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责任防止青少年沉迷网游
2018-06-23十年砍柴
十年砍柴
在今年高考前几天,一位居住在武汉的“心碎母亲”写了一封致所有高考考生的公开信,缘由是他的儿子曾经成绩优秀,因为沉迷网游导致高考失利,至今未能走出来。这位母亲在心中说:“亲爱的孩子们,你们会越来越独立,越来越有自己的想法和主张,但无论如何,请你们一定要远离网游、好好学习,决不能因为沉迷“网游”而葬送一生的前途——命运掌握在你们自己的手里,而绝不掌握在你们自己的手机里。“
这份信里的锥心之语,戳中了许多人的痛点,我想不少家长有相同的经历。作为一位儿子正在读小学的父亲,读罢此信,我心中也不无忧虑與警觉。当然我以为这位母亲写这份信更多的是为了倾诉心中的痛苦与郁闷,进而警醒其他家长和青少年。这信尤其应该给初中和高一、高二的学生看看,真到了高考前夕,因沉迷“网游”导致成绩大幅下降的学生,恐怕回天无力。
我的态度一直是不主张禁绝所有的青少年玩网游,2009年还曾写过一篇文章《哪一代少年没有钟爱的游戏?》批评那些将网络游戏看作洪水猛兽的人。转眼快十年过去了,我的基本态度没有改变,好的网游对青少年依然有开启智力、培养社会责任感和协作意识的益处。如果所有的网游都是百害无一益,那倒是简单了,管理部门将这个产业禁止就是,如对制毒、贩毒那样严厉。显然并非如此,但由于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持有智能手机的青少年人数越来越多,获得各种网游也越来越便捷,而开发、运营网游的企业在获利的驱动下,开发的网游也越来越吸引人——也就是说更容易成瘾。
如何防止青少年沉迷网游,我以为首先要厘清企业、家长和社会管理部门三者的责任边界,并进一步分清他们应负的责任,哪些是“不为”,哪些是“不能”。
开发和运营网游的企业对防止青少年沉迷网游应该负首要责任,因为它是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任何一个产品其生产、销售、消费的链条中,于其前端采取措施防范潜在的危害总是最有效的,往往能事半功倍。如果因为对利润的追求有稍微的疏忽,一旦危害进入后端——消费阶段,再反过来消除这些危害,将要消耗巨大的社会成本,而效果则未必好。
权责利是对等的,一家企业体量越大、在业界地位越高,其担负的责任也就更大。以零售业为例,无论线上线下,杜绝假货很难,电商小平台和一些线下店的假货更多,但人们更愿意批评淘宝平台上销售的假货。阿里不能因此抱怨消费者的“双标”——谁叫你是电商平台的老大?
防止青少年沉迷网游的另一个责任方家长,情况就千差万别了。家长当然应该管好自己的孩子,不能把孩子沉迷网游的全部责任推给企业。但每个家庭的情况是不一样的,家长的受教育水平、工作繁忙程度、和儿女的关系,乃至父母、孩子的性格、交友圈,都可能影响到孩子会不会沉迷于网游。对更多的家长来说,防止孩子玩网游上瘾,往往是非不为也,而不能也。稍不留意,孩子就迷上了网游,有些家长只能采取粗暴的方式对待,甚至送孩子去一些“戒网瘾学校”接受管教,以损害孩子的生理、心理健康为代价来戒除网瘾。
社会管理部门是防止青少年沉迷网游的又一责任方,这一方可说是“兜底”的,必须坚守最后一道责任防线。
社会管理部门是具有法律法规赋予权力和责任的公权力部门,它有强制力。当企业因为追逐利润不能自觉在前端设置防沉迷的程序时,当家长无法有效防止孩子沉迷网游时,社会管理部门便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来强制企业采取某些措施。譬如,网游管理是否可以学习西方电影、电视剧分级制度,对网游进行分级,标明哪些网游是少儿不宜。我认为以现在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手段,应该是可以做到的。由一个第三方对游戏的成瘾性进行评估——从游戏的具体情节和场景设置、是否需要掏钱买设备、寻常玩家要耗费多少时间才能通关,等等方面,应该是可以做出其成瘾性和健康程度的评判。
如果企业不能在技术上对青少年玩成年人网游进行有效隔断,这类游戏不应批准上市。网游运营方违规,则重罚,如一些国家处罚将香烟卖给未成年人的店家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