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制定“小农户振兴”专门扶持政策
2018-06-27林远高伟
林远 高伟
笔者日前获悉,为了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我国今年将针对小农生产研究制定专门的扶持政策意见。具体措施包括培育各类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帮助小农户节本增效;扶持小农户发展生态农业、设施农业、体验农业、定制农业,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拓展增收空间。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洪远日前在一个学术研讨会上透露,实现产业振兴主要有五个措施,包括夯实农业生产基础、实施兴农战略、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扩大农业对外开放、促进小农户振兴等。其中,对于小农户振兴的相关措施,他表示,我国农业的基本面还是小农户,所谓合作社就是小农户间的合作,家庭农场就是小农户生产的专业化和经营化。小农户这个理念要反复强调,因此今年要专门研究制定促进小农生产发展的政策意见。
目前,我国仍有2.6亿农户、6亿多人生活在农村,其中2.3亿户是承包农户,也就是所谓的小农户。专家表示,目前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过程中,小农户仍面临发展权利不充分的问题。例如,农村土地、资金、高素质劳动力等优质资源大量流向工业和城市,导致小农户发展产业缺钱、缺人。
5月11 日,菜农在河北省青县广旺现代农业示范园大棚内搬运采摘的甜瓜。 摄影 新华社记者 牟 宇
“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应当鼓励资本下乡,但一些地方‘资本下乡却代替了老乡,没有带动老乡’,‘农家乐光让老板乐了,没有让农民乐’;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老板圈地盖房、坐地收钱,‘富了老板,亏了老乡’的现象;还有个别地方在农业园区建设中甚至脱离农业,异化为工业园,成为‘穿农业马甲的工业项目’。”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在其署名文章中如此表示。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认为,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同时,在发展理念、制度创新和政策举措上要重视小农,以促进小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要在土地制度、经营制度、人才培养、完善政策等方面多策并施。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多项通过完善经营制度从而扶持小农户的措施。张红宇表示,在经营制度上,通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培育多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小农。积极发展社会化服务,重点帮助小农搞好农业生产关键环节,解决小农依靠自身力量办不好办不了的问题。
在财政支农政策体系方面,韩长赋还表示,要按照“基在农业、利在农民、惠在农村”的思路,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农业补贴,让财政补贴更多更广惠及农民群众特别是小农户。今后,财政补助资金要重点扶持带动小农户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他们通过股份合作、订单农业等方式与小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处于产业链低端的小农户也能分享财政支农的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