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研究
2018-05-30周侠
摘 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发展是当前文化建设的重点问题。核心价值观的培育深深扎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沃土是十八大以来我们取得成就的重要经验。从儒家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共通性出发,我们可以借鉴儒家核心价值观大众化的经验,更加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练的真理性、彻底性和说服力;以家庭为切入点,奠定个体内心价值认同的基础;注意核心价值观载体和传播方式的“接地气”大众化;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用制度保障强化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
关键词:儒家文化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培育
中图分类号:D6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8)02-0-03
一、儒家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共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牢固的核心价值观,都有其固有的根本。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1]这说明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在联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厚沃土。事实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发源自于中国传统文化,发端于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借鉴于异国核心价值观的精华。[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这样一种具有传统的继承性,世界潮流的契合性和现实的回应性[3]的生发模式奠定了其被社会大众顺利认同的前提。
1.儒家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发的基础和依据
中国传统文化包含儒、释、道、法、兵等多家文化,而儒家文化是其主要内容,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享有“独尊儒术”的特殊地位。中国传统的价值系统是以儒家为中心而形成的,儒家价值观形构了中国传统的核心价值观,也是今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发的基础。比如,老子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君子喻于义”、 “言必信,行必果”、 “仁者爱人”、“与人为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出入相友,守望相助”、“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扶贫济困”、“不患寡而患不均”,等等。像这样的思想和理念,都有其鲜明的民族特色,永不褪色的時代价值。今天,我们提倡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从中获得滋养,促使“三个倡导”进一步高度凝练,更加科学简明。
2.儒家核心价值观的经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有重要启示
儒家文化能够凝练转化为传统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并行之千年而不衰,与其自身建设一个拥有天然合理性的终极依据、涵盖一切的理论框架、解释现象的知识系统以及切合当时并可供操作的政治策略在内的庞大体系[4]有关,同时也在于它的倡导者选择了符合大众接受要求和接受心理的大众化方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培育和践行方面可以从儒家文化核心价值观的转化模式和转化路径中有所启发。因为一种文化价值观的形成和践行基本上都遵循了认知认同、情感认同、理性认同、行为认同四个阶段的发展顺序,通过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等路径,借助各种有效载体,通过奖惩等考核机制,最终实现对社会先进文化的引领。虽然,今天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环境与封建社会有了根本性的不同,但作为观念意识形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想深深获得人民的认同和践行,从儒家核心价值观的大众化经验中汲取智慧是十分明智和有益的。
