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中院网络语境下未成年人保护迫在眉睫
2018-06-15刘津宁
刘津宁
近日,中央电视台报道了直播平台未成年孕妈的调查,“未成年生子”“少年妈妈”本是让人痛心疾首的事,如今却霸占着众多短视频平台的首页。这些尚处花季的未成年少女,把自己怀孕、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制成小视频或视频直播分享在视频平台上,这一乱象暴露出视频平台监管存在极大漏洞,整治迫在眉睫。
通过浏览短视频平台上有关未成年生子的视频,发现至少有数百位未成年妈妈以展示隆起的腹部、照顾幼儿为内容的短视频或视频直播,视频一般以年龄、孕龄、小孩年龄等为标题博人眼球,并辅以貌似积极向上的鸡汤文字,向观众展示未成年父母两情相悦及对伴侣对孩子的责任担当。其中部分少女未满14周岁,还有的尚未成年已是二胎妈妈。
众所周知,我国法定结婚年龄为男不早于22周岁、女不早于20周岁,而根据《刑法》第17条、第236条规定,只要男性满14周岁,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即使基于自愿发生关系,亦依强奸罪论处。这些少男少女们偷尝禁果的背后实则是一桩桩犯罪行为,视频直播平台却将他们当作吸引流量的主打产品放在封面,让人唏嘘感叹!
“爱情”不应该成为洗白罪行的借口,两情相悦也无法掩盖犯罪事实。直播视频暴露的问题,应当引起公安机关的重视,对视频背后是否涉嫌违法犯罪当进行彻查,通过追究刑事责任及教育、感化的方式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恋爱观、婚姻观。
近年来,快手、秒拍、抖音等短视频平台因其短平快的传播模式和制作简单、参与性强等特点,受到不少青少年及资本的争相追逐。短视频平台是00后、10后青少年的主流阵地,是他们避开父母、自己主导的精神家园,平台作为服务提供者,理应承担审慎的监管职能。
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对互联网直播进行规范,第3条的内容为:“提供互联网直播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持正确导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成长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然而,短视频平台对问题视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其智能推送功能源源不断荼毒青少年。
“腐肉”必能招来苍蝇,视频平台要想得到长期健康发展,就必须承担起监管责任,切莫为了赚取当下眼球而放弃长远利益,让劣币驱逐良币,埋没了优秀原创作品,这无异于杀鸡取卵。
无处不在的网络环境下,成年人的世界越来越早地暴露在儿童面前。早孕妈妈视频事件被央视报道后,快手科技迅速做出回应,清理了全部类似视频并与有关部门沟通固定了证据。平台前期监管不力,事后亡羊补牢虽稍晚但还是补了。更重要的是,视频被强制下架后,发布视频的未成年少男少女们能否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触及法律?
未成年人有接受教育的义务和权利,其父母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履行监护职责,正确教育抚养未成年人。此外,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还从学校、社会以及司法等方面对未成年人保护做出了详细规定,与民事、刑事法律中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规定形成了联系紧密的法律网络,为儿童及青少年的成长撑起了法律保护伞。
整治直播视频平台乱象、肃清网络环境还只是迈出了未成年人保护的第一步,未来更是任重而道远,全社会要树立起保护、关心、爱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毕竟,孩子是我们国家和社会的未来。“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守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也是在守护我们自己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