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血泪史
2018-05-30阿蒙
阿蒙
我的青春期简直就是一部血泪史。
初中的时候,坐在我前面的男生,数学很好,眼神犀利。他是标准的“毒舌男”,每天,我跟他的交流方式就是互相攻击和羞辱。他骄傲、自负,看不起全人类,但我就喜欢他那种“你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
好吧,说实话,我喜欢他就是因为他长得帅。我的肤浅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我从来没有奢望过他会喜欢我。让我安心的是,他也不会喜欢别人。因为他谁也看不上啊!
初二,班上转来一名女生,从大城市来的,身材高挑、气质脱俗,能把一切俗艳的颜色都穿出圣洁的味道。她顺理成章地成了很多男生心目中的“女神”。
不幸的是,她成了我的同桌。
14岁之前,我从来没有在乎过自己要穿什么。每天都穿着图案很弱智的t恤和很土的牛仔裤。而我的同桌,她的衣服款式都跟偶像剧里的主角穿得一模一样。
我开始在意起打扮来,试图显得好看点儿。至少在我暗恋的男生眼里,我不能是一個不明物体啊。但是真的很悲哀,他压根儿没看到我的改变。
比悲伤更悲伤的是,他只花了十秒钟,就喜欢上了“女神”。原来他看不起全人类,只是因为还没遇到她。
身为学校辩论队一哥的他,在“女神”面前,简直就是个结巴。
有一次,他给“女神”讲了个笑话,“女神”当时正感冒鼻塞,一笑,鼻孔就冒出巨大的鼻涕泡。场面极其尴尬,我内心有点儿窃喜,这下子,他的幻想总该破灭了吧?但他对“女神”说:“你好可爱啊!”
14岁的我,还不懂得一个人生真谛:只要你长得美,什么都可以被原谅。
他对她表白了。而她给出的回应是,从此再也不理他了,一句话都不跟他讲。她说,对于追她的人,她从来都不搭理,不会吊任何人的胃口,只想让他们彻底死心。
我准备了好多坏话,但是我连讨厌都没办法讨厌她。反而觉得她好“帅”啊。我喜欢的男生,在她眼里连“备胎”都不是,勉强算是一个路人甲。
有一次传卷子,从后面传到前面,她忘记了不跟他说话的原则,便拍了一下他的肩膀,说了一句:“哎,卷子。”他转过头来,我看到他的眼神里满是惊喜,他的眼睛简直在发光。我从来没见过他那样的眼神。
我目睹了他的每一次欣喜和每一次悲伤。暗恋是条食物链,不幸的是,我刚好处于底层。下面的空气真的不太好啊!我暗下决心,老子再也不会喜欢不喜欢我的人了。
高一的时候,我坐在倒数第二排。坐在倒数第一排的是一个理科“学霸”。每天上课他都在看漫画书,但数理化考试永远考第一。他的语文很烂,作文统统写成流水账,无聊透顶。因为我作文写得很好,他对我相当崇拜。他每次都认真地研究我的周记,说:“你以后一定可以当作家。”
有一次,一个同学拿我的名字开玩笑,说我的名字怪怪的。他帮我说话:“我觉得这个名字很好听啊。”我的死党们知道了这件事,一口咬定他喜欢我。我也开始搜集他喜欢我的证据。
有一次上课,我和同桌在看《故事会》,看到正刺激的情节,书掉下去了。老师看到后很生气,问:“谁上课看课外书?谁?”这位老师特别凶,特别擅长人身攻击,能一口气骂上一个小时。
我当时吓坏了,想象了一下自己被“虐死”的场景,想象了一下请家长,以及搞不好我妈会扇我一耳光的场景。正在我快脑补到了“清朝十大酷刑”的阶段,他站起来,直接承认是他看的。
他一定是喜欢我的吧。我买了带锁的日记本,我的日记成了他的传记。
高二的时候分班了,他念理科,我念文科。他送了我一个相框当礼物,很丑的粉色。我却觉得那是全世界最美好的东西。那时候我们唯一的交集,就是每天做课间操的时候,他们班就在我们班旁边。
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眼睛是自带Gps的,不管有多少人,总是能一秒钟就找到他。我每一天都在等待这一刻,因为可以正大光明地看到他。
有一天,我听到一个消息,说他喜欢一个女生,而这个人正是我。完了,他告诉大家了。怎么办?所有的人都知道了。太高调了,太高调了。我心里一面责怪他,一面暗爽。
上课时,我会兴奋地掐自己,完全听不到老师在说什么。作为“学霸”,我第一次出现在课堂上被叫起来,却不知道老师提的问题是什么。嘴角还莫名其妙地上扬。
第二天,课间操结束后,看到他和几个男生在学校的小卖部聊天,我很纠结,要不要告诉他,我已经知道他喜欢我了呢?要不要告诉他,其实我也喜欢他呢?
这时,那几个男生散开,我看到他身边站着一个女生,他递给她一盒小熊饼干,女生很自然地接过来,埋头准备拿饼干吃。她的头发垂下来,遮住了脸颊。他很自然地伸过手去,帮她把头发别到耳后。
之后我才知道,这个女生是我们的学妹。她跟我有一样的名字。不同的是,她比我漂亮一百倍。
我鼓起勇气问他:“为什么你不喜欢我,却对我那么好?”
他说:“其实我对每个同学都挺好的啊。”
他确实是个大“暖男”,但有时候喜欢一个人,就会选择性失明。
他说,学妹是他的初恋,他们青梅竹马,但是学妹因父母离婚,搬去了另一座城市。他没有为这段感情去努力争取,一直心怀愧疚。他对我格外好一些,是因为我和她的名字一样,他有一种弥补的心态。高二的时候,他才发现学妹回来了。他要重新去争取一次。
我什么也没说。难道要我说“恭喜你”吗?
那是第一次,我恨上了自己的名字。我恨自己的样子。我恨自己自作多情。我恨自己的一切。
发现喜欢的人不喜欢自己的时候,我们往往不是否定对方,而是否定自己。这个伤太痛了。我吃了麻辣烫、吃了凉皮、吃了羊肉串、吃了牛肉烧饼、吃了草莓冰激凌……我快把整个世界都吃下去了,才勉强治愈了内伤。
作为一个“吃货”,一切伤痛都靠食疗。
后来我遇到了罗同学,得了“审美癌”的罗同学。明明我长得像胖大婶,他却坚持认为我长得像新垣结衣。
也许现在,你喜欢的人只能看到你暗淡的那一面。但总有一天,会有一个人,愿意绕着你转一圈,看到你发光的那一面。
对于那个男生,我很想怪他,可是在学生时代,我们多多少少都做过这种荒唐的事吧。因为喜欢一个人,于是对所有与他相关的事,都格外友善。因为不会爱,所以掌握不了分寸。
还好,青春的意思就是:输得起。即使受伤,我们也不会失去再次去爱的能力。有一部电影的宣传语,真的超级经典:“爱对了是爱情,爱错了是青春。”