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诗经·邶风·谷风》中“弃妇”的婚恋观
2018-06-23徐梦婷
摘 要:《诗经》作为中国诗歌的源头,其中关于男女恋爱婚姻的诗歌就占据了三分之一左右,这些诗歌是中国文学史上最早的爱情文学,爱情中的主角们自然就成为研究的对象。在众多描写婚恋的诗篇中突出了女性的形象,但很多女性惨遭抛弃,她们组成了“弃妇”这一特殊的群体。《诗经·邶风·谷风》中的弃妇是众多弃妇中较为典型的一个,也是最有代表性的一个。她的形象是其所处时代众多女子的缩影:勤劳、善良、贤惠、对爱情忠贞、对家庭负责。她的悲剧命运也成为典型:因色衰而被好色、薄情的丈夫抛弃,从此无所依傍。她对待爱情與婚姻的态度也未能走出时代的局限:即使被丈夫抛弃,心中仍存有一丝希望与留念,认为薄情之人会回转心意,这是在婚姻的道路上没有出口时内心的一点贪念。
关键词:《诗经》;弃妇;婚恋观
作者简介:徐梦婷(1991-),女,汉族,江苏徐州人,江苏师范大学文学院硕士,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文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8)-12-0-02
《诗经》是中国诗歌的源头,305首诗歌中,描写男女婚恋的诗歌占到了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而这些诗歌也为中国文学带来了最早的爱情文学。在这些描写男女恋爱婚姻的诗篇中,常常出现女性遭遇男性抛弃的经历,于是便产生了“弃妇”这样一个群体。《诗经》中描写弃妇的诗篇主要有《召南·江有汜》、《邶风·柏舟》、《邶风·日月》、《邶风·终风》、《邶风·谷风》、《卫风·氓》、《王风·中谷有蓷》、《郑风·遵大路》、《小雅·我行其野》、《小雅·谷风》、《小雅·白华》等诗篇。
一、弃妇现象产生背景及其概念界定
《诗经》是中国诗歌的源头,在305首诗歌中,写男女恋爱婚姻的占了三分之一左右,这些诗歌是中国文学史上最早的爱情文学。在这些描写婚恋的诗篇中,突出表现了女性的美好形象,她们纯洁美好、情感丰富,希望婚姻美满、家庭幸福,但现实却是被无情抛弃。这一类女性组成了《诗经》中一个特殊的群体——弃妇。本文从《诗经·邶风·谷风》出发,探究其中的弃妇形象及其形成原因。
除了《谷风》外,《诗经》中还有许多弃妇诗,如《召南·江有汜》、《邶风·柏舟》、《邶风·日月》、《邶风·终风》、《卫风·氓》、《王风·中谷有蓷》、《郑风·遵大路》、《小雅·我行其野》、《小雅·谷风》、《小雅·白华》等。为什么《诗经》中会收录这么多的弃妇诗呢?
