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张丽钧:劳于读书,则逸于作文
2018-06-01孙永庆张丽钧
文/孙永庆 张丽钧
编者按:张丽钧,河北省中学语文特级教师,全国“十佳教师作家”,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读者》《意林》《格言》等杂志签约作家,中国教育电视台《师说》栏目主讲人。主张并践行“美的教育”,致力于“生命语文”研究。迄今发表教育随笔200余万字,被国内畅销杂志广泛转载。20余篇佳作被选为高考作文背景材料或中考阅读材料,《门的悬念》等文章还入选中小学语文教材。出版了《依偎那座雪峰》《看见阳光就微笑》《你不能施舍给我翅膀》《生命的暗示无处不在》等20多部散文集。下面是教师、作家孙永庆与张丽钧老师的对谈。
孙永庆:“教师中的优秀作家,作家中的优秀教师。”这是《做老师真好》一书封面上对您的评价,说得太妙了!我和同学们一样,非常想知道您对学习语文的看法。
张丽钧:在搞一项面向高中生的“语文学习现状问卷调查”的时候,我加进了一个填空题——“语文,是写给( )的情书”,要求学生根据自己的理解随意填空。调查结果出来了。我将那道填空题简单作了一下归类,大致有以下五类:
1.崇高类:世界、祖国、未来……
2.功利类:老师、高考、试卷……
3.混沌类:纸张、那人、课外……
4.谐谑类:美女、帅哥、个人……
5.靠谱类:生活、精神、灵魂……
这是一个开放性的问题,没有“标准答案”。我试图通过大家的回答,了解“语文”在他们心中的“样态”。我之所以选择“情书”二字,无非是想借他们感兴趣的表达方式来引起他们的注意和思考。这个问题其实是在问:“语文,是用来取悦谁的?”或者是:“语文,是用来表达对谁的好感的?”
我不认为“崇高类”真的崇高,写出这类答案的孩子,或许是在讨巧地摸着我的脉填空;我认为“功利类”是真功利,写出这类答案的孩子,不藏不掖地说了实话;我对“混沌类”表示同情,写出这类答案的孩子,对语言文字基本“不来电”;我对“谐谑类”表示理解,写出这类答案的孩子,有一颗叛逆的心;我对“靠谱类”奉献敬意与爱意,写出这类答案的孩子,堪称是“语文”的知己。
从美国来的丁大卫说:“在中国,我要多说美丽中文。”每天与“中国的语言文字”打交道的我们,将“中文”说“美丽”了吗?如果我们连“语文”的功用都搞不清楚,甚至懒得搞清楚,我们怎可能视其为“美”,进而真正爱上她?
孙永庆:您用《诗意地栖居》作为《做老师真好》的代序。我也喜欢荷尔德林“诗意地栖居”这句诗,也曾用它作我一本书的代序标题,这真是一种缘分。我的书是讲诗意地栖居书林,您的书是讲诗意地栖居杏坛,这是教与学最为理想的境界。您觉得语文的教与学如何达到这一境界?
张丽钧:如果教师需要选择一种生存姿态,我以为应该是“诗意地栖居”。太多的人都在叹息,但是,那个最辛苦的教师没有工夫叹息,他要在别人叹息的当儿琢磨该以怎样的方式向孩子们讲述一只蝴蝶的成长历程。他否定了一个又一个教学方案,选择的时刻,取舍的瞬间,他被一种甜蜜的痛苦轻轻折磨。他要以一种最佳方式将一个破茧成蝶的神话移植到一方心灵的净土,再期待着它成为一处比神话更美丽的风景。
心中有爱,腹中有诗,指上有金——这样的人栖身于神圣杏坛,这世界便多了一重让人热爱的理由。不是吗?如果这样做了,还愁达不到这种理想的境界吗?
