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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构建农牧户信用评价机制的难点与对策

2018-06-01刘学工刘燕霞

金融与经济 2018年5期
关键词:示范户农信社评级

■刘学工,刘燕霞,顾 湘

一、引言

自2006年银监会放宽了对农村地区银行业的准入政策以来,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农村信用环境完善程度的影响越来越重要,决定着农村信用社能否在农村信贷市场站稳脚跟并持续盈利。因此,对农牧户的信用状况进行科学合理评价和管理,是保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安全和业务永续发展的必要措施。

项目组于2016年7月份组织实施了为期一年的内蒙古农信社客户信用评级项目,对93家分支机构开展了针对农牧户信用评级现状相关的业务数据分析、问卷调研和实地调查,向93家分支机构发放的问卷共计回收106份,问卷回收率113%,所有问卷中选项填写比率不低于95%,问卷有效率100%。问卷调研对象涉及93家分支机构的风险与合规主管部门领导与职员、信贷主管部门领导与职员、客户经理和其他职位的员工,员工在内蒙古农村信用社的最低工作年限1年以上,以工作年限5~10年和10年以上的老员工为主,确保受访人员对业务足够了解。同时,项目组还与内蒙古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总部的风险管理、信贷业务管理相关部门的领导和业务人员开展了面对面访谈,并与7家赤峰和锡林郭勒地区的分支机构开展了座谈研讨。

通过调研访谈和内部业务分析,项目组发现内蒙古农信社下属分支机构在农牧户信用信息采集、信用档案管理、信用等级评价、授信额度测算、信用村镇评定等方面都开展了水平不一的工作,农牧户信用评级已经有了良好的信息采集基础。本文对构建农牧户信用评级机制的难点进行分析,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在我国北方农村牧区开展农牧户信用评级工作的现实困难,据此提出的工作建议也具有较强的实操性和借鉴意义,可以为金融机构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设计思路。

二、当前农牧户信用评级机制构建面临的主要困难与问题

根据调研访谈和业务分析结果,内蒙古农信社已经开展了一系列农牧户信用评级相关工作,在农牧户信用信息采集、农牧户信用评级授信、农牧户档案管理、农牧户信用信息基础数据管理等方面都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是目前各项工作的开展还存在一定的困难,阻碍着规范科学的农牧户信用评级机制的全面建立。

(一)农牧户信用信息采集方面存在的困难

一是农牧户信息采集录入标准与流程不规范。目前内蒙古农信社还没有形成专门化和规范的农牧户信用信息采集管理办法,大部分农信社的农牧户信息采集流程被包含在农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中,其中对信息采集程序的规定往往只有一个简短的章节描述。对93家分支机构的问卷调研结果显示,仅有42%的被调研则认为本单位有统一的客户信用评级数据采集标准,39%的被调研者认为本单位没有统一的客户信用评级数据采集标准,20%的被调研者不清楚本单位是否具有统一的客户信用评级数据采集标准。

二是农牧区的特殊地理条件增加了信息采集难度与成本,内蒙古地区农村牧区居民主要还是分散居住,特别是牧区居民。由于内蒙古地区地域辽阔,两户牧民之间距离十几公里甚至几十公里的情况都很常见,信贷员在进行牧户信用信息采集时,经常发生要在当地居住一两天才完成一户的信息采集的情况,而由于农牧户的贷款额度较小,相对贷款利息来说,信息采集成本过高。

三是信息采集手段落后影响信息采集的效果。经济水平较落后地区仍通过纸质载体采集记录农牧户信息,相对发达地区的已开始应用电子移动终端采集农牧户信息,但落后地区特别是牧区的通信信号较弱,无法使用先进的移动终端进行信息采集录入。

四是农牧户心理和行为特征影响信息采集效果。一方面,农牧户提供的家庭财务信息准确度不高,与企业不同,农牧户家庭财务信息中很大一部分资产信息如牲畜、房产、农机具等的估值比较困难,例如牲畜的出栏率等存在难以预测的意外风险,且市场价格变动较大,准确性有待提高。另一方面,农牧户对个人隐私信息较敏感,不仅家庭真实收入不会轻易透露,对个人失信行为相关信息也会隐瞒,为防止信用记录的制约,甚至有村民提供虚假信用。