《诗经》305首诗是从西周初年到春秋中叶五百余年的诗歌汇编,这一时期,政治黑暗,礼乐崩坏,统治者沉迷美色,不理朝政,上行下效,社会上的男子自然也习得了贪恋美色、喜新厌旧的坏习惯。在封建时代,男性的权利不断扩大,与之相反,女性的地位却大大降低,她们的活动主要局限在家庭劳动中,在婚姻关系中,完全处于被动。周代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规定,更是使得女性的地位降到了边缘。如此的社会环境与不平等的婚姻关系导致了诸多弃妇的产生。
在对弃妇形象进行深入研究之前,应当对弃妇这一概念做出明确的界定。胡元翎认为:“所谓弃妇不单纯认为被丈夫休回家才算数,那些虽保持着名义上的婚姻关系,却被喜新厌旧的丈夫冷落的妻子们都应算作是弃妇,而且还是更深意义上的弃妇。”[1]所谓弃妇诗,就是抒写因婚姻破裂而被丈夫抛弃的妇女的生活经弃妇,按照其表现出来的形象特点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结束了婚姻关系而被夫家赶出去的女性,另一类则是婚姻关系名存实亡,情感上遭受冷落的女性。通过分析《诗经·邶风·谷风》可以明确看出诗中的女主人属于前一种类的弃妇。
二、弃妇悲剧原因探究
朱熹诗集传:“妇人为夫所弃,故作此诗,以叙其悲怨之情。”[2]弃妇自己作为妻子有得音,并且贤良淑德,勤俭持家,本以为可以一辈子和自己的夫君相敬如宾,白头偕老,没想到自己所托付的人竟然是个薄情之人,自己也因色衰而被抛弃,执子之手却未能与之偕老,弃妇自然满腹悲怨。然而弃妇虽有怨情,但对薄情之人仍说情厚语,虽字字含怨,却绝无怒骂,只是通过今昔对比,新旧对比,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自己的心中还残存着一丝希望。对于抢走夫君的新人,也没有过多的怨恨与责骂,只是自述自己治家勤劳,周睦邻里,委屈的心情自然地流露出来。这样的弃妇诗,读来使人气愤,使人心酸,不免思考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弃妇的被弃?又是什么原因促使弃妇被弃后有这样的表现?仅仅就只是因为男子的好色与薄情吗?
恩格斯说:“在一切蒙昧人中,在一切处于野蛮时代低级阶段、中级阶段、部分地也处于高级阶段的野蛮人中,妇女不仅居于自由地位,而且居于受到高度尊敬的地位。”[3]他认为妇女的地位不是生来就低下的,从创世神祗到母系社会,再到父系社会,女性的地位是一步步滑落,随着父权制的加强与稳固,女性的地位更是退到了边缘。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以及农业和畜牧业的发展,男性由于其天然的性别优势而在社会生产中逐渐成为主力,取代了女性占据人类生产资料的优势。男性成为财富的主要创造者,女性转而从事家务劳动,并且这种劳动“变成了一种私人的事务,妻子成为主要的家庭女仆,被排斥在社会生产之外。”[4]在西周中期以后,周王朝逐渐走向衰落,礼制崩坏,女性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的丧失,家庭地位的不可靠,加上当时礼法的约束,婚姻制度的变革,妇女被抛弃的现象便频频出现了。妇女社会地位的降低以及约束女性的伦理道德越来越严苛,这是妇女被抛弃的真正原因所在。
三、弃妇形象探究
分析《谷风》中的弃妇形象,应当将弃妇放置在整首诗的情境中去,不能割裂弃妇与男子的关系,也不能割裂弃妇被弃前后的心理变化,只有综合这两方面的探究,才能得到完整的弃妇形象。
诗中第一章开头便用来自山谷的习习大风和阴雨的天气来比喻丈夫的暴怒,并且以根比喻美,以茎叶喻色衰,指责丈夫采食葑菲却不用它的根,以比喻娶妻不取其德,但取其色。接着弃妇回想到从前和丈夫的幸福日子,二人也曾共愿白头偕老。
第二章弃妇被赶出家门,在路上虽然慢慢走着,但内心真实的意愿却是不想走,那个薄情之人只是勉强地将自己送到房门口,此刻弃妇心中的苦比荼菜的苦味还要苦。但即使自己有多么不舍离开,那个薄情之人也不会挽留,并且已经另娶新人。
第三章以泾水浊比喻自己,以渭水清比喻新人,泾水和渭水比较,就显得更加污浊,但泾水的下基是清澈见底的。用自己和新人比较,虽然已经憔悴,但自己的品德是清白无瑕的。弃妇已离家但还担心家里的情况,提醒丈夫不要让人破坏了家里捕鱼的工具。从中可以看出弃妇勤劳、隐忍的品格。
第四章叙述了自己过去在治家睦邻方面都尽了力,没有被弃的道理。
