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移动执法建设和使用力度
2018-06-12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常务副局长任立强
文|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常务副局长 任立强
一、正确认识移动执法系统的重要意义
按照生态环境部的部署要求,河北省充分认识移动执法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对推动整体环境执法工作的重要作用。我们认为,移动执法系统不仅是一个执法数据平台,也不是简单的作为适时掌握全省环境执法人员动态的手段,更不是机械的为了保障数据上传率,而是将此作为环境执法工作的一个重要载体,作为提升环境执法有效性和针对性的“数据库”和“指南针”,作为保障全省环境执法工作有序开展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在使用过程中,我们特别注重移动执法数据与其他环境执法数据的有机结合,不断强化数据汇总和分析研判工作,始终坚持将移动执法系统上传数据与各地检查发现问题数量、查处环境违法案件数量等大量环境执法信息数据进行综合比对和分析研判,从中梳理线索,查找共性问题,适时调整执法重点和执法方向,努力实现环境执法效能的有效提升,不断扩大移动执法系统的边际效应。
二、扎实推进移动执法系统的安装建设和使用
河北省在充分认识移动执法系统重要意义的基础上,围绕“建、管、用”三个方面,统筹推进安装建设和使用工作。
一是统一建设。河北省移动执法系统采取由省级整体开发、统一控制,各市县分权限共享链接、分级保障执法终端,实现执法信息全面采集,确保了全省移动执法系统的一致性。
二是逐市培训。河北省采取升级统一组织,逐市分别开展、全员集中参加的形式,对移动执法系统操作和使用逐市进行现场培训,结合执法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多次对系统功能进行完善和改进,确保了移动执法系统的正常使用。
三是定期通报。河北省建立了“日汇总、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对工作进展缓慢、数据传输率低、录入不规范、发现问题率低和案件查办率低的地市进行全省通报,限期整改,确保了移动执法系统的使用效果。
四是纳入考核。结合环保垂改工作,河北省将移动执法系统安装建设和使用纳入对各市环保部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逐项细化了机构覆盖率、执法人员和执法记录上传数量、发现问题率和案件查办率等考核指标,有效传导的工作压力。目前,河北省实现了全部199个执法机构的全覆盖,自2017年10月以来,河北省每月上报的执法检查记录数、日均执法检查人数和日均执法检查企业数等各项统计数据均排名全国第一。
三、全面带动环境执法工作跃上新台阶
河北省充分借助移动执法系统的安装建设和使用,探索建立了多种监督机制,有效保障了移动执法上传数量和质量的“双提升”,带动了全省环境执法工作的历史性跨越。2017年8月,河北省环保厅高建民厅长上任伊始就创新性提出了建立以省环境执法综合执法局为龙头,市、县环境执法力量为基础的省、市、县三级高效联动、上下贯通、运转灵活的环境执法指挥体系,全省环境执法系统坚持“一盘棋”思想,在持续开展的五轮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中,探索建立了“人员轮换”“问题排名”和“移动执法APP”等多种监督机制,通过“人员轮换”监督上轮执法效果,通过“问题排名”监督执法的有效性,通过值守组每日对执法人员通过移动执法系统上传数据进行集中研判和及时调度,监督数据上传的规范性,有效推进了我省移动执法上传数据的“爆发式”增长,提升了移动执法数据上传的质量。
通过移动执法上传数据和发现的环境问题情况看,基本反映了目前环境现状和企业的守法现状,对环境管理综合施策、特别是对全省大气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提供了真实的一线情况和有力的现场保障,查处并解决了一批行业性突出环境问题,倒逼全省钢铁、焦化等涉大宗物料堆存、转运的重点企业目前已基本完成或正在建立密闭储存场所,有效遏制了重点区域、重点涉气企业无组织排放问题,减少了污染物排放量,也带动了全省环境执法工作跃上了新台阶,受到了生态环境部的通报表扬,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2017年,全省立案环境违法案件22060件,罚款11.0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2%和153%,省本级立案环境违法案件和处罚金额实现了跨越式增长,同比增长了30倍和66倍。
下一步,河北省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整合现有的移动执法、污染源动态管理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立综合环境执法监管平台。同时,继续加大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力度,通过省、市、县三级环境执法活动,及时丰富和更新环境监管平台内容,加强执法数据分析,规范执法行动,提高执法效能,为今后的环境执法工作和环境管理综合决策提供更加翔实准确的数据支撑。
感谢生态环境部和部环监局一直以来对河北省环境执法工作的支持和指导,河北省将坚决落实生态环境部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本次会议要求和翟青副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做法,不断提升环境执法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