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背景下如何联手反腐
2018-06-22李晓艳
李晓艳
摘要:信息技术和贸易往来的逐渐成熟,推动国家间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国际联系日益加深,复杂多样的全球环境,为犯罪分子提供了更广阔、更“舒适”的空间,从而造成了繁多的国际犯罪。腐败问题越来越成为一个国际化的热点问题,并且在当今国际社会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够完全置身于国际反腐败的浪潮之外。本文将从现实意义出发,阐述研究国际联合反腐的必要性,并且分析了当前国际联合反腐所遇到的阻碍,同时提出了国际联合反腐的路径。
关键词:全球化反腐败国际合作阻碍路径
前言
(一)问题的提出
本文研究的核心问题是:在全球化的浪潮下,世界各国针对腐败问题如何进行国际合作,在国际社会中进行反腐败斗争?
腐败是国际社会上具有广泛性的一个问题,而且不管是什么样社会性质的国家,都存在着不同程度腐败的社会现象。当今世界发展紧密相连,各国来往密切,信息化快速发展的时代为多样性和复杂性的跨国腐败犯罪提供了更广阔的蔓延空间。
(二)现实意义
在当今全球化时期,国家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大国间关系的调整改变仍旧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整个国际关系的发展。此文有利于我们对当下某些现实问题的理解:
首先,分析和总结当前国际社会反腐败的国际合作形式。本文对一般性现象的解释说明有助于理解反腐败国际合作的特定案例和表现,从国际合作形式的角度来分析国际关系中的国家之间的合作基于国家的利益。国际社会中的合作形式基于各国普遍能接受的原则和规范。总结国际社会反腐败的成功经验,有利于世界各国在其国内进行反腐败斗争。
其次,对国际社会腐败和反腐败发展的展望。当前,国际合作反腐败越来越紧密,随着反腐败措施的不断完善,腐败问题的发展趋势以及反腐败的成果如何了解当前国际反腐败的国际合作形式,有助于我们对这问题做出合理的判断,从而做出正确的决定。
最后,对中国参与国际社会的反腐败合作的政策启示。中国作为一个全球政治大国和腐败问题相对比较严重的国家,在反腐败问题上参与国际合作,既不是国际社会“干涉”的结果,也不是中国单方面“妥协”的行为,而是针对打击潜逃在外的中国腐败分子的现实需要。中国进行国际反腐合作,需要立足国内和国际环境,制订适合的策略和措施,参与国际社会的反腐败斗争。推进我国的国际反腐行动。研究国际反腐败合作,一定程度上能从其中学习其成功的反腐经验,从而根据中国的现实情况进行借鉴,促进中国反腐败的胜利。
一、反腐败国际合作的阻碍
第一、每个国家对腐败程度及其危害的认识差异,致使其反腐败的态度和力度各有所不同,进而严重影响了反腐败国际合作的发展进程。每个国家的历史情况不同,当前社会发展的进度也存在差异,造就了对国家内部的腐败问题定义和理解不够,就会影响对腐败的判断。
第二、各个国家的反腐败法律存在腐败犯罪主体认定和腐败量刑上的差异国际间的法律制度必须进行协调。每个国家的国内法律法规都是针对本国腐败情况而制定的,具有相对的独特性,而在国际合作中就会出现冲突和矛盾,不能够说服其他国家配合行动,就会因此不能遣返本国的腐败分子和贪污的财物。当今相关的反腐败国际法律和国际组织的执法合作措施并不能够适应国际社会反腐的现实需要,另外,国际组织的执法广度和深度都不够。
第三、不同国家的意识形态不同,文化观念不同导致价值观念差异。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之间自历史上就存在的问题,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具有强烈的反社会主义思想,因而从思想上到行为上都对两种不同意识形态背景下的反腐合作产生阻碍。
第四、国际反腐败合作呈现无政府状态。地区性的反腐败组织或其他国际之,权力弱、范围较窄,再加上各成员国的相对独立性,其反腐败的效果不好,对成员国的约束力也相对较差。反腐败国际合作的不对称和不平等,使合作体制脆弱,从而导致反腐败组织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二、促进反腐败国际合作的措施
加強国际合作是应对腐败犯罪跨国化、全球化行为的国际共识。
(一)树立并加强国际合作的理念。
从国际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来看,社会的改革常常使行动占据了先导的位置,所以,只有树立了国际合作的理念,才可能改变国际上的态度,遵从国际规章制度,参加到国际合作中,加大反腐败的力度和深度。发挥国际组织的作用,积极地宣传合作共赢的理念,改变国家彼此间敌视的态度,进而改革对外政策,积极参与国际的反腐行动。
(二)各国的国内反腐败法律要与国际反腐法律理念对接。
法律是惩治腐败分子的有力武器,在世界范围内进行反腐斗争必须要熟悉国际上的反腐败法,国内法律上对腐败的规范定义要与国际通用的形成一致性;对反腐败的手段的也要进行法律规范,与国际社会趋向化。加强并完善国际合作中的司法协助,各国间要加强法律信息的互换,从而阻止犯罪分子通过利用国与国之间政治经济司法体制等方面的差异漏洞而逃脱罪责。
(三)推进国家之间的反腐文化交流与沟通。
促进交流不仅是政府官方的也可以是民间的,以求更进一步地增进彼此的认识,求同克异,推进各国之间的互利互惠合作,从而促进国际反腐败联合的向前发展。国际社会要正确,客观地看待和评价各国的反腐败参与工作。在国际互助中各个国家要暂时性的放下对彼此之间的政治偏见,尽量理解并尊重其他国家依据自己本国的实际情况而选择的反腐败合作措施,同时也不能以损坏彼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经济等主体核心利益为代价。
(四)发挥国际组织的作用。
国际上有许多的组织在各个领域发挥着作用,在当今腐败泛滥的环境里,要积极调动其参与到反腐的行动中,履行组织的职能。反腐要考虑到各个国家的国内现实情况,加强宽领域、多手段、深层次的国际联合反腐的合作趋向,确立一套切实可行,而又行之有用的,且立见成效的预防与惩治相结合的体制。提高国际反腐败组织的管理和约束力,让各个国家在其中能各尽其职,是国际组织充分发挥作用。
三、国际反腐对我国的启示
站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上,回顾我国近几年的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我国的反腐斗争依然行走在路上。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全面从严治党仍旧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和基本方略,表达了中国共产党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强决心。当前国际化的潮流中,国际反腐的经验对我国反腐也起到了指导作用。
就目前我国的反腐现状来看,首先就得健全法律制度,针对不同程度的腐败情况,制定相对应详细的法律规则,并在国内确立从上到下的管理规范。面对潜逃在外的腐败分子,就需要我国设立专门的机构和专门的与国际法相适应的国内法规,以此来解决其他国家对我国设置的阻碍,顺利地追回腐败分子和赃款。其次,要想所制定的法律得以实现,就必须要有相配套的监察制度,党的十九大爷针对监察体制改革作出了部署。要让相关措施落到实处,就要构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小结
腐败问题是当今世界的热点话题,由于腐败的主体、方式方法呈现国际化的特点,所以随之而来的反腐败斗争也成为了各国目前共同面临的重要问题。在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下,跨国腐败犯罪活动日益猖獗,实施犯罪的手段不断变化,单独的一个国家以原有的机制难以进行斗争,且还可能弱化国家对其腐败犯罪的控制力,从而引发许多新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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