孙永庆:“先让竹子在胸中长出样子来,再按那胸中的样儿将竹子搬到纸上。”《藏在木桩中的椅子》里的这句话让我联想到写作。请谈谈您的写作。
张丽钧:我比较欣慰的是,这些年我一直在写,没有偷过懒。没人约稿,我一有灵感的时候就动笔——最大的间隔可能也只有一两个月不写东西。
其实没人逼着我写,我自己完全能够停下来。之所以没有停下来,是因为这是自己的一种内心需要。偶然得到或早已想好的一个题目,不把它变成文字挺可惜的,对不起读者,也对不起自己。或者说,我把写文章当成日记。平常也不记日记,但是有一些心情和想法怎样让它留下来呢?哦,只有写作一途,只有用心去感受事物,我手写我心。于是,写作成了我的一种生命状态。这一点,我挺佩服自己的。
孙永庆:您的多篇文章被用作语文阅读题或作文背景材料,您对此有何感想?
张丽钧:我想大概有四个原因:第一,我的文章充满正能量,有着积极向上的格调。第二,我的文风比较贴近学生生活,被选的文章基本上是写校园的。第三,可能是我的文章文从句顺,从语法、遣词造句上找不出多少毛病来;没啥错字病句,经得住推敲。第四,篇幅适宜,不是特别长,也不是特别短,所以比较适合上考卷。再稍微拔高一点,就是我的文章还算周正,能够端详。我常希望自己的文章是“第二眼美人儿”——乍一看,没有多炫目,但它耐揣摩,耐寻味。文学评论家白烨先生点评我的文章说:“特别善于捕捉人们习焉不察的一瞬,用妙笔联缀成启人心智的佳作。”我觉得他的点评很到位。大家都习焉不察、见怪不怪、熟视无睹的东西,我们要想办法把它捕捉到手;一个写作者应该睁开第三只眼。别人的眼睛可能是漏勺,你却万不可以。有些东西你看了,我也看了,在大家还没来得及把它写成文字的时候,我把它写成文字了,就是这样。
孙永庆:《老师每天都在发布预言》一文,写您向报社推荐了5名学生的作文,有4人获了奖,您却举着没获奖的作文说:“这么漂亮的作文都没评上,我敢说,这家报社一定有太多的遗珠之憾!”您对此事再说几句吧。
张丽钧:我说几句题外话吧。有位教授去考察美国的幼儿园,在那里听了一堂课。幼儿园老师在黑板上写了两个字:山,水,让孩子们猜猜这两个字代表什么。孩子们踊跃发言,而且越说越离谱,老师在一旁夸张地欢叫着,仿佛孩子们说出的全都是正确答案。教授发现,那里的每个孩子说出的答案都与别人不同,每个孩子都不轻易否定别人的说法,同时又羞于重复别人的说法;老师对所谓的标准答案也没多少兴趣,却开心于孩子们的踊跃作答。老师充当了孩子们丰富想象力的欣赏者,她用蹦跳、欢叫的方式给孩子们的表现打出高分。面对这些有趣的孩子和他们有趣的老师,我们应该能找到答案。
孙永庆:现在的孩子们少了对生命的敬畏之心,漠视生命的现象不断出现。您的《人生课本》谈了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引导他们去阅读有关文学作品,让他们热爱生命、敬畏生命、感悟生命的美好。
张丽钧:对死亡的恐惧几乎伴随着我们整整一生,我们的学校课堂却对死亡的话题讳莫如深。当读到《爷爷有没有穿西装》《不老泉》《大象的背影》《活了一百万次的猫》《好好哭吧》等关乎死亡的国外绘本时,我万分震惊。我想,这些绘本的受众,自然是儿童;对儿童讲死亡,他们能接受得了吗?接着,我又问自己,如果不是儿童阶段,那究竟哪个阶段才是接受此类教育的最佳时机呢?
以绘本《好好哭吧》(丹麦)为例,这简直是劝导人“拥抱死亡”的一本童书。它的画面上有黑衣死神,有孩子跟死神之间的过招。死神要带走孩子们的老祖母,孩子们不舍,便不断用敬咖啡等方式拖着死神,直到死神为孩子们讲了一个故事:一对兄弟分别叫“悲伤”和“哭泣”,一对姐妹分别叫“快乐”和“欢笑”。他俩和她俩都觉得自己的生命中缺少某种东西,直到“悲伤”和“快乐”结为了伉俪,“哭泣”和“欢笑”结成了连理。四个人很快变老。当“哭泣”死的时候,“欢笑”也在同一天死去;当“悲伤”死的时候,“快乐”也在同一天死去。他们就是这样紧密相连,一半不在了,另一半也随即消亡。死神最后说:“这就像生和死一样,如果没有死亡,又怎么能突显出生命的价值?”死神布完道,就要带走老祖母了。这时,弟弟还想阻止死神,哥哥却说:“不要!我们不能妨碍生命的进行。”
“不能妨碍生命的进行”,我们做得到吗?
