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之芒种”不含种麦
2018-06-19李凤能
文史杂志 2018年3期
李凤能
芒种一词,出《周礼·地官》:“稻人:掌稼下地。以潴畜水,以防止水,以沟荡水,以遂均水,以列舍水,以浍写水,以涉扬其芟。作田,凡稼泽,夏以水殄草而芟荑之,泽草所生,种之芒种”。郑玄注引郑司农(众)云:“泽草之所生,其地可种芒种。芒种,稻麦也。”郑众这话说得含混而不合理。稻与麦,虽然都是有芒的农作物,但二者种不同田土,水旱有别;播不同时令,季节各异。又怎能混为一谈?
《国语·周語》:“泽,水之钟也。”《左传·宣公十二年》:“川壅为泽。”《韩非子·五蠹》:“泽居苦水者,买庸而决窦。”应劭《风俗通义·山泽篇》:“水草交厝,名之为泽。”可见泽是水湿之地。“稼泽”,显然是指将农作物种植在水泽里。所以“泽草所生,种之芒种”的“芒种”,只能是稻,不应该含麦;因为泽不适宜麦的生长。何况“稻人”的职责只是掌管理水治田种稻而已。
二十四节气的芒种,也不种麦。陶宗仪《说郛》卷九引马永卿《懒真子录》云:“所谓芒种五月节者,谓麦至是而始可收,稻过是而不可种。”马氏所言“至是而始可收”之麦虽为冬小麦,但在中国,无论冬小麦还是春小麦,都不种于夏季,则是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