二、儒家核心价值观大众化经验
儒家核心价值观大众化是指儒家核心价值观作为一种价值观念的意识形态被群众掌握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过程及结果。其转化模式和经验可总结如下:
1.儒家核心价值观的民族文化认同
中华民族原始的自然崇拜在漫长的历史中对人们的文化心理产生了重要影响。春秋战国时期,孔子提出了“知天命”、“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的论断。孟子主张通过“尽心知性”、“存心养性”的内在道德修养以达到与天道沟通的目的。后来经过孔门弟子的丰富发展,形成了先秦原儒的“天人合一”思想。这些思想主张都在不同程度上强化了人们对“天”的崇拜心理。
以董仲舒为代表的汉儒,吸收了阴阳五行的思想,使先秦原儒的“天人合一”思想演变为“天人相辅”、“奉天法古”的思想。这一思想集中体现为天人感应论。在天人感应论的思想体系中,天的地位是至上的,君主是天派到人间统治万民的代表,是天的儿子,要依照天的旨意行事。包括朝代的更替,君位的传承,都是上天的旨意。以天人感应论为核心内容的奉天法古思想构成了君权神授的渊源,树立了君王的绝对权威,“君为臣纲”成为一条约束臣民的礼制。另一方面,假天之威也对皇权提出了限制,尤以灾异论对皇权构成了事实上的限制。臣属幕僚也可用灾异之变,对君主进行劝谏。董仲舒的“天人感应”的理论设计既迎合了民众对客观存在“天”“神”自然力量的崇拜心理,也符合统治者的治政需要。同时董仲舒又提出了“贵阳而贱阴”的阳尊阴卑理论,对五伦观念作了进一步发挥,提出了三纲五常说。这也与父系氏族以来形成的尊卑长幼文化心理相契合。
“天人感应”理论、“三纲五常”原则因契合了民族的文化心理,符合统治者的治政需要,在得到了权威的发布后很顺利地成为传统社会的核心价值观。
2.儒家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的制度设计
2.1公权力推动下的教育制度及教育载体的多样化
为传播儒家思想,宣扬三纲五常之道,西汉设立了经学博士、兴办太学及地方官学,令“天下郡国皆立学校官”。 在民间兴办各种各种形式的私学,像书馆、家塾、私塾和乡塾等。由此,地方官学和各级私学成为传播儒学的中心网络。另外,汉朝在地方设立了专职教化的“三老”。三老既是儒家思想的忠实信徒,又在宗族或地方具有道德权威,他们随时可以对民众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化民成俗。
承载着圣贤之道的四书五经成为传播儒家核心价值观的主要载体。为了做到教化的全覆盖,结合儿童成长和学习规律,又将经书编写为通俗易懂、易于吟诵的蒙学教材,如《三字经》、《弟子规》、《千家诗》、《女儿经》、《增广贤文》、《训蒙绝句》等,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文字传达传统核心价值观。而对于底层民众则主要通过更接地气的、生动活泼的民间文艺实行价值熏陶。例如小说、戏剧、说书、传说、宗教、戏曲等文艺形式。刘烈茂曾深有体会地说:“中国自古以来,识字并不普及,缺少文化的民众只能通过鼓词等说唱形式来认识人生,了解历史。《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等古典名著之所以能够家喻户晓,老幼皆知,成为中国百姓的‘人生教科书,鼓词等说唱形式所起的传播作用,功不可没。”[5]
2.2“学优则仕”“察举制”的人才选拨制度
人才选拔制度是与教育制度相对应的优化反馈制度。从汉代到清代,朝廷选用官吏以经术取士,把接受儒学教育和入仕为官统一起来,进一步从制度上形成了儒家思想自上而下的推行,巩固了儒家思想在意识形态领域的统治地位和教育上的垄断地位,并逐步培养了民众自下而上对传统文化的认同和渴求。汉武帝时,“举孝廉”成为察举考试的科目之一,这使得作为传统核心价值 的“孝”“廉”成为选拔考试的德目内容,强化了对核心价值观的认同。
从汉代始,大批儒生入仕参政,担当地方长吏,成为亲理民政的官员。他们除遵奉朝廷的法令外,更注重“奉法循理”、“奉职循理”,遵循儒家的政治主张来治理地方。在治理实践中将儒学思想学说中的价值观念与行为准则一方由教育与管理传播到了平民,一方面由制度与文本渗透到了法律……另一方面实际上是把儒家思想学说世俗化、道德化,并作为一种荣誉和象征,向社会垂范,儒生成了整顿风俗与生活的教官。[6]促进了儒家核心价值观的大众化。
2.3纲常名教的礼仪制度
自周公以来,礼乐文化在传播价值观的过程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经过儒家改造的“礼”,由原来单纯的祭神祈褔的习俗仪式发展成规范血统、婚姻、长幼、尊卑关系的行为准则,成为人们必须遵守的法度和仪式,传统儒学价值观也借此得以有效传播。汉代以儒经为主要依据确立了各项礼仪制度。汉高祖刘邦时叔孙通就订立了“正君臣之位的”礼仪。在天地祭礼的确定方面,《后汉书·祭祀志》所载东汉郊祀礼即通合于《周礼》“凡以神祀者,掌三辰之法,以犹鬼神之居,辩其名物。”的内容。从天地祭祀、喜丧仪式的繁文缛节到风俗节庆的安排、家庭成员的伦常规矩,无不渗透了儒家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价值主张,贯彻了“道在人伦日用之间”的思路。这些礼仪制度的施展过程就是人们对儒家价值观体认、践行的过程。
