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延伸集体管理制度的法经济学解析
2018-06-26杨晓静
□文│杨晓静
20世纪60年代,北欧列国的延伸集体管理制度应运而生,开创了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同作品使用者之间的集体授权之捆绑优势延伸至非会员权利人的先河。音乐作品广播权首当其冲地成为了延伸集体管理的试金石,[1]接踵而来的是文学作品,丹麦2008年对其著作权法案进行的最近一次修订中,则将延伸集体管理制度适用可能扩大到各个种类的合同中。[2]近年来,这项制度因为运作良好而扩张至其他权利领域,被世界多国所移植。在我国,著作权延伸集体管理制度一直饱受争议,虽然目前立法层面上并未肯定该制度,但面对著作权集体管理在实践中的诸多困难,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实际操作中已然践行了对权利人作品管理的“延伸”。[3]缕析当前关于延伸集体管理的争论,该制度饱受诟病的“硬伤”在于其市场模式。
法经济学的核心思想是“效益”,法律所创造的规则对不同种类的行为产生隐含的费用,因此对这些规则的后果可当作对这些隐含费用的反应加以分析,[4]使法律朝着促进社会效益最大化的方向发展,以求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财富。在法经济学理论中,由美国科斯教授所创立的科斯理论之三大定律一直被学界视为法经济学的基石。在其定理中,效益与市场成本是两个密切相关的重要概念,因此,在对任何法律制度进行法经济学上的评价时,都需要围绕这两个重要的主题进行分析。
一、延伸集体管理制度的成本分析
在法经济学视角下,成本是指运用市场价格机制的成本,也就是与市场机制共存的、用于交易的非生产性成本。[5]在知识产权领域,著作权作为一项无形财产权,通过交易使得权项内的信息得以流转,在此流转过程中的所有有形或无形的支出都是其交易成本。具体至延伸集体管理制度,以集体管理组织为例,除了为实现对权利人作品的管理所必要支出的诸如组织成立所必要之办公场所的租赁或建设、所有硬件设施的支出等显成本,与权利人、使用者的谈判、缔约、授权、收费、对使用者使用情况的监督等各方面的付出也均是成本,只不过后者在西方经济学中被称为隐成本。在该制度下,权利人和使用者为了完成交易而付出的搜索、协商、授权等一系列活动的时间、金钱等也均是不可忽视的社会成本,且在著作权交易中,由于权利人和使用者的人数众多,这些成本往往高于交易过程中的显成本。在延伸集体管理模式下,整个著作权交易链的成本呈现如下态势。
1.权利人和使用者的隐成本下降
延伸集体管理制度给权利人和使用者提供了一个交易的平台,在该模式下,权利人和使用者都不再需要花费告知市场、彼此寻找建立供需关系的搜索成本,也不再需要针对每一个著作权作品进行反复谈判和缔约。在集体管理组织这一平台上,信息的互递、著作权交易、谈判、缔约、监督等一系列市场活动均以整合之后的集中状态进行处理,大为减少了权利人和使用者的市场成本。
2.规模经济原理使得单个作品成本下降
延伸集体管理模式下,作品权利管理的要素呈现出一种标准化的状态,在实践中,甚至是一种中心化和集中化,这体现在特定类型的作品上所适用的相同的费率、相同的许可条件及分配原则。[6]这样的标准化使得在经济学视角下对集体管理组织的运营进行分析时,可以假设所有同类作品都是可以取代的,根据经济学成本理论,集体管理组织运营下的作品成本变化当遵循如下模型。
