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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301调查”清单透射出哪些信号?

2018-05-31高士旺

进出口经理人 2018年5期
关键词:税则逆差贸易逆差

高士旺

作为GDP均超过10万亿美元的最大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中国和美国合计占据全球货物贸易总值超过30%的比重。近期持续发酵的中美贸易纠纷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美国奉行“美国优先”的“单边主义”,已成为挑战多边贸易体制和影响全球贸易增长的最大不确定因素。

中美贸易关系动荡受关注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数据显示,美国对华货物贸易逆差在近20年间始终保持增长趋势,2017年达到3752亿美元,较2016年扩大280亿美元,占美国当年货物贸易逆差的46%。这与2012~2016年间的比重数值基本持平。

北京时间2018年4月4日凌晨,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公布了对华“301调查”报告,针对调查结果,拟对自中国进口的超过1300个8位税则号商品加征25%的关税,涉及美国自华进口额约500亿美元的商品。

同日,中国商务部公布对美国加征关税商品清单,就美国对华“301调查”项下征税建议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提起磋商请求,并表态“打,奉陪到底!谈,大门敞开!”

4月5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在白宫声明中指令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研究对中国1000亿美元的出口商品加征关税。

4月6日,中国做出回应:奉陪到底,坚决回击,不惜付出任何代价,坚决捍卫国家和人民利益。

清单产品涉及美国自华进口额10%以内

根据“301清单”税则号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贸易数据比对,美方公布的1300余个8位税则号,2015~2017年自中国进口的商品总值分别为409亿美元、390亿美元和462亿美元,占当年美国从中国货物进口总值的8.5%、8.4%和9.1%。

高逆差商品税则号涉及较少 

查询美国国际贸易委员(USITC)网站数据得知,美国对华货物贸易逆差产生最大的30类商品税则号(HS4),合计对华货物贸易逆差高达2850亿美元,占美国对华总体贸易逆差的74.6%,但这前30类货物贸易逆差较大的商品只涉及本次公布的1333个税则号中的118个(见图1)。

按照6位税则号梳理与贸易逆差的关系,美国对华贸易逆差排在前30位的大类商品合计逆差为2074.74亿美元,占总体贸易逆差的53.2%。这其中只包含24个8位码的税则号,主要涉及印刷复印设备部件、彩色电视机等,涉及美国自华进口逆差约为70亿美元。

根据USTR的数据,2017年,美国对华贸易逆差超过100亿美元的5个细分行业合计逆差超过1292亿美元,占美国对华货物贸易逆差的34.4%,分别是手机、便携计算机、通信设备、计算机零附件和玩具,自华进口逆差分别为436亿美元、368亿美元、221亿美元、144亿美元和122亿美元。此次“301清单”涉及其中一个单独税则号为“84733020”,从中国进口额为2960万美元,占美国该类产品进口总值的15%。

从逆差最大的五类商品看,外资企业为经营主体的加工贸易特征突出,而且具有非常高的企业集中度。以手机产品为例,出口金额最大的5家企业合计占我国手机对美国出口总额的比重高达82%,加工贸易比重为92.8%。另外几个行业的前5家企业集中度也在40%~60%之间。

信息技术产品未列入清单,透射美国掌控产业价值链

从美国提出减少中美贸易逆差的诉求看,此次清单并未将贸易逆差较大的信息技术产品广泛列入,相反,航空航天、科学仪器、电机电器、汽车和关键电子部件等逆差较低甚至中方没有出口的产品被列入拟征税清单,其实透射出美国在全球信息技术产品的核心地位。

据世界贸易组织(WTO)统计,1996~2015年,信息技术产品的全球出口额增加到1.7萬亿美元,占全球货物出口总值的15%,超过汽车、纺织服装和医药等大类商品。以我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受益于信息技术协定(Information Technology Agreement,简称“ITA”)的实施,在全球ITA产品出口中的比重从1996年的26%增加到2015年的63%。

信息技术协定在推动相关产品全球贸易快速增长的同时,也拉动了我国贸易深度参与全球分工,信息技术产品占我国货物贸易出口额的1/3以上。其中,手机以1260亿美元的出口额和5.5%的货物出口比重成为我国出口额最大的商品。

以半导体、计算机、移动通信和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产业蓬勃发展,催生了苹果、英特尔、微软和高通等美国科技巨头。作为信息技术全球化的最大受益者,这些美资企业获取了20%左右的超高净利润率,保证了美国企业在前沿技术研发投入和市场营销等方面全方位的竞争力。从财富500强信息技术企业的利润率水平看,美国企业占据前8家企业中的7家,且均保持了远超行业平均水平的净利润率(见图2)。

分别占我国货物贸易出口额5%的富士康和美国自我国进口货物总值大概5%比重的苹果公司,可以基本代表中美两国在全球信息技术贸易和价值链中的角色和增加值。2017年,富士康营业收入超过3575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62亿人民币;苹果公司营业收入为2285亿美元,净利润则达到483亿美元。

我国集成电路每年贸易逆差接近2000亿美元

不考虑信息技术企业专利费等产生的服务贸易逆差,在集成电路产品上,2017年我国进口额超过2600亿美元,贸易逆差达到了创纪录的1932亿美元,近5年累计贸易逆差超过1.16万亿美元。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的统计显示,我国集成电路国产自给率不足25%。

据统计,2017年,在全球前十大半导体企业中,美国有5家企业上榜,占总营业收入的50%,分别是英特尔、美光、高通、德州仪器和西部数据;韩国企业有2家,占总营业收入的20%;新加坡、日本及欧洲各上榜1家企业,分别占比10%。

结语

从上述信息可以看出,我国从全球进口巨额的集成电路组装成产品出口全球,获取了不足5%的利润,而美国依然掌控信息技术领域的全球价值链,获取超额的经济利益。此次美国“301调查”并未涉及广泛的信息技术产品,反映出全球信息技术领域贸易的现实格局,而航空航天、科学仪器和机械制造等领域广泛税则号被列入清单,本质上是针对“中国制造”提升竞争力的提前遏制。

(作者单位: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行业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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