第五章回想自己过去与丈夫共患难,一起经历了穷困的生活,而当生活变好了,自己却像卖不出去的货物一样被丢弃。
第六章陈述自己时常接受丈夫的发怒与动武,还要做辛苦的工作,然而想起丈夫的缠绵情话,即使心中有怨,仍露出留恋的意味。[5]
被弃之前,她也曾是那个如渭水一般清澈的美丽女子,初嫁给丈夫时,还有着对婚姻生活的向往,举案齐眉,邻里和睦,岁月静好。勤劳的自己与丈夫一起经历穷苦的岁月而没有怨言,丈夫的几句甜言蜜语就可将生活的劳累消解。而被弃之后,自己一人离开却万分不舍,心里还对薄情的丈夫抱有希望,缓慢的步调是对丈夫的不舍,更是对自己处境的无奈。诗中用今昔对比、新旧对比展现了弃妇的悲惨处境,然而就是在这样的处境中,这位弃妇还期望能与丈夫回到当初甜蜜的时光,期待着丈夫的回心转意。这是她所处时代的女子所共有的软弱,依附男性的女子一旦离家便无法自处。这类女子更大的悲哀在于面对悲苦的命运,她们往往选择逆来顺受,仍将希望寄托在薄情的丈夫身上,在时代的局限中,她们没有丝毫的反抗。
四、评弃妇的爱情观与婚姻观
爱情是人类特有的感情也是个体的一种自我选择。《诗经》中的爱情诗,热烈而浪漫,大胆而坦诚,真挚而率真,可以感受到远古时候青年男女勇敢地表白情感,公开地追求爱情的无所顾忌,他们没有礼教和贞洁观念的束缚,没有搀杂世俗功利的考虑,爱就是爱。弃妇也曾经历过这样的爱情,被弃之后只要一想起丈夫过去的甜言蜜语,内心的不舍就增加一分,这充分表明了过去弃妇与它的丈夫也曾有过美好而真挚的愛情。她的爱情很纯粹,就是“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然而现实却是她只完成了诗的前半句。
当爱情走入婚姻,就不再纯粹而变得无法预料。《谷风》中的弃妇对待婚姻的态度是不能失去,即使到了不得不失去的地步也要尽力挽留,这是时代的局限所带来的婚姻观。而笔者难以赞同这样的婚姻观,即使是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与社会环境中。《谷风》中的弃妇是软弱而没有主见的,她所拥有的婚姻是不平等的。她依傍丈夫,围绕丈夫而生活,即使生活困苦也毫无怨言,一心只想多为他们的家贡献,而这要无条件地付出不会增加爱情的甜蜜,只会让无情之人不劳而获却又不知感恩,徒增生活的烦恼。因此,婚姻的重要基础之一便是平等,弃妇的付出换来的应该是尊重与感恩。当心爱之人背叛爱情,已然变心,并且另娶新人,那么旧人要做的便是毅然分手。卑微的挽留不但没有结果,换来的只是将自己的伤心。只有争取而来的幸福,没有求来的幸福。
弃妇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只要男尊女卑的社会习俗不根除,只要物质的嗜欲仍在腐蚀人们的灵魂,这样的长恨之歌将继续唱下去。因此,《诗经》中的弃妇诗这样古老的悲歌到今天还没有失去现实意义,《谷风》中弃妇的爱情观与婚姻观所引发的思考仍能激起读者的共鸣。
注释:
[1]胡元翎:《拂去尘埃:传统女性角色的文化巡礼》,石家庄人民出版社,2001年8月版,第58页。
[2]朱熹:《诗集传》,中华书局,2011年一月版,第3页。
[3]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5页。
[4]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71页。
[5]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90页。
参考文献:
[1]朱熹.诗集传[C].中华书局,2011年一月版.
[2]程俊英、蒋见元著.诗经注析[M].中华书局,1991.
[3]孙作云.从诗经中所见的灭商以前的周社会[C].诗经与周代社会研究[A].北京:中华书局,1966.
[4]游国恩.楚辞女性中心说[A].游国恩.游国恩学术论文集[C].北京:中华书局,1989.
[5]程俊英.诗经漫话[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
[6]彭燕.《诗经》女性研究[D].四川师范大学,2005.
[7]杨天宇.周礼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8]徐华.《国风》婚恋诗的“两个系统”及其历史内涵[J].北方论丛,2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