如图1所示,在单个市场主体的情况下,X代表持权人有权进行许可使用的作品数量,Y则代表单个作品相对应的成本。根据经济学成本理论,在短期生产中,边际产量的递增阶段对应的是边际成本的递减阶段,边际产量的递减阶段对应的是边际成本的递增阶段,与边际产量的最大值相对应的是边际成本的最小值,在边际报酬递减规律作用下的边际成本曲线表现为先降后升的U形特征。[7]可见,随着单个持权人作品数量的增多,AC(X)曲线所代表的单个作品的成本呈下降趋势,当作品数量达到X0时,单个作品成本到达最低点,这种扩大规模从而提升经济效益的情况也被称为规模经济。在延伸集体管理模式介入的著作权市场中,将著作权利人的作品委托给集体管理组织,集体管理组织集中管理大量的作品,在作品数量到达X0以前,数量越多,单个作品的交易成本越低。简言之,每个作品所需成本因为固定成本会平均分摊到更多成员身上而变得更低。至于数量突破X0以后所引起的成本变化,如图1所示,其内部的管理结构更趋复杂,这种复杂性会消耗内部的资源,出现规模不经济的情况,因此,单个作品的成本将会转而上升,并且随着作品规模在突破X0后,这种成本上升的速度会加快。
图1 作品成本分析
二、延伸集体管理制度的效益分析
从经济学角度对延伸集体管理制度的效益分析可借助经济学模型进行,对此,需先设定几项关于著作权作品需求和供应的假设。第一,假定作品经济价值可以被评估,因为作品的授权使用需要付费,且作品使用还能提高从其所销售的票房、食物和饮料及其他类似周边产品的营业收入。第二,假设所有的同类作品都是可取代的,因为作品的经济价值体现在其使用的次数,而不在作品本身所表达的内容上。第三,假设作品利用者的收益会随着使用次数的增加而降低,因为作品在任何使用单位中的有效使用次数不断增加,但每个作品能为使用者所创造的效益远比不上之前。第四,假设每个作品创作的边际成本相同。第五,假设集体管理组织会进行单个作品使用次数的一揽子许可,不会限制所授权作品的使用次数。第六,假设延伸集体管理不受制约。
1.权利人的收益
如图2所示,V(X)的上升曲线代表单个集体管理组织的收入变化情况。根据经济学边际效益递减原理,当其他投入要素的量保持不变时,如果一种投入要素不断地等量增加,则在超过某一点后其产品的增量会越来越小。就延伸集体管理而言,当集体管理组织的其他运营要素不变,随着其管理作品数量的增加,其获得的收益不断上升。在V(X)斜率较大的区间,随着数量的增加收益上升较快,V(X)弯曲度的增加则反映了集体管理组织收益的衰减。
图2 集体管理组织效益分析图
TC(X)曲线代表了单个集体管理组织运营过程中长期总成本的变化,TC(X)曲线是由上文作品成本分析图中短期成本曲线推导而出,是前者的包络图。从走势上看,长期总成本曲线随着产量的增加而上升,且长期总成本的斜率呈先递减,经过拐点后又变递增的形态。这说明在延伸性集体管理模式下,集体管理组织随着规模的扩大,管理作品数量的增多并不会一味地降低单个作品的成本,当数量到达一定边界时,其成本会呈现出上升趋势,且这种上升在突破边界后速率会越来越快。
在集体管理组织的运营中,收益减去成本便是集体管理组织的利润,也就是分配给权利人的额度。如图2所示,假设集体管理组织的规模为X1,那么集体管理组织的收入则为V(X)曲线上的A点,成本为TC(X)曲线上的B点,纵坐标上对应的A-B所得出的差值便是集体管理组织收取的许可费与管理成本之间的差额,也就是分配给相应权利人的盈余费用,而分配给每位会员的盈余实际上也就是每位会员的收益和成本的差额。随着集体管理组织规模的扩大,成本和收益的变化曲线走势大不相同,集体管理组织的盈余也是不断变化且呈先小后大的趋势,在作品规模达到X2点时,纵坐标上对应的C-D值为X轴上任一点所对应的V(X)曲线与TC(X)曲线纵坐标值相减的最大值,说明了整个运营体系的盈余到达峰值,随着规模的进一步扩大,集体管理组织的盈余反而呈现出缩减的趋势。因此,想要获得最大化的盈余,需要集体管理组织平衡随着作品使用次数的增加所导致的作品边际价值下降与作品数量增多导致的成本变化之间的关系。以图2为例,便是能将规模始终控制在X2点时,集体管理组织的盈余最大,权利人所获取的收益也最大。
2.集体管理组织市场模式的效益分析
依图2所示,当集体管理组织的规模达到X1时,集体管理组织的盈余为A-B的差额,当规模达到X2时,C-D的值最大,也就是集体管理组织的盈余最大化之时。从理论上来讲,将集体管理组织的规模控制维系在该位置,便可保集体管理组织的盈余最大,从而保证权利人的利益最大。但是在实践中,作品的数量日新月异,想要保持一种静态模式是不可能的。
