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原则及实现途径
2018-06-11昝永宁
昝永宁
(山西省交通科学研究院,太原 030001)
在世界经济蓬勃发展下,中国的经济近年来持续增长。各类企业不断涌现,遍布国内各地,占据了国内经济市场的一半之多,在市场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只有加强企业的管理,才能使我国经济持续稳步增长。正因为以前的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已无法满足当今市场发展的需求,阻碍了企业的扩大和前进步伐,加之现代信息技术发展迅猛,无形中对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性能提出了更高的需求,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运行速度的快慢,影响着企业运行的状况,在企业中保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内部数据的完整性和信息及时性,对企业管理者、决策者做出正确的决定有着重要的作用。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的研发和发展主要依托于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基础,在数据库技术的基础之上,提出了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笔者主要介绍了管理系统的设计,并对新系统的实现途径做了简要介绍。
1 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原则
在企业信息系统管理过程中,采用了相应的导入和导出阶段措施,对管理信息系统的合理应用进行了度量。这种考核标准,即关键绩效,能使软件工程各部门分工更加细化,不仅在企业的运作中,而且在分工上,都有详尽的指导方针,以作为实际工作过程中的参考标准。因此,建立和实施这样一个指标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由于经济实力的配置和管理模式的不同,各企业在这一指标中的地位也不尽相同。熟悉企业管理机制,建立一套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综合管理指标体系,在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具体运作中,企业需要通过信息收集、加工、归整、传播、储存、共享、创新及应用等一系列流程,以反映企业的变化活动、信息系统的管理过程和管理思路力求创新,不断满足信息管理人员和需求员工依靠信息进行自我学习、创新和决策的全部需求。设计的程序系统功能以贴近实际、内容精炼为主要依据,具有普适性,可以满足企业的内部综合管理办公需求。
图1 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设计模型
根据管理系统的功能结构划分,可分为管理员用户管理模块和普通用户管理模块。其划分是基于权限不同而带来的功能各异,在系统中划分成两个不同的角色,既独立又相互联系,有助于不同目标人群的使用,因此在设定个人信息时可以给不同类别员工设定一个权限。
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在整个开发过程中应在系统思考规划阶段、分析讨论阶段、设计优化阶段、试行改进阶段及最终实施阶段予以明确化处理。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设计模型是建立在对企业现行系统的分析和要求基础之,因此在系统分析设计阶段的工作中,要进行深入、细致、全面的部署。然而,管理信息系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信息,因为企业设置的单元大尽相同,如企业生产经营的管理信息数据涉及企业生产经营、销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各方面。这就要求企业必须结合自身实际,重点研究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与运行。
2 实现途径——绩效指标的评估与完善
一是企业管理信息系统针对关键绩效指标的选定SMART原则,提出了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既要满足具体的和可测量的原则,同时又要满足实实在在和可达到原则,此外有明确的截止期间。我们必须有一个明确的期限。在选择指标时,要考虑到整个信息系统的运行情况,最根本是对关键业绩指标的衡量,只要可以完成有关战略目标的关键性指标,就需考虑保留。
二是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关键绩效指标的设计既兼顾过程又兼顾结果,研究表明关键绩效指标是以结果为导向,缺乏对动态过程的关注。然而,任何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都不是不劳而获、都是经过生产加工的,因此,对指标结果进行优化很有必要,同时需要考虑设计过程的合理性。因此,在设计关键绩效指标中,除了对结果的关注外,还必须对过程和行为进行监控和管理。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全闭环问题亟待解决和改进,应及时反馈,采取相应对策,提高系统整体性能。
三是需要格外重视和关注关键绩效指标的使用范围。根据二八法则,其中企业80%的利润是由20%的最关键行为产生的,重点放在企业的生产管理经营战略上。但剩下的20%我们也应该予以重视,特别是在现代化信息快速发展的大数据背景下,因为企业提升了企业信息透明度,企业的信息数据随时随地都可以调取,因此要谨慎对待和处理所有信息来源,做好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开发的每一个环节。
3 结束语
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需要依靠市场去生存和发展。不论是从生产经营到物流运输,还是从仓储管理到人员变动,都是企业为了长久发展做出的调整。在瞬息万变的市场中,赢得胜利的方式,既要保证信息管理的合理性,又要衡量企业管理的内在标准。然而,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是就像一个监督放哨的交警,面对源源不断的大量信息,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及时做出手势指引方向,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相关规定,维护好现代企业信息高速公路。
[1] 宋玉贤编著.企业信息化管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12):12-14.
[2] 汪兴明等主编.管理系统中计算机的应用[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3):3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