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监理质量行为的管理
2018-06-12钟金强
钟金强
(韶关市信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广东韶关 512000)
引言
现阶段,我国建筑工程不断增加规模,各种专业、不同工种、大量新兴材料设施纷纷涌现,简单的实物质量管理形式早已无法顺应时代发展,只凭借质量监督机构的力量对工程展开时期性的管理行为,必然无法让管理落实到位,导致在对总体工程质量展开全方位评判与监管时丧失有效性与精准性。
1 建筑工程中工程监理质量的重要性
1.1 组织调节
现阶段,建筑工程无论站在哪个角度看均比较繁杂。①涉及大量部门,相关部门间在作业中虽然能互相帮助,但也存在一定的矛盾。②建筑工程创建过程中要具备大量技术,在运用这些技术时很有可能在地点、时间方面引发矛盾。然而使用工程监理质量行为便能轻松解决这些难题,其可以对一些施工工序、人员部署等方面展开监管工作[1]。
1.2 管理工程造价
建筑工程对时间有着较高要求,施工中的所有时期在目标与施工时间方面均有明显差别。工程监理质量行为因为以建筑工程视角来组织作业,对施工每一时期展开调节,从而对施工进程展开高效掌控。与此同时,在建筑工程执行过程中,往往会由于施工、策划等方面的一些漏洞而被迫增加工程成本。鉴于此,把工程监理质量行为贯穿着在工程所有流程与环节中,便可轻松监管工程造价。
1.3 施工质量掌控
就建筑工程而言,合理使用工程监理质量行为有助于掌控施工质量。在实际施工中对施工质量有干扰的往往有原材料、工作人员等等。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技术含量、原材料的存放等均要有科学的监管,在适当的工程监理行为发挥作用下,建筑工程的总体品质能大大提升。
2 建筑工程监理行为中存在的问题
2.1 市场行为不标准
(1)有的监理单位存在诸多监管机制漏洞,其依然沿用国企内部监管形式,所要完成的任务是上级布置的,匮乏市场竞争认识,风险意识薄弱。此种监理企业几乎都没有自主监管能力与高效的掌控措施。
(2)压价竞争限制监理作业的正常进行。在业务招标竞争过程中,有的建筑企业并非率先检查监理方的资质,工作人员素养,却是将选择关键点放在了最小取费方面。有的监理企业为竞标成功,互相压价,导致一些工程监理取费不能达到监理平常作业需求,监理组织对相关工作人员的科学分配并未获得有效保障,仅能使用裁员、省略一些监理作业环节的形式减少成本投入,从而取得不良效益[2]。
2.2 监理人员综合素养有待提高
自从我国执行监理行业准入规范之后,监理团队的理论知识与业务素养有了较大提升,然而就综合素养而言,依然无法满足现代监理市场的要求。这主要是因为已有的监理工作人员,其大多数并不是本专业毕业,而是纷纷从各种专业变换而来的,从设计企业、施工企业、建设监管机构、大专学校转行或者离休的监理工作者。文化程度差别比较明显,有本科、研究生学历的,也有高中毕业的,而且大部分人员属于文化水平较低的行列,职称差距显著,有一些是刚刚踏上社会的应届毕业生,也有中高级工程师。
2.3 现场监管不完善
(1)工程监理组织不完善。一般展现为:没有部署较高专业性的监理工程师、工作人员无证作业、人员流动性较大,有的工程还没有正式开启,相关工作人员就有了一定的变化。并且这些变动并没有走正规流程办理相应手续,在变动之后有些工作人员素养比较低,无法胜任本职工作。
(2)在材料方面,监理工作者并没有对其展开严格的审查。通常展现为:①水泥、防水材料、钢筋等材料入场检查时,检测批量匮乏。②报验材料不完善,常常没有入场材料汇总表与权威的合格证(如图1所示)。③报验流程不符标准,发现先应用后报验的情况,或是在等待材料检查结果出来时就已经投入应用。
图1 产品合格证
3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优化工程监理质量行为的管理对策
3.1 加强市场规范作业
近年来,国内建筑工程监理市场中潜伏大量行为不标准的情况,其通常展现在监管、竞争以及资质3大方面。
(1)建筑工程承建企业在展开招标作业过程中,太过关注对监理费的掌控,而往往轻视了监理企业的做事质量。这便让一些监理组织在展开投标作业过程中,一般使用压价的竞争手段。
(2)现阶段有的监理组织没有满足相应的资质标准,但是却为了承包监理业务,常常使用外借资质、挂靠资质的形式达到目标。
(3)目前国内部分监理企业的监管形式非常滞后,同时也十分匮乏市场竞争认识与风险观念[3]。
对于以上情况,相关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机构若想高效监管工程监理质量行为,那么必须要以整治市场为突破口。简而言之,就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机构而言,在日常的作业中,一定要关注对工程监理质量行为加大管理力度。利用不定期、定期融合的模式来进行对工程监理质量行为的管理工作,且及时记载此过程。如果出现问题,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内和有关企业部门展开交流和沟通,对有关监理组织实施处罚。针对不良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监理组织、人员,不但要对其实施相应的惩罚,还要把其资质进行降级处置。而对于造成非常严重后果的监理人员或者组织,便可直接撤销其资质,很其驱赶出市场。与此同时,还要在有关网站上对这些监理组织或者人员予以示众,以此建设且逐渐优化监理市场信誉机制。此外,综合当下建筑工程的监理组织未满足有关资质标准。相应监管机构一定要在工程注册环节中检查其资质,并且项目呈报文件里一定要填写监理人、项目总监姓名,可在此基础上搭建互联网登记平台。
3.2 提升监理人员综合素养
目前,有些工程监理工作者无法满足有关需求,综合素养参差不齐。这些工作人员不但匮乏一定的理论知识与业务技能,并且也不具备丰富的实践阅历,尤其是无证上岗情况屡见不鲜。与此同时,在年龄构造方面,年纪较大的人员占比较大,年轻血脉的占比却较其余行业严重偏低。
面对这些情况,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机构未针对监理工作人员展开管理途径,要想提升其综合素养,仅能利用旁敲侧击的形式展开。要想强化对建设企业与监理企业的管理,必须要让建设企业在招标环节中把监理工作者素养与数目列进指标系,从而让监理企业提升内部员工的劳资水平,组织其定期参与再教育、培训活动(如图2所示)。当然,有能力的话还可与有关教育机构强强联手,一起推动监理企业与各大院校展开协作,以此为监理领域源源不断的输送专业性人才(如图3所示)。
图2 某企业组织的监理人员培训班
图3 监理公司与高校合作
3.3 强化监理现场监管
在建筑工程实际监理作业过程中,显现出十分严峻的现场监管漏洞,其通常展现为项目工程监理组织不完善、缺少旁站监理人员、监理工作人员没有对材料入场认真检查。看其外表,好像均是管理部门本身的不足,然而透过现象看本质,发现是因为其与承建企业针对两者联系与工程监理作业匮乏正确意识导致的。综合建筑工程的独特性考虑,建筑工程要对社会与业主负责。所以,监理组织一定要具备相应的自主性与威慑性。要想达到此目的,有关监督机构一定要编制相应标准,例如施工设施与原材料的运用必须要在监理工作人员签字认定之后才能进场与使用等,用其让承建企业、施工企业对监理组织的威望加以高度关注,从而提升总体工程施工效率和质量。
4 结论
综上所述,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监理质量行为的监管,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相关企业与部门还有工作人员一定要对此加以重视。在实践中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选用切之可行的对策解决问题,并且还要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养,不断学习与借鉴先进的理论观念与技术手段,从而提升在建筑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