关于集体管理组织的市场模式,目前国际上有两种模式:一为垄断型,即全国范围内同类作品仅设立一家集体管理组织,如北欧五国;二为竞争型,即同类作品可有多家集体管理组织竞争共存,如美国、巴西。受制于作品著作权的排他性,任何市场模式下,同一作品都只能有一家集体管理组织对其进行管理和授权。
在垄断型延伸集体管理模式下,对于非会员权利人的作品只有一家集体管理组织基于行政指令或者相关法规对其进行管理。如果这仅有的一家集体管理组织处于垄断地位,那么,随着创作作品的不断增加,无论会员权利人的作品还是法定领域内非会员权利人的作品,都在单一集体管理组织的管理范畴内,使得集体管理组织的作品规模不断扩大,这样的扩大轨迹会从X1点扩大到X2点直至扩大到X3点。在集体管理组织的作品规模从X1点扩大到X2点时,权利人的收益随之增加至峰值,这是权利人和集体管理组织都喜闻乐见的。当这种规模因为独一存在的集体管理组织而无法控制其规模的膨胀时,作品的数量有可能从X2点扩大到X3点甚至更多。如图2所示,当作品规模达到X3点时,成本与收益相等,集体管理组织的盈余为零。换言之,权利人不再有收益。若规模再进一步扩大,则集体管理组织将面临入不敷出的倒闭风险。假设此时还有其他同类型集体管理组织M的存在,当原集体管理组织的规模从X2点扩大到X3点的过程中盈余的不断减少导致权利人的收益下降,必然会引起权利人的不满,当权利人的收益显著低于M组织的收益时,权利人很有可能会离开原集体管理组织,投入M组织的麾下。大批权利人因为收益的下降出走M组织,又会使原集体管理组织的规模减小,甚至可以从X3点递减至X2点导致权利人的收益逐步回升。在延伸集体管理模式下,非会员权利人的作品因为行政指令或法规的应允被延伸管理,面对集体管理组织的规模变化所引起的收益增减起伏,非会员权利人有三种行为可能,要么依然处于对被延伸管理作品不作为的状态,要么会明确拒绝原集体管理组织的管理另寻M组织,要么收取费用明示成为原集体管理组织的会员。无论非会员权利人的选择如何,都不影响会员权利人向M组织流动的可能性。M组织的存在为会员权利人和部分非会员权利人提供了选择,也使集体管理组织机构间产生了竞争,给濒临盈利危机的原集体管理组织提供了正常的市场调节。
在竞争型集体管理模式下,同一类型作品多家组织进行管理无疑会造成社会成本的增加,从经济学角度讲,完全竞争的集体管理组织模式会增加机会成本,从而造成社会福利的损失。另外,面对有资质的多家集体管理组织,权利人有向多家集体管理组织重复授权的可能,这种可能性会造成著作权集体管理的混乱,有悖于著作权的排他性。
三、我国实施著作权延伸集体管理的必要性及模式选择
著作权延伸集体管理模式从经济学角度具有优越性。法律应当在权利界定上使社会成本最低化是法经济学效益原则基石,这就要求法律能选择一种成本较低的权利配置形式和实施程序。[8]通过法经济学角度对延伸集体管理制度的研究可见,延伸集体管理制度实现了著作权作品管理的成本有效降低,调整了创作者、传播者及使用者的权利配置关系,优化了社会资源的配置,该制度有利于促进文化发展、推动社会进步。延伸集体管理模式下,使用者免去了一一为找寻权利人申请使用授权的时间、经济成本,而权利人也不再需要与每一个使用者进行谈判签署授权合同。这样一一相对的单独授权模式被集中授权模式取代后的成本下降是显著的。此外,随着数字化科技进程的加快,著作权作品跨国使用的情况日益普遍,通过集体管理组织间的合作进行作品的管理无论对权利人还是使用者无疑都是最好的选择。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有打破垄断的必要性。从上文可见,垄断型集体管理模式下,随着管理作品规模的不断扩大,处于垄断地位的集体管理组织终归难逃效益下降直至入不敷出的“厄运”。要维系集体管理组织与权利人的利益,打破垄断势在必行。在集体管理组织机构间引入竞争机制,对于法定可适用延伸集体管理范畴的作品依然指定某一家组织进行延伸管理的模式是合理的。尽管这种竞争因为延伸管理的指定并不完全也并非绝对的公平,但为庞大的集体管理组织的作品分流及经济学角度集体管理组织的安全存在提供了另一条出路。当然,这也不排除存在引入竞争机制,成立多于一家的集体管理组织可能意味着造成社会成本重复支出的可能性。