(二)农牧户信用档案管理方面存在的困难

农牧户信用信息档案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有些农信社分支机构已独立开发了农牧户信用档案管理系统,有些分支机构将农户信用档案信息录入到信贷辅助系统中进行存储与管理,但是有些机构还停留在电子表格或者纸质表格管理的阶段。内蒙古农信社距离农牧户信用档案全面信息化还有较大的差距,目前信用档案管理面临着以下方面的障碍:一方面,缺乏规范的信用档案管理制度,本次参与调研的七家农信社,还没有一家建立专门的农牧户信用档案管理制度,最常见的情况是农牧户的信用档案管理规定被包含在信用信息采集管理办法中,而且只有一个章节简述档案的记录与保管,超过一半的信用联社,只有少量信用档案管理规定嵌套在信贷管理或其他制度里。这就容易导致档案管理工作缺乏明确的指导,增加了档案管理工作开展的难度。另一方面,由于农牧户信用信息采集没有做到足够的细和全,并且仍以纸质档案为主导,导致农牧户信用信息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信用档案管理信息化的难度也因此增加据调查统计,没有信用档案管理系统或模块建设的农信社比例超过50%,另外还有一部分不清楚是否具有档案管理系统等。

(三)农牧户信用评级方面存在的困难

目前农牧户信用评级在技术和实践两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困难:一方面,从技术角度,目前各农信社评级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有待商榷,评级方法的先进性也有待提高。另一方面,从实践角度看,在具体的评级过程中存在评级程序不规范、评级工作主观性较大等情况。本次调研结果显示,各农信社目前的信用评级结果对贷款审批的参考意义还有待加强,调研结果显示虽然约70%的农信社认为当前的评级结果有参考意义,不过还是有25%左右的农信社认为评级结果的参考意义不大甚至没有意义,如表1所示。

表1 关于信用评级结果有效性的调研结果

1.评级指标设置方面

内蒙古农信社各分支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都设计了相应的农牧户信用评级指标,存在指标过于简单、指标过多、指标的主观判断性较强等情况:一是存在指标过于简单的情况,即指标细化程度较低,例如被调研的镶黄旗农信社的农牧户信用评级指标仅有13项,这种情况会导致很多对农牧户信用非常重要的因素无法被应用在评级工作中,对农牧户信用评级结果的可靠性就产生了不良影响。二是存在指标过多的情况,容易导致指标间相关度较高,有效性降低,从而影响评级结果的准确性。三是不少信用社的评级指标中定性指标比例较高。调研结果显示,内蒙古农信社只有42%的信用评级指标是定量指标,需要主观判断给分的指标相对定量指标更多,并且指标的权重都由专家根据自身意见确定,这会导致评级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都有所欠缺。

2.评级方法与技术应用方面

目前各农信社的信用评级技术和风险计量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仅处于起步阶段,发展时间短且不规范,大多针对单笔贷款进行信用风险度量,信用评级手段仍采用传统的专家打分卡方法,其中关于违约数据库、转移矩阵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几乎是空白,开发的内部评级系统更多的是用于客户筛选和风险预警,尚未向更深层次的风险量化管理方向发展。另外,与其他地区农信社机构类似,内蒙古农信社也存在历史数据不完整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先进的风险计量工具的应用。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对信用评级方法的了解程度如表2所示:

表2 对信用评级方法了解程度的调研结果

3.信用评级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农牧户信用评级的执行过程中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信用评级实施过程缺乏统一规范的制度指导和保障,如表3所示,目前仍有近13%农信社农村信用社还没有建立专门的客户信用评级制度,没有明确评级流程,仅仅基于信贷人员贷前调查经验开展的评级工作,其评级结果的客观公正性自然令人怀疑。二是农牧户信用等级的评定和授信额度的测算缺少科学有效的数学计量模型的支撑,多数评分过程都是基于经验在电子表格或者纸质资料中实现,也有部分农信社通过人民银行的小微企业信用评级系统或者小额农户贷款信用评级系统进行评分,但是该系统在指标设置上与当地实际情况有出入,难以全面真实地反映农牧户的信用等级情况。三是农村的熟人社交特征,导致信用评级结果受村干部和信贷员主观评价影响较大,例如村干部在参与农户信用评定会议时,会因为人际关系因素,加入过多主观情感。

