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检察院获市“理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18-06-11谭静雪
中国报道 2018年4期
谭静雪
近日,陕西省安康市委宣传部表彰了2017年度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单位,市检察院获得“理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安康市检察院高度重视理论学习工作,院党组始终把中心組学习作为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理论武装的阵地,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一是完善相关制度。重新研究制定了《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政治理论和检察业务集中学习制度》,截至目前,已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77次。二是坚持领导带头。党组书记作为党组学习中心组组长,亲自审定学习计划和内容,主持学习研讨活动,带头发言、讲党课。三是开展系列讲党课活动。安排中心组成员有针对性地为市院机关全体干警讲党课,面对面辅导交流,更好地发挥导学、带学、促学和释疑解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