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选择垄断竞争模式的应然性。无论从经济学角度还是著作权利人更为自由地行使权利来看,引入竞争机制都是必要的。但自由竞争模式在著作权集体管理的土壤下,也有其明显的缺陷。故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市场模式应当选择垄断竞争模式。垄断竞争模式既能够兼顾竞争模式下的利益均衡,又能兼顾垄断模式下集体许可组织的代表性,是将竞争模式和垄断模式的优势加以集合同时对其缺陷予以规避之举。
集体管理组织采取垄断竞争的市场模式首先便是适量地增加同一领域内集体管理组织的数量,由政府主管部门依据其运营情况的优劣审查结果,择优从所有处于同一经济层次和竞争态势的同类集体管理组织中指定一家,作为延伸集体管理制度下被延伸之作品权利的管理者,如英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实践。至于此处的适量,应当设置合适高度的准入门槛,将同一作品领域的集体管理组织数量控制在2~3家,这个数量的集体管理组织既能保证著作权利人在一定范围内的自由选择权和集体管理组织之间的竞争性,同时又能保证著作权作品不会因为集体管理组织的数量过多而引起授权使用作品的管理混乱,增加过多的查找、谈判等交易成本。
四、结语
综上所述,著作权延伸集体管理制度从法经济学角度有着其独特的效益优势,在其市场模式的选择过程中,须遵循经济学原理,兼顾多方利益,而垄断竞争模式不失为一种利益平衡的选择途径。
注释:
[1] See Henry Olsson, The Extended Collective License as Applied in the NordicCountries[DB/OL].http://bat8.inria.fr/lang/orphan/documents/europe/nord/the_extended_collective_license_as_applied_in_the_nordic_countries.html
[2] SeeTarja Koskinen-Olsson, Collective Management in the Nordic Countries//Danile Gervais,Collective Management of Copyright and RelatedRights[C].Wolter Kluwer Law& Business.2010:290
[3] 如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章程中将“代为收取、转付非会员摄影作品的使用费”作为其工作内容之一,又如音集协对KTV音乐作品的授权使用采取“一揽子”协议。
[4] [8]罗伯特·考特,托马斯·尤伦.法和经济学[M].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 1994:13,62
[5] 吴汉东.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61
[6] See MihalyFicsor, Collective Management of Copyright and Related Rights from the Viewpoint of International Norms and the Acquis Communautaire//Daniel Gervais, Collective Management of Copyright and Related Rights[C].WolterKluwer Law & Business.2010:38
[7] 高鸿业.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4: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