表3 客户信用评级制度建设情况

(四)信用示范户评定方面存在的困难

根据与农村信用社总部和分支机构的访谈沟通结果,目前信用示范户的评定工作也遇到了一定的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信用示范户的评定指标和评定流程都有待优化。信用示范户的评定指标中,个人资产和收入是最重要的两项指标,过于注重这两项指标容易忽视目前资产不足但盈利和还债能力较强的客户,评定出的示范户的代表性和示范作用就相对被削弱了。信用示范户的评定流程中,多由信用社信贷主管和信贷员以及村干部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定,由于信用示范户的评定与贷款优惠的利益挂钩,与参评农牧户人际交往较密切的评审委员,容易以个人因素影响评定结果。

二是有些农信社对信用示范户给予一刀切的信贷优惠措施,对被评为信用示范户的农牧户居民申请的所有贷款都审查通过,但是这种松懈的审查行为非常容易引发信贷资金安全风险。另外,对信用示范户的动态管理难以实现,虽然有些农信社明确规定了对信用示范户的复查或年审条件,但是由于个人客户信用等级复评年限与信用示范户并不一致,在进行信用示范户复评时并不能及时准确地获取该农牧户信用等级变化情况,影响复评结果,导致信用示范户的复评往往只是走个形式而已。

(五)信用评级管理信息化建设方面存在的困难

各农信社信用评级系统的开发和设计起步较晚,基本处于空白阶段,本次对7家农信社的实地调研结果显示,只有1家独立开发了自然人客户信用评级系统,并在试点使用人民银行开发的小微企业客户信用评级系统和小额农户信贷信用评级系统进行客户信用评级。多数农信社的客户信用评级工作的载体依然是纸质和电子表格。鉴于信用评级系统能够有效提高客户信用评级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并大大提高客户信用评级的工作效率,参与访谈的各农信社均表示,开发和建立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地区特色的信用评级系统是提高客户信用评级效率与效果的当务之急。

项目组通过对内蒙古农信社信贷业务数据进行提取、分析、清洗之后发现,农牧户的信贷业务数据存在大量的数据时间跨度不足、数据一致性不足、数据缺失、数据有效性不足等问题。具体表现在:(1)数据时间跨度不足:由于农村信用社的信贷业务管理系统数据和新的管理系统开发建设大都是在近几年完成的,大量的新系统标准数据存储时间不长,很多无法满足内部评级法5年数据观察期的要求,成为制约客户信用评级体系建设的一大瓶颈。(2)数据一致性不足:在农村信用社的现行系统中,广泛存在指标、字段不一致现象,使系统间的数据交换需要建立复杂的映射关系,导致数据交换、加工困难。(3)数据缺失现象普遍存在:在信贷业务系统中个人客户基本信息表中,“个人征信查询”“配偶征信信息查询”“家庭年支出”“家庭净资产”“本人月收入”“本人年收入”“家庭年收入”等关键信息缺失率较高,这些数据的缺失导致无法判断客户财务实力和信用状况。(4)数据有效性不足:内蒙古农信社有些信息系统是自主开发的,有些是外部采购的,不同系统遵循的数据格式也不一样,这就导致数据无法进行有效加工,难以满足分析和统计的要求。例如,“收入”变量是客户申请评分卡建模的重要预测变量,而信贷系统和核心系统数据库中收入相关信息存在大量的0值、极端值和错误值。(5)另外,对农信社下属分支机构的调研结果显示,如表4所示,至少有一半的农信社尚未建立统一的数据质量管理规范和专门的风险管理数据库。各农信社的客户信用评级数据亦没有统一定义及提取标准,且数据存储实现不一,导致信用风险建模工作缺乏有效的历史数据支撑,从而风险计量模型的研发基础比较薄弱。

表4 评级数据管理规范化程度的调研结果

三、政策建议

(一)提高农牧户信用信息采集效率,增强信用信息真实性

农村信用社应采取多种措施,从多个方面完善现有农牧户信用信息采集机制。一应制定科学严谨的信用信息采集管理办法,明确采集流程。该管理办法应首先明确农牧户信用信息采集的目标,以征信信息为基础,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农牧户建立全面详细的电子信用档案,并在未来将农牧户信用信息与社会信用平台对接,实现信用数据的共享。其次还应对采集内容、采集对象、采集程序等提出明确规范的要求,并对信用信息的应用作出相应规定。二应加快实现信用信息采集的电子化,利用多种信息化手段和介质进行信息采集,如利用Pad、手机等手段实现信用信息的网络报送,提高信用信息的采集效率。三应针对农牧户不愿意透露隐私信息等心理特征,优化现有信息采集指标和信息采集途径,提高信用信息采集指标的量化程度,确保指标的可用性,同时通过多种信息查询途径了解农牧户信用状况。四应针对当地地理特征所导致的信息采集难度大的问题,建立多方联动机制,优化信息采集组织机构设计,建立由农牧户所在村、村干部参与的信息采集小组,及时了解村民动态,向村委会或其他农业管理部门了解农牧业作业规律,降低信息采集扑空概率,减少信贷成本。

