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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背景下中职《税收基础》教学探讨

2018-06-01兰桂梅

课程教育研究 2018年19期
关键词:教学探讨营改增中职

兰桂梅

【摘要】全面营改增,统一增值税税制,减少税种,为中职教育创造很好的条件,但对中职《税收基础》教学形成挑战。教师必须对“营改增”课程教学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和研究,充分结合学生实际水平和税法知识掌握程度,有目的的对课程内容和教学方式进行优化调整,并灵活利用多种教学方式、方法进行《税收基础》课程教学。

【关键词】“营改增”背景下 中职 《税收基础》 教学探讨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8)19-0026-02

为创造公平税收環境,降低企业税负,2016年5月我国政府全面推行“营改增”,这对中职院校《税收基础》的课程教学提出新要求,对教师的税收知识水平和教学能力以及学生认知水平、接受能力、思维能力、综合素质也提高了要求。针对现状,如何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来开展《税收基础》教学,结合人才培养需求,以教材内容为基础增加时效性和针对性,保证教学质量。

一、“营改增”背景下中职《税收基础》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教学资源更新慢

我国全面推行“营改增”政策,实现了对货物和服务的全面覆盖,建立了完整的增值税抵扣链条,满足各行业税负均衡的目的,但各行业实际情况不同,从税率到进项税认证抵扣均有差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营改增”实施过程中不断出台各种补充规定以完善对纳税人的纳税管理,而从教材编写到出版需经过一定的时间,《税收基础》等相关教材无法及时更新,教材内容陈旧,很难提供配套练习。另由于中职院校教学经费不足,师资短缺,税收法律法规数据库无能力、无专人收集和管理,数据库资料不完善,难以及时更新,学生仅凭课本知识很难理解和掌握增值税的重点、难点,更无法做到真正领悟“营改增”的精髓。

(二)教师知识水平提升慢

“营改增”政策全面实施后,覆盖了生产和服务的所有环节,最终解决生产和流通等环节重复征税问题。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进行了深度税收改革,形成统一的增值税税制,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了国民经济增长,但四大行业性质各异,税制改革过程面临的问题不一且复杂,如建筑业涉及清单施工、甲供材、包工包料、分包等不同施工行为导致进项税实际抵扣情况各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不得不在实施期间针对具体问题出台各项补充规定,教师很难短期全面深刻理解和掌握“营改增”意义、政策及企业纳税过程面临的实际问题。再加上校园相对封闭,与企业生产经营关联度不高,不易引起教师对“营改增”问题的重视,造成政策学习不及时,未能很好结合案例深入浅出地对学生进行《税收基础》课程的教学。

(三)教学方式较落后

“营改增”后,税法条文多而杂,教师面临新知识、新问题、教学案例少等情况,对各行业涉税事务讲解主要通过罗列税法条文及大量计算公式,内容枯燥无味,知识点多而杂,学生只能机械接受,课余阅读教材,死记硬背税法条文和计算公式,“教”与“学”没有形成互动,加上税收政策变化快,学校实训条件受限等原因,教师在教学中融入“营改增”案例时,很难清晰讲解,如:一般纳税人管理、纳税申报、发票开具、税率选择、进项税的认证、进项税抵扣等,没有丰富翔实的案例和纳税实务经验难以讲述差异性经济业务涉及的选择区分纳税和把握进项税的认证、抵扣时期。另外,没有条件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如纳税平台)来开展税收实务教学,束缚了学生思维,影响学生对税收知识的掌握和应用。

二、营改增背景下中职《税收基础》教学的有效措施

(一)及时更新教学资源

《税收基础》教材必须及时更新,根据“营改增”的最新内容,政策,尽量选择适合中职院校学生的教材。针对“营改增”政策频繁出台的现状,教研组应指定专人及时收集、整理财政部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及实施条例,定期根据新公告、新政策,补充编制相应的配套练习,完善教学资源库。在税收实践课程中增加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实践模块。有能力的院校或地市区域中职院校管理部门,应组织校内会计专业教师或区域内专业教师联合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营改增”政策及真实经济案例编写校本教材或区域内通用教材。

(二)强化教师能力提升

第一,树立从学生学习角度设计教学的理念。开展教学前,教研组组织集体备课,通过分析学生的学习能力和职业能力,合力进行教学设计,编写适宜的教学计划和教案,避免“书读百遍,其义自见”的教学模式出现。第二,加强教研活动。不定期组织教师学习、讨论、培训,还可邀请税务会计、税务局征管人员到校开设讲座、培训,帮助教师及时更新“营改增”知识,全面理解“营改增”政策,尤其是中职学生未来就业较多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和生活服务业的税收政策。第三,“请进来”。聘用优秀的企业财务人员承担实践教学任务,使实训课程更贴近职业岗位实际,尽量做到教学内容与就业岗位的无缝衔接。第四,以赛促教,以考促教。鼓励教师参加各类税收知识比赛,积极参加注册税务师等执业资格考试或职称考试,促进教师自我学习,提升教师专业素养。第五“走出去”。教师到企业财务岗位实践,熟悉纳税申报流程,税率选择、进项税认证、抵扣等业务,提高职业判断力;教师到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实习,通过参与代理记账、税务代理申报业务、查税业务,提高税务技能,同时获取丰富的授课案例,对教学有实际的指导意义。

(三)灵活应用教学方式方法

第一,推行小组合作学习、探究式教学、微课教学等教学方式。结合中职学生特点,也可将多种教学方式有机结合,有效地实现对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实践的统筹规划,构建趣味、高效的课堂。例:利用小视频契合一至两条税法条文的释义制作微课,达到理解记忆的目的,满足“营改增”条文多而杂,不好记忆的特点。第二,利用案例教学法和情景教学法,把抽象性和逻辑性强的教学内容通过多媒体技术,以具体、生动的方式呈现出来,让学生在真实体验和感受中学习税收管理规定和条例。如:组织学生到企业、税务局、事务所进行参观学习,让学生通过ppt等图文并茂形式完成学习汇报、交流,使学生能更好地掌握税务办理流程和税务管理工作。第三,模拟仿真实训教学。为学生提供企业税务模拟平台,学生在模拟平台按行业根据企业日常经济业务操作增值税发票开具、进项税认证、抵扣、抄报税等,通过仿真训练使学生获得不同行业、不同业务的税务流程、单据处理经验。第四,选择校企合作企业为学生提供财务实习岗位,并安排教师进行实习管理,针对性加强学生业务技能和职业能力,同时争取企业专业人才“传帮带”,使学生尽快适应新岗位,将课本知识更好地与实践对接。

“营改增”的全面推行,中职院校要结合社会的发展和“营改增”的实际需求来进行教学改革。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加强教师队伍的构建,树立从学生学习角度设计教学的理念,灵活应用各种教学方式方法,全面、有效地解决“营改增”给《税收基础》教学带来的问题,也为中职院校的《税收基础》教学的全面发展和改革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刘杰.中职《国家税收》课程案例教学的应用——以“营改增”背景下混合销售行为的教学为例[J].知识经济,2016(24):92.

[2]刘杰.税制改革背景下高职《纳税实务》课程教学优化策略[J].知识经济,2017(04):123-124.

[3]张少茹.“营改增”背景下高校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探讨[J].科技经济市场,2017(04):157-159.

[4]胡冬,张越.高职会计专业税法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讨——以“纳税实务”课程为例[J].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7,(04):5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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