孙永庆:说到有关热爱生命的书,我想起《请你帮我买本书》《我的生活——海伦·凯勒自传》等。很想知道您的一些读书感悟。
张丽钧:我是一个在读书上尝尽甜头的人。我算清了这样一笔账——我之所以能够每天站在讲台上“吐丝”,缘于我此前吃进了大量的“桑叶”。我不能想象,一只拒绝进食桑叶的蚕能够吐出惊世的丝。读古典诗文,让我的课有了“压舱之物”;读中外时文,让我的课充满人性光泽;读人物传记,让我们师生不断汲取正能量;与学生同背精警语段,让我们写作时笔端不窘……我几乎没一天不读书。我的办公室堆满了书,家里也堆满了书。我读书,是为了在一本本书中会晤一个个不同的自我。我太希望“活赚”了,所以我读书。我为自己定下规矩,第一时间阅读优秀散文、杂文“年选”,关注诺贝尔文学奖、茅盾文学奖、冰心文学奖获奖作品,为自己感兴趣的文学大赛担当撰稿人或评委。我有几个志趣相投的朋友,大家坐在一起必聊书,聊读书心得。
“劳于读书,则逸于作文。”这是一条适用于任何人的黄金训诫。我读中文系时,听老师讲,中文系的学生一定要“多读一点,多背一点,多写一点”。慢慢地,我明白了,前两个“一点”原是为后一个“一点”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的。一个不读书的作家必定是浅陋的,并且他还往往容易把这种浅陋误读成“才气”。
孙永庆:书香,是一个家庭的“上好风水”。 一旦“爱读书”成为一个家庭的“DNA”,那么,这个家庭就拥有了不会轻易断流的智慧之泉。家庭的氛围会影响学生习惯的养成吗?
张丽钧:喜欢这样一句话:“民族间的较量,其实是母亲间的较量。”驾车上路,要经过严格的“路考”,而做母亲,则无需经过任何考试。当我与一些母亲就孩子的教育问题交谈时,来自于一个个被“畸爱”牢牢控制的母亲的谬论,往往惊得我目瞪口呆。我常问自己,倘若将这样的家长摆放在苏霍姆林斯基面前,他是不是也会徒呼奈何呢?
我爱我的儿子。越爱他,我越懂得不能满足他的所有要求,因为我明白心理学上有一个著名的“延迟满足”理论。而在我的对面,站立着一支以“超前满足”“超量满足”子女需求为神圣使命的大军。
我的孩子曾在我工作的学校读初中。我知道,多数教师子女都有一种莫名的优越感,因为在校园里长大,跟老师们没有了陌生感,所以,就有胆量蔑视老师,进而蔑视知识。我从没有“罩着”我的孩子——分班的时候,我不会为他选班;排座的时候,我不会为他选座;他犯了错误,我不会恳求班主任法外开恩;他嫌排队买饭太耗时,我不会去教师窗口为他打饭……他是班级劳动时干得满头大汗的那个孩子,他是班级公物损坏后拿回家精心修理的那个孩子。因为他身上没有“骄娇二气”,所以,我可以放心看他走天涯。他大学毕业后只身去了英国,边打工边读书,拿到硕士学位后,又获得了攻读博士的全额奖学金。
正是家庭的阅读氛围,使孩子终于悟得——“那是一种热爱,是一种执著,更是一种生命态度”。而这种“热爱、执著、生命态度”一旦成为一个家庭的“DNA”,它就不会轻易被丢弃、褫夺。
我经常在家长会上推荐我心目中的“好书”。有位母亲在读了我推荐的王东华的《发现母亲》之后,写了一篇很长的读后感,反思自己在教育孩子过程中出现的诸多失误。她最后感叹道:“可惜这本书来得太迟了。”我用哈佛图书馆的一句训言回赠她:“觉得为时已晚的时候,恰恰是最早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