(二)建立健全农牧户信用档案,实现对信用信息的动态持续管理

信用档案是对农牧户经济信息的记录,记录是管理的前提,是信用评级体系建设的重要信息资源基础,对信用档案管理工作的优化要做好以下几点:一要规范现有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在信用档案内容构成、收集渠道、管理流程等方面提出明确的规定,界定建档范围,规范管理方式,改进管理手段,明确利用途径。二要加快建立农牧户信用信息电子档案,提高农牧户信用信息管理的电子化水平,农信社应组织开发设计符合业务实际的农牧户信用档案管理系统。同时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应能够实现对农牧户信用档案的定期数据更新与维护,并逐步实现农牧户信用信息数据库与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的共享,实现对个人征信数据的自动提取调用。三要提高信用档案管理的专业水平,按照档案分类管理的专业技术指导办法,实施建档、整理、保管、销毁等工作。档案分类管理程序要符合农牧户信用档案的特征,例如以村级为单位建档,核定贷款限额等。

(三)夯实信用评级技术基础,提高信用评级效果

首先,要在规范信用评级相关制度的基础上,优化信用评级组织架构,开展信用评级组织职责与流程梳理,进一步细化信用评级参与各方职能,并通过对工作流程的详细梳理,确立标准的信用评级流程体系和明确的信用评级管理职责。其次,要优化设计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防止信用评价流于形式。根据内蒙古农信社业务实际和未来发展需要,基于各分支机构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建设现状,提高评级指标设计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引入先进的评级方法,建立全区统一规范的指标体系模板,允许各农信社在此基础上,基于本地区实际进行一定范围内的指标调整,逐步为评级数据的统一录入和管理打下基础。最后,还应夯实信用风险管理技术基础,重点提高信用风险计量水平,参照巴塞尔协议Ⅱ和巴塞尔协议Ⅲ中信用风险管理的内容,以及银监会《资本管理办法》的要求,探索建立科学先进的信用评级模型、稳步开展风险计量工具的开发,并积极促进风险计量工具在信贷业务管理中的应用,使风险计量结果更好地为信用风险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四)规范信用示范户评定管理程序,提高信用示范户的示范作用

针对信用示范户评定工作中存在的弊端,应从以下方面入手:首先,优化信用示范户评定指标,全面考虑农牧户信用的各种因素,从家庭经济状况、农牧户个人基础信息、信用状况、品行道德等多个角度考虑,建立健全一整套完善的示范户评定指标体系;其次,要完善现有示范户评定管理制度,不仅对评审委员的资格审查提出更严格明确的规定,而且对审查过程和结果的检查与监控要更加客观,对评审结果要有一定时限的公示,对群众意见进行征集,进而实现对客观公正的评定,防止人为因素、感情因素在评定过程中损害评定结果的真实公正性。最后,要在农村继续加大对征信知识的宣传推广力度,不断提高农牧户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信用文化。对信用等级信息变动情况进行及时跟踪监控,对产生不良信用记录的信用示范户及时进行分析处理。

(五)提高农牧户信用评级管理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科技手段对业务效率的提升作用

对农信社来说,信息技术是信贷业务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所必须采用的手段,应该通过信息化建设来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以提高核心竞争力。未来内蒙古农信社应充分考虑业务需要,以提高信用评级流程执行效率为目标,从以下方面增强信息化对信用评级的支撑作用:首先,加快信用评级流程自动化建设步伐,努力实现信用信息采集、评价、审批等环节的联通审批,以信贷业务操作细则为基础,通过信用评级流程梳理与自动化,形成完整的信用评级至贷款下发的工作流程,提高整个贷款审查审批效率。其次,要加快客户信用档案系统与风险管理数据库建设,打好数据基础,尽快建立统一、强大的数据管理体系,至少应包括数据定义、数据源、数据质量、数据历史长度在内的风险数据库;建立数据管理信息和数据集市,支持复杂的风险计量和管理流程。此外,在夯实数据基础的前提下,还应建立全流程的信用风险管理系统,发挥信息系统在信息收集、数据积累、流程控制、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功能,充分开展风险监测分析和风险排查,及早发现风险隐患,并提前采取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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