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部门“双首长”怎么分工?
2018-06-05
3月22日,新组建的司法部新任部长傅政华召开部长办公会,并于会后召开全系统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国务院原法制办党组书记、副主任袁曙宏以司法部党组书记新职亮相。
随着国务院机构改革,司法部成为国务院部门“双首长”中的一例。
另一个“双首长”部门是应急管理部。其将安监总局的职责,公安部的消防、民政部的救灾、原国土部的地质灾害等11个机构的部分职责整合后成立。公安部党委原副书记、副部长黄明任党组书记,原安监总局局长王玉普任部长。
其实,“双首长”在机构改革前的国务院中就存在,外交部、科技部、交通部、国資委、原国家质检总局、原国务院法制办等都有过。
那么,“双首长”如何分工?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师张克介绍,尽管联系部门可能有所不同,但“双首长制”的分工一般是党组(委)书记分管党务、人事,其余的业务、行政工作由行政一把手负责。
以交通运输部为例,党组书记杨传堂负责部党组工作,同时负责干部人事和教育培训工作。部长李小鹏则负责交通运输部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再如改革前的国家质检总局局长、党组成员支树平负责全局全面工作,同时联系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侯建国则主持党组工作,同时负责联系总局干部教育中心、巡视办。
央行则由易纲出任央行行长、党委副书记,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同时出任央行党委书记、副行长。任命会上,二人都对新工作表态发声。
在张克看来,机构改革时出现“双首长制”,大部分是出于人事安排的考虑。“比如,原来的两三个部门合并了,都是正部级,领导如何安排?‘双首长就是一个选择,以后慢慢来消化。”
具体到工作层面,张克解释:部委里有两个最重要的会议,一是部务会,一是党组(委)会,以前这两个会有可能一起开,但从严治党之后,要求不能以部务会的形式代替党组(委)会,重大事项、人事安排必须在党组(委)会上讨论。(据《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