2.4严格的乡约制度
乡约是一种与核心价值相吻合的地方民众约定俗成的规矩。例如,宋代“寓教养于乡约保甲之中”的乡约制度,对于那些“父母疠疾,子不敢养”、“厚于婚丧”、“民未知学”等鄙陋民俗明令禁止。朱元璋曾親自制定并颁布了《教民六谕》,要求人民“孝敬父母,恭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清康熙帝也效法古代尚德缓刑、化民成俗的教化方法,颁布了《圣谕十六条》。以化民成俗为己任的地方官员在各地建设有乡约所,制定乡约乡规,依靠宗族的力量对乡民进行教化。族长召集族众人宣讲族规,使族人知晓并奉行族规乡约。族规乡约通过通俗化的手段使政府的教化延伸到社会底层,对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起着重要作用。
2.5家规族训制度
传统社会的家族都有自己的家规家训,它们把儒家的核心价值观与本家族的特定背景相结合,形成了日常性的化育系统。具体内容包括进德修身、积善去恶、勤俭持家、谦虚勉学、忠贞爱国、清廉正直等价值要求。比如,东汉太守杨震“四知却金”“清白传家”的家训弘扬的就是廉洁正直的价值观;陆九渊家族就规定:每天清晨,家长都要率领子弟到本族的“祖祢祠堂”“致恭”、“聚揖”,比较注重对后代的实践养成。有的还制订了惩罚措施。包拯家训规定:子孙如果不服从训诫,为官不廉,活着不许进入家门,死后不能葬入祖坟之中。在这些家训、家规中,儒家的仁、义、礼、智、信等核心价值观,被一遍遍地强调与重复,久而久之就内化为家庭成员、社会臣民的个人行为准则。
2.6褒善惩恶的奖惩机制
褒善惩恶的奖惩机制,能够从制度层面确保核心价值观在整个社会的大众化。对士大夫阶层的赏罚主要通过官员的考核制度来实现。对道德模范采用赏物、赐级、加冕、追赠等方式加以奖励,对失节者则贬斥重罚。这样就整饬了吏治,造就了许多“以气节相标榜,以节操相砥砺”的封建士大夫,同时也通过他们的行为示范将社会核心价值观向臣民进行了宣传培育。对于普通民众,则主要体现在对孝悌力田的褒扬。据《两汉书·帝纪》记载,从西汉惠帝至东汉顺帝,全国性的孝悌褒奖、赐爵达32次,地方性的褒奖则更多。如文帝十二年(前168年),其遣谒者劳赐三老、孝者帛,人五匹,悌者、力田二匹,廉吏二百石以上率百石者三匹。[7]民间广树的牌坊也是对有德之人的一种旌表,通过可感可知的身边榜样把抽象的核心价值观标准体现出来,推动核心价值观在社会民众中的普及和践行。引孝入律,惩罚不孝者,是从逆向角度对核心价值观的巩固。历史上汉景帝首开惩不孝的先河。《孝经·五刑章》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要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8]以法律的形式来保障孝道的施行,进一步促进了西汉社会孝文化的形成。
三、儒家核心价值观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当代启示
1.要重视个体内心价值认同
传统核心价值观之所以能够深入人心,一方面在于实现了理论的大众化转化,另一方面在于选择了符合大众接受要求和接受心理的各种传播方式。从内容和方式两个方面都抓住了人的认知发展规律。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个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9]这里就强调了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要注重个体的情感认同。因为情感认同代表着在深刻认知的基础上,对核心价值观产生了满意、喜爱以及肯定的态度。有了这种情感认同,才会进一步产生理性认同和行为认同,核心价值观才能实现内化和外化的统一,认知到实践的飞跃。
家庭教育是情感认同的最基本切入点。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家庭是人生中的第一所学校,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苏霍姆林斯基曾经说过:“我力求做到使每一个孩子在其童年时代的思想意识之中,都能确立对我们的祖国、人民那种道德上神圣的东西的信仰,而且这种信仰是牢不可破的、毫不动摇的、坚定不移的。”[10]家长学习感悟儒家文化的精髓,进而培养思维模式、确立价值体系、改变生活方式,在日用间影响并确立子女的情感认同和价值认同。结合儒家优秀文化的学习重振良好家风,立家规成家训,为子女核心价值观的实践养成做好充分的保障。学校教育是型塑青少年价值观的强大力量。教育部门要编写适应学生成长特点和认知规律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材,教师要发挥文化育人、典型感化和师者风范的作用,建设好校园文化,搞活德育第二课堂,潜移默化中让学生从内心去接受、认同核心价值观。
