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肝硬化患者妊娠安全性及临床处理
2018-06-04秦凯峰
秦凯峰
【摘 要】目的:对妊娠合并肝硬化患者的妊娠安全性以及临床处理措施进行探讨,为临床治疗提供参考依据。方法:选取我院2012年12月-2017年12月期间100例妊娠合并肝硬化患者,根据肝硬化分期进行分组,即代偿期组和失代偿组;再根据是否进行抗病毒治疗将晚期妊娠产妇进行分组,即常规治疗组和常规治疗+抗病毒治疗组;比较两组患者的妊娠状况以及肝功能以及HBV-DNA载量。结果:相较于失代偿期组,代偿期组患者的早产儿、产后出血、肝性脑病、上消化道出血等疾病的发病率明显较低(P<0.05);而在采用核苷酸类似物进行治疗后,常规治疗+抗病毒治疗组的ALT、TBiL和HBV-DNA载量明显优与常规治疗组(P<0.05)。结论:妊娠合并肝硬化对孕妇以及胎儿的生命健康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影响,其中,失代偿期的产妇以及胎儿的结局更是令人代用,通常不建议妊娠,而在采用抗病毒治疗和常规治疗的情况下,则可有效降低妊娠风险,告诉母婴预后情况。
【关键词】妊娠合并肝硬化;妊娠安全性;临床处理
【中图分类号】R65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19(2018)02-0-01
妊娠合并肝硬化在臨床中属于一种较为严重的合并症,主要指在妊娠和肝硬化相互影响的情况下,可对孕妇的健康产生影响,同事会对胎儿的健康产生影响。在过去,通常均建议肝硬化患者不进行妊娠,当随着治疗技术的几部和围生期检测的强化,有效提升了患者的安全性[1]。本文就主要从我院选取100例妊娠合并肝硬化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对妊娠合并肝硬化患者的安全性和临床处理措施进行了探究分析,现报告详情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12年12月-2017年12月期间100例妊娠合并肝硬化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患者的最小年龄为22岁,最大年龄为39岁,平均年龄为(32.8±5.4)岁,孕周介于7周到39周之间,平均孕周为(32.1±5.8)周;临床表现主要可分肝性脑病、上消化道出血、肝肾综合征、脾功能亢进以及腹水等;而在将孕晚期分娩患者按照应用核苷类似物抗病毒治疗进行分组的情况下,则可分为常规治疗组和常规治疗+抗病毒治疗组,两组基本情况(年龄)比较无显著差异(P>0.05),故组间可实施统计学对比。
1.2 方法
(1)常规治疗:采用能量合剂和富含甘草酸苷胶囊,口服,一天三次,一次两粒[2]。
(2)常规治疗+抗病毒治疗组: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采用抗病毒治疗,抗病毒治疗主要指采用替比夫定进行治疗,口服,一天一次,一次600毫克。两组患者均连续治疗3个月后再进行疗效的观察,且定期对病情进行观察。在对疗效进行观察时,所有孕妇均在清晨采取3.5毫升空腹血液,采用电光学法对患者的肝功能进行记录[3]。
1.3 评价指标
在比较抗病毒治疗前后的疗效时,可通过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血清总胆红素TBiL、白蛋白ALB以及乙肝病毒定量(HBV-DNA)进行评定。
1.4 统计学分析
本次研究数据采用SPSS21.0软件处理,计量资料以“ ”统计并用t进行检验,计数资料采用“n”统计以检验,若检验所得的P值<0.05,则代表所对比的数据具有显著差异,且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探究分析妊娠合并肝硬化对孕妇和胎儿结局产生的影响 相较于失代偿期组,代偿期组患者的早产儿、产后出血、肝性脑病、上消化道出血等疾病的发病率明显较低(P<0.05),详细数据见表1。
2.2 比较两组患者治疗前后的肝功能以及HBV-DNA水平 在接受治疗前,两组患者的肝功能以及HBV-DNA水平不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在采用核苷酸类似物进行治疗后,常规治疗+抗病毒治疗组的ALT、TBiL和HBV-DNA载量明显优与常规治疗组(P<0.05),详细数据见表2.
3 讨论
肝硬化是一种由各种因素引起的弥散性、进行性的肝脏损害的疾病,肝细胞广泛的变性坏死,网状蛋白结构破坏肝细胞结节再生,大量的结缔组织增生形成纤维分隔,形成假性肝小叶,肝脏萎缩变硬。临床以肝功能损害和门脉高压为主要表现早期症状不明显,晚期出现消化道出血、肝性脑病、继发感染等严重并发症危及母儿生命。以往报道妊娠合并肝硬化的孕产妇死亡率很高,过去不主张肝硬化患者继续妊娠,近几年来,随着肝硬化治疗方法的进步和围生期监测的加强,妊娠合并肝硬化可以有较好的预后[4]。
通过积极内科保肝、抗病毒治疗以及输注新鲜冰冻血浆以及白蛋白,并通过控制血压后手术终止妊娠,并在术后积极进行感染的预防以及支持治疗,可有效保证孕妇和胎儿的安全。同时也可由此看出,在硬化代偿期患者中进行妊娠是较为安全的,排除产科指征而进行剖宫产外,通常均采用引导分娩的方式进行种植妊娠。而对于肝硬化失代偿期患者而言,则应该尽早发现,尽早评估,尽早治疗,其中,对于单纯脾亢患者而言,则应该在采用脾脏切除术后再进行妊娠。另外,就妊娠合并肝硬化孕产期的处理而言,在孕期中,不仅要强调产科、内科等多学科进行共同管理,而且应该对患者的肝硬化分期以及肝脏储备功能的进行了解,对孕妇的肝功能以及胎儿的情况进行监护,最大程度的降低妊娠风险。具体的处理措施最主要可包括,(1)综合治疗,均衡患者的营养,补充孕妇的蛋白质以及能量;(2)进行保肝、降酶或抗病毒治疗;(3)支持治疗,即积极纠正孕妇的凝血功能和均衡营养;(4)并发症的防治,在面对有腹水的患者时,应该有效限制纳的摄入,同时对肝性脑病进行有效的防治等[5]。
综上所述,妊娠合并肝硬化具有较高的危险性,对产妇的生命健康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影响,当患者处于肝硬化失代偿期时,则病情较重,并发症较多,所以也就不适宜妊娠,而在适时采用抗病毒治疗的情况下,则可有效减少并发症的发生,降低妊娠的风险性和提升胎儿的安全。
参考文献
常灵芝, 张华, 庞秋梅. 妊娠合并肝硬化患者妊娠安全性及临床处理[J]. 中国医师杂志, 2015, 17(7):1070-1072.
张庆英, 程海东, 李骏,等. 妊娠合并肝硬化的妊娠安全性及其结局探讨[J]. 中国临床医学, 2007, 14(5):705-707.
张素英, 张敏, 金洁. 15例肝硬化患者妊娠安全性及其妊娠结局分析[J]. 国际流行病学传染病学杂志, 2012, 39(1):14-16.
向国良, 沈家安, 熊裕民,等. 肝硬化失代偿期妊娠妇女的妊娠安全及结局分析[J]. 中国妇幼保健, 2014, 29(32):5227-5229.
张庆英, 程海东, 李骏,等. 妊娠合并肝硬化的妊娠安全性及其结局探讨[J]. 中国临床医学, 2007, 14(5):705-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