我们需要更多的“河北新规”和“兰州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