2.须在“接地气”、大众化上下功夫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得到广大民众的认同,必须从抽象的概念走向生活化、大众化,自觉避免把传播普及搞成一种简单的政治说教。我国传统价值观,正是依托以儒家思想为中心的“三教九流”学说、诗词歌赋、文学艺术、神话传说、牌匾对联和民间故事等形式,才得以渗透到社会各个阶层,广泛走向民间,形成全社会价值共识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翻译”“传输”以及载体建设更要注重表达、呈现的艺术性、生活化,以讲故事设场景等方式让人们触景生情、联想思考,比照认同,做出自己的选择,并改变自己的行为。人民日报2017年8月1日的评论文章《〈战狼2〉为啥火的“不像话”》揭示,《战狼2》 “火”的原因是“凿穿了主旋律电影和观众之间的那堵‘墙”,知道用什么方式找到观众内心的‘燃点”,进而激活了民众胸中的“爱国”情感。因此,发挥核心价值观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引领作用,把握时代脉搏,聚焦社会课题,围绕民众生活,打造高质量的文艺作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引发受众的内心共鸣,就能在涵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有所贡献。
3.应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
在儒家核心价值观的发展中,培养选拔为国为民的士大夫阶层,并通过他们实践儒家核心理念是其传播的有效策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同样需要领導干部的示范、引导、带动。十八大以来,我们正党风,抓官风,以上率下,党内理想信念滑坡的现象得到遏制,广大党员干部整躬率物、抗颜为师,党风、社风和民风愈加清新。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为黄旭华、黄大发两位老人挪座,正是垂范表率对老人的尊重,对贤者的谦和,也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现在,社会诚信的缺失,友善的缺乏问题还比较突出。我认为,在“诚信”的弘扬上尤其需要政府诚信的带动和引导,尤其是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政府要带头讲诚信,决不能随意改变约定,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否则,就会陷入塔西佗陷阱中,并引发企业、个人竞相效仿,从而导致整个社会信用缺失的“米诺骨牌”效应。我们应把核心价值观的要素融入干部考核提拔的“德”的项目中,纳入对优秀干部、道德模范的评选表彰中,以好干部的率先践行和榜样作用引领核心价值观的落地生根。
4.要用制度保障强化核心价值观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核心价值观持久约束力的形成并非教育引导、德义感化所能统揽,法律、政策和机制的保障是培育的强化力量。将核心价值观融入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浸润到各行各业的职业规范中,充实到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家规家训、礼仪制度等各种自我管理的规范中,形成弘扬核心价值观的良好制度导向、利益机制和社会环境,体现在社会治理方方面面,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基本遵循。
参考文献
[1]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外交出版社,2014
[2][3]林柏海,易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众认同的外在机理探析.[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5(3)
[4]王腾,王梅琳.从儒家思想的传播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J].克拉玛依学刊.2016(1)
[5]刘茂烈.车王府曲本.[M]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1988
[6]葛兆光.七世纪前中国的知识、思想与信仰世界.[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8
[7][8]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31页
[9]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10]蔡汀.苏霍姆林斯基选集.第二卷[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
作者简介:周侠(1981.1—),女